陈村镇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文海大道口6号物业租赁权竞投项目网上公开竞价的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以下简称“镇交易所”)受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将于2023年4月24日8时起至2023年4月24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文海大道口6号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4月24日8时起至2023年4月24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1.本项目竞投范围、交易底价、保证金及用途要求: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编号 | 资产地点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起租价 (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年) | 租期 | 资产权属 |
1 | 文海大道口6号 | 2010130 | 文海大道口6号 | 75.2 | 117.91 | 商铺 | 6000 | 6000 | 100 | 3年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拟对文海大道口6号进行公开招租。
2.2竞租人资格要求
2.2.1户口本内成员无欠村、经联社、股份社集体任何租金的,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本股份社股东(含村居股东及社会股东)。
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均无欠本集体任何租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其中以个人名义参与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 周岁且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注意:参与网上竞价的,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如成功竞得租赁物租赁权,但不符合竞租人资格要求的,招租方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2.3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对竞价标的物进行任何违章搭建。
2.4重要事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本单位建设使用需要收回或实施推进“三旧”改造等情况时,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资产无条件交还给甲方,本合同同时提前终止,在乙方无发生违约行为条件下,甲方无息全额退回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纳未使用期限的租金给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需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给乙方,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属乙方的所有物料由乙方自行处理完毕。”
3.竞租方式
3.1本次竞价于网上资产交易平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竞价,采用明价竞价(参与竞价人员信息由平台保密处理,以“竞买号”代替展示)。
3.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直至竞价结束,以系统提示为准。
4.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软件服务费缴纳要求
4.1参与本次竞价每个标的需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详见上表。
具体缴纳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4.2本项目标的物租赁权竞得人(承租方)需承担本项目发生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需根据页面提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工作。如竞得人需要开具发票,可根据淘宝订单界面“开票入口”指引,申请发票开具。(详见本项目竞投须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投公告同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农村局网、陈村镇人民政府网、阿里拍卖平台等网站上发布,且在招租人所在范围内发布。
6.联系方式
招租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23329387
竞投平台:网上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bd8M10&user_id=3895443988,户名:陈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监督部门:顺德区陈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审核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3830054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石洲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年4月14日
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2023年度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遴选邀请函已于2023年3月22日发出,经采购意向公开、项目遴选等程序,期间收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总商会提交的报名材料。由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现选取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总商会作为勒流街道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就有异议或其它问题的,请向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8日
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地址: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
联系电话:0757-26369781
勒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综合规划方案、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及深化专题研究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
工程名称: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综合规划方案、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及深化专题研究项目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从 2023年04月14日17时 至 2023年04月17日17时止 |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停车场综合规划方案、综合体建筑概念方案及深化专题研究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定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4月14日17时 至 2023年04月17日17时。 | |||||||
定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
主: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0830690.00 | 卢筱艺/粤高职证字第1700101012432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具体按本项目合同中的相关质量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937595.00 | 刘雨菡/2100101125333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具体按本项目合同中的相关质量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0873452.00 | 彭磊/3521003684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具体按本项目合同中的相关质量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提出; | |||||||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电话:0757-82489055 |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8F | |||||||
邮编:528000 | |||||||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83039263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 邮编:528000 | |||||||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37860742 传 真:/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 编:510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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