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机场高速白云服务区(东区)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广州机场高速白云服务区(东区)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199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4日 0时0分~2023年5月1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1282.92731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1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4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1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龙口-小㘵二期安置区房屋拆除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龙口-小㘵二期安置区房屋拆除工程(项目编号:JG2023-1745)已于2023年4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第五条: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第2.2条款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 11713132.41元。
二、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的第6条款现修改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三、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一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
第19项条款号26“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
方式一:选取方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
2 |
第一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
第21项“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0249564.51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1713132.41元 |
3 |
第一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
第22项“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05170.54 元,暂列金额为 0元,暂估价为 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68503.41 元,暂列金额为 0元,暂估价为 0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4 |
第一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
第25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删除 |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9]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9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9家的,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9家进入第二阶段)。 注: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
5 |
第一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
第26项“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9224608.06 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10541819.17 元(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6 |
第一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
第27项“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删除 |
技术标得分权重为100 %,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0 %。 注: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诚信综合评价在招标投标环节中应用的指引》(招标投标指引2020年第6期)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20%]选择。技术标得分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 |
7 |
第一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
第32项“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本款不适用。 |
选取方法 一 方法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 技术标得分(满分40分)×技术标权重(100%)+经济标得分(满分100分)×经济标权重(60%) 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标得分较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 |
8 |
第一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修改表》 |
条款号13.5.3 |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套取施工期间正在施行的相关定额,以此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花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缺项部分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费程序执行《穗建造价〔2022〕113 号》、《花建价〔2022〕12号》 (计费程序表出现上下限的,按其平均值计)。 |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套取施工期间正在施行的相关定额,以此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花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缺项部分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费程序执行《穗建造价〔2023〕26 号》、《花建价〔2023〕3号》 (计费程序表出现上下限的,按其平均值计)。 |
9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6条款中须审查的资料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
10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内容详见原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 |
|
11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
可选办法七(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内容详见原招标文件。 |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二。 |
12 |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内容详见原招标文件。 |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三。 |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的规定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GZZB)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
五、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条款号: 36.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现文:36.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及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公开开启、解密、公布,并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 36.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36.3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如需抽取某一种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的,应在开标前抽取。首先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若干种评标方法进行编号,再随机抽取某一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评标办法供评标时使用。
条款号: 36.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36.4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36.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现文: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条款号: 36.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现文:36.5.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若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或不签字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条款号:3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现文:3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细微偏差的内容作出澄清。
条款号:39.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现文:39.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或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条款号:(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原文: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原文: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原文: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原文: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原文: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原文: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条款号: 4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现文:4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条款号: 41.2.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现文: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条款号: 41.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1.2.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现文:41.2.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条款号: 42.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现文: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一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评标工作。
条款号: 42.2.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2.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现文:42.2.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条款号:42.2.6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2.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现文:42.2.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条款号:42.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3.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
现文:42.3.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条款号:42.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3.2 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 《 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 得分。
现文:42.3.2 技术标 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 四 《技术标 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 技术标 得分。
条款号:42.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 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现文: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得分(满分为40分)×权重(100%)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条款号:42.4.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本项目确定为100%)的(具体金额为:11713132.41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42.4.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4.3.1按方法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X:为等分点值,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现文:42.4.3.1按方法 一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得分前5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的,则全部参与经济报价加权平均)。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如技术标得分前5名的投标单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的投标单位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公式为:并列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平均值*该名次报价权重。
条款号:42.4.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条款号:42.4.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4.4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现文:42.4.4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条款号:42.7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7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42.7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条款号: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最新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8-3》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二: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3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40.7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40.8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9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0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开标细则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41.2细则
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 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3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1.3.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 评标细则
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2.2.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 第一阶段评审
42.3.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
42.3.2 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 《 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 得分。
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 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42.3.5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 第二阶段评审
42.4.1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若在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
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 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4.3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
42.4.3.1按方法 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N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方法二: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或技术标加诚信得分或第一阶段入围得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100*X+Q低
Q低:为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与工程成本警示价两者中的较高值;
Q高:为(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定)
X:为等分点值,在开标前从[0,100]整数中随机抽取
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4.3.3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的规定确定排序。
42.4.4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4.5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5.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2.4.5.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2.4.5.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5.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5.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2.4.5.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2.5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2.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42.7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附件三: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企业资信(12分) |
业绩
|
6 |
联合体主办单位: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工程造价大于500万元且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每项得0.24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备注:企业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及该业绩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备案成功的截图(提供业绩的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业绩编号,提供截图不包含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
|||
工程奖项
|
1.2 |
联合体主办单位: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建筑业协会颁发的质量或安全奖的每项得0.6分; 本项最多得1.2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获奖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施工总承包项目是指工程造价大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符合、少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 |
|||||
财务指标 |
2.4 |
联合体主办单位: 投标人近5年(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在10%以下(不含10%),得2.4分; 投标人近5年(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在10%-15%以下(不含15%),得1.2分; 投标人近5年(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在15%-20%以下(不含20%),得0.6分; 投标人近5年(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率均在20%或以上,得0.3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防伪编码及防伪查询网址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不符合、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计分 |
|||||
第三方评价 |
2.4 |
联合体主办单位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往前年度计算投标人连续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须含2021年度), (1)企业连续6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1.6分;企业连续3-6年(不含6年)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0.8分;企业连续2-3年(不含3年)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得0.4分; 备注:“纳税信用等级”以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纳税人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
|||||
联合体主办单位: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获得过国家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或以上)信用等级证书的得0.8分;获得过省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或以上)信用等级证书的得0.4分;获得过市级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级(或以上)信用等级证书的得0.2分; 备注:仅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得分,不累计得分;本项最高0.8分 “信用等级证书”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市级或以上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同时需提供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23分) |
项目负责人 |
3 |
联合体主办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截止投标时间止 (1)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5年以上的,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0年-15年(含)的,得0.5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0年及以下的,得0.2分。 (2)从业经历年限在15年以上的,得2分;从业经历年限满在10年-15年(含)的,得1分;从业经历年限在10年及以下的,得0.5分; 备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批准时间为准,提供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书获得时间以证书颁发之日至投标截止当天的日历天为准。 |
|||
项目指挥长 |
3 |
联合体主办单位拟派项目指挥长至截止投标时间止 项目指挥长为投标单位法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在有效期)年限在14年以上的,得3分; 项目指挥长为投标单位法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在有效期)年限在10年-14年(含14年)的,得1.5分; 项目指挥长为投标单位法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在有效期)年限在10年及以下的,得0.8分。 项目指挥长为投标单位副总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在有效期)年限在14年以上,得1分; 项目指挥长为投标单位副总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在有效期)年限在10年-14年(含14年)的,得0.5分; 项目指挥长为投标单位副总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在有效期)年限在10年及以下的,得0.2分; 本小项仅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得分,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证书获得时间以证书颁发之日至投标截止当天的日历天为准,不符合、不提供或少提供资料该项不得分。 |
|||||
技术负责人 |
5 |
联合体主办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至截止投标时间止 (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20年以上的,得3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5年(含)-20年(含)的,得1.5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0年(含)-15年以下的,得0.8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0.4分; 本小项仅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得分,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年限满33年(含)或以上的,得2分;从业经历年限满25年(不含)-33年(不含)的,得1分;从业经历年限满25年(含)以下的,得0.5分; 注:拟派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以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职称证、毕业证。证书获得时间以证书颁发之日至投标截止当天的日历天为准。 |
|||||
质量负责人 |
4 |
联合体主办单位拟派质量负责人至截止投标时间止 (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3年以上的,得2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0年(含)-13年(含)的,得0.5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0.2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职称年限在13年以上的,得0.5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职称年限在10年(含)-13年(含)的,得0.2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职称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0.1分; 本小项仅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得分,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从业经历年限满27年以上的,得2分;从业经历年限满20年(不含)-27年(含)的,得1分;从业经历年限满10年(不含)-20年(含)的,得0.5分;从业经历年限满10年(含)以下的,得0.2分 注:1、拟派质量负责人从业经历以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职称证、毕业证。证书获得时间以证书颁发之日至投标截止当天的日历天为准。 |
|||||
造价负责人 |
1 |
联合体主办单位 (1)拟委派造价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备注: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管理系统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安全负责人 |
5 |
联合体主办单位拟派安全负责人至截止投标时间止 (1) 具备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1年以上的,得2分; 具备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0年(含)-11年(含)的,得1分; 具备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0.5分; 具备建筑施工工程师职称年限在11年以上的,得1分; 具备建筑施工工程师职称年限在10年(含)-11年(含)的,得0.5分; 具备建筑施工工程师职称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0.2分; 本小项仅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得分,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 具备安全工程师资格年限在15年以上的,得3分; 具备安全工程师资格年限在10年(不含)-15年(含)的,得1.5分; 具备安全工程师资格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得0.5分; 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年限在15年以上的,得1分; 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年限在10年(含)-15年(含)的,得0.5分; 具备安全员岗位资格年限在10年以下的,得0.2分; 本小项仅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得分,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安全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或岗位证。证书获得时间以证书颁发之日至投标截止当天的日历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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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2 |
联合体主办单位: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项目指挥长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关键技术工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满足施工需求,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及周边环境等要求其中: 完全满足:房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给水排水施工高级工程师、建筑装饰类高级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师、劳务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人员达到该标准的得2分; 基本满足:房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建筑装饰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师、劳务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人员达到该标准的得1分; 一般满足:房建类专业工程师、建筑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建筑装饰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师、劳务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人员达到该标准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2023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含分公司人员;补缴无效,否则不计分。)
|
|||||
三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分) |
工期和进度计划 |
1 |
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天或以上,总进度计划逻辑性强、可行、合理,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得0.8分(不含)-1分(含)。 |
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9]天,总进度计划逻辑性较强、可行、较合理,有保证措施;得0.6分(不含)-0.8分(含)。 |
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4]天,总进度计划逻辑性较强、可行、较合理,有保证措施;得0.1分(含)-0.6分(含)。 |
无工期和进度保证措施不得分 |
拆除方案与 技术措施 |
1 |
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准确,技术措施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0.8分(不含)-1分(含)。 |
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较好,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较好,技术措施能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0.6分(不含)-0.8分(含)。 |
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法一般,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基本可行,技术措施能基本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得0.1分(含)-0.6分(含)。 |
无拆除方案与技术措施不得分 |
||
工程质量目标 |
1 |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具体。得0.8分(不含)-1分(含)。 |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具体。得0.6分(不含)-0.8分(含)。 |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质量保证措。得0.1分(含)-0.6分(含)。 |
无工程质量目标保证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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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绿色施工 |
1 |
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得0.8分(不含)-1分(含)。 |
有较完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得0.6分(不含)-0.8分(含)。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一般得0.1分(含)-0.6分(含)。 |
无安全文明绿色施工保证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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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1 |
有完善的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得0.8分(不含)-1分(含)。 |
有较完整的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得0.6分(不含)-0.8分(含)。 |
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一般得0.1分(含)-0.6分(含)。 |
无人员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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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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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企业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及该业绩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备案成功的截图(提供业绩的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业绩编号,提供截图不包含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业绩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业绩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业绩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业绩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业绩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2、工程奖项:投标人须提供获奖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施工总承包项目是指工程造价大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
3、项目管理机构能力:上述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所有管理人员出具在本投标单位(含分公司)2023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
4、投标人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5、企业获奖情况:房建类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房建类省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省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房建类市级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6、所有评分项资料如业主有需求,中标候选人须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供原件核查,职称证需提供职称原件评审表原件核查。
评委签名: 日期:
-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自动扶梯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198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4日 0时0分~2023年5月22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770.761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 3.1.2投标人是所投自动扶梯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3.1.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合同金额4200万元(含)及以上的 自动扶梯 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显示购买方、金额、货物清单、签订时间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0时30分 - 2023年5月22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4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 10时15分 - 2023年5月22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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