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森林防火、护林工作,现公开招聘长岭街道森林消防护林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森林消防护林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40周岁(截至2023年4月24日)。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身体素质良好,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能应对突发应急事件及值班。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五)退伍军人、本地村民、持有C牌及以上驾驶证、有交通工具、有林业工作经验者、热爱护林防火工作优先。
(六)无犯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破坏森林资源及其他各类违法乱纪行为。
(七)黄埔区长岭街道户籍人员。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穗直街3号,长岭街道办事处119室;联系人:冯展鹏,咨询电话:020-31602607。
3.提交材料:
(1)填报《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户口本(含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材料一律需带齐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复印件概不退还本人,报名期限内材料不齐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招聘。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以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面试注意事项:面试当天考生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录用人员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政治审查等各方面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年薪约为6万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缴纳部分及绩效)。
五、其他事项
(一)由于报考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4日
附件:黄埔区长岭街道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下载:
花地街环卫站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服务项目采取公开询比方式选取供应商。经评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中选单位:广州市粵环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结果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共1个工作日)。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花地街道办事处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海街8号
联系电话:020-81898459
联系人:李先生
特此公示。
花地街环卫站
2023年4月24日
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7日截止
扶持标准
根据《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禅办函〔2023〕4号),支持我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美食集聚区管理运营方在2023年第一季度(即2023年1月1日-3月31日)内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予以活动实际投入(不含发券减免)最高不超过10%的一次性补贴,可申报多个促消费活动,总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对象
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并诚信经营的企业或组织。
申报条件
支持我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美食集聚区管理运营方在2023年第一季度(即2023年1月1日-3月31日)内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予以活动实际投入(不含发券减免)最高不超过10%的一次性补贴,可申报多个促消费活动,总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不予受理情形
企业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相关扶持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此次同类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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