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局荔湾分局:穗环荔法罚〔202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广州弘城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EHLE5J
法定代表人:张家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新路6号4栋119室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情况
2023年2月24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承建的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芳村站(车站南区及站前竖井主体混凝土、钢筋工程)进行检查,检查时现场正在进行竖井施工作业,检测人员同步对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尾气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A202302256)结果显示,该工地的液压式挖掘机(型号:GLG920E,出厂编号:GE039887)光吸收系数最大检测值为0.92m-1,平均值为0.88m-1;液压式挖掘机(型号:DX60E-9CN,出厂编号:37576)光吸收系数最大检测值为1.53m-1,平均值为1.36m-1,均超过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0.8m-1。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检测报告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二、规范依据、拟处罚告知、意见采纳情况及处罚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4月1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穗环(荔)罚告〔2023〕3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听证申请。现本案经我局审查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伍千元。
三、处罚内容的履行要求和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限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到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如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可每日按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7日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升政数系统干部队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数字化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学思贯通、学用结合,根据今年数字政府建设培训工作安排,全省政数系统数字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于4月24日在福建福州开班。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尚省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福州大学副校长郭文忠致欢迎词。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魏文涛出席结班式,并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主题授课。各地市和部分县区政数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广州数据交易所、省电子政务协会等负责人,共80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5天,课程紧扣数字政府建设专题,采用专题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邀请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周成虎、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副院长宋志刚等专家进行了精彩授课,内容涵盖数字经济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政府治理数字化、数字福建建设、数字中国时空信息底座、信息系统体系工程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的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与智慧城市创新工程等。同时,通过分组交流,让来自不同单位的学员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内容充分探讨,切实促进学以致用。
本次培训正值数字中国峰会开幕之际,全体学员利用这一宝贵机会实地参观了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成果展、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DFCC)、福建省健康医疗展示馆、福建(长乐)纺织工业互联网展厅,并开展现场教学,感受到数字中国建设最新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
4月28日,培训班在热烈而浓厚的学习氛围中圆满结束,各组代表围绕深刻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我省数字政府2.0改革建设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主题进行发言。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受益良多,将争取为广东数字政府2.0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共建共治,社区改造践行全过程民主;议事协商,促进多元主体融合互通;专业服务,“五社联动”提升“城中村”治理效能;以“智”助“治”,多元参与共谋社区治理良策……在广州市各个社区,这些看得见的服务、触得到的幸福,是“幸福村居”的一个个瞬间,也是广州持续创新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近日,由市民政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承办的“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助力老旧社区换新貌”主题工作坊第一期顺利举行。来自荔湾区、海珠区、番禺区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站代表以及研究机构专家参加。大家共同分享社区治理经验,探讨老旧社区治理、服务模式创新。
共建共治,社区改造践行全过程民主
城乡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社区居住品质的重大民生工程。以旧楼加装电梯为例,如何广泛、有效地宣传旧楼加装电梯政策;如何组织居民积极参与协商,统一不同楼层业主意见等,这些问题考验着社区治理者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西村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北部,面积约1.4平方公里,老楼居民人数占全街人数的一半以上,居民苦爬楼之难久矣,加装电梯成为了社区的普遍“刚需”。
“党的二十大报告让我深切感受到党中央对基层治理创新的高度重视, 给我们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键婕表示。
近年来,西村街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公共空间改造为切入点,坚持党建引领,紧紧抓住人和事这两个关键因素,在动员主体和服务事项两个方面精准发力,优先动员辖区单位退休党员、在职党员,构建好社区自治主体;从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加装电梯、化粪池管道维护等项目入手,先后建立旧楼加装电梯服务驿站、住建服务队等自治组织载体,引导社区自治良性发展,初步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以辖区单位、群团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居民等为元素的“一核多元”社区共治模式。通过实施加装电梯等民生实事,西村街成功破解了老旧楼宇居民群众上下楼难题,让居民群众切身体会到了全过程民主带来的好处,极大地提升了大家参与社区自治的热情,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愈加浓厚。
议事协商,促进多元主体融合互通
“把议事协商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各环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高度契合”,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治理服务主任林琳表示。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立参与式规划路径、机制,探寻老旧小区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策略:在社区党委带领下,按照“议题发起-协调方案-改造实施-维护管理-成效评估”的工作方法,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其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对收集到的议题“三事分流”,大事政府办、小事商量办、私事自己办,运用议事协商技术参与社区治理,逐步推进解决怡海社区电动车停车难、桥东社区出行难、紫金社区道路改造等问题,让“社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的理念深入人心,逐步打通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专业服务,“五社联动”提升“城中村”治理效能
来自广州市天河区启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邝燕媚在番禺区大石街社工站担任副主任,据她介绍,大石街“城中村”体量大、治理任务重。以大石街大山村为例,大山村地处广州地铁3号线沿线大石站,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居住生活,实际服务总人口约10万人。
大石街社工站聚焦大山村环境卫生治理,以社区党支部、党员作为先锋引领,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工站作为居民参与、组织联动、资源整合的枢纽,通过调动社区志愿者、社区组织及企业,整合多方资源,形成“五社联动”治理合力,推动大山村城中村治理和建设工作,以治理精度提升社会温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大石街社工站在此过程中扮演好使能者、倡导者、支持者、资源协调者的专业角色,让社区治理“动”起来、“暖”起来、“联”起来,如今大山村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成为了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以“智”助“治”,多元参与共谋融合共治良策
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小军对街道、社区、社工机构和社工站在社区治理过程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建议。他表示,在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中,要以社区需求为导向,广泛发动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讨论,将私域问题引导至公共议题,尽可能地达成共识,促进有效合作的实现。具体来讲,一是紧抓社区需求,做好动态需求评估分析。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应该突出问题导向、回应民生关切,按照先易后难、由简至繁的工作思路,层层递进,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的实事;二是建立健全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发现、引导、培育居民协商议事的积极分子、骨干分子,充分调动社区力量参与,善于总结提炼,形成制度、模式;三是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推动社区问题以项目形式解决。项目化运作化零为整,具有完整的周期性,专款专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资金利用率;四是注重信息公开,做好成效评估。信息公开,提升服务的透明度,让居民参与具体化,实现“大家的事,大家齐心协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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