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德民路以南地块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受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委托,本中心现采用网上挂牌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出让宗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桂路以东、德民路以南地块(宗地号:116111-002,版本号1),土地面积:76166.23平方米,交易编号:TD2023(SD)WG0025,根据规划条件,宗地包括A、B两个分区,各分区的用地面积和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该地块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中所附的顺规条件(2023)0051号《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
(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宗地网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亿壹仟玖佰万元整(大写)(¥ 2119000000.00元), 另设保密底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大写)(¥ 20000000.00元)/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亿贰仟叁佰捌拾万元整(大写)(¥ 423800000.00元)。
五、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 2023 年5月5日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TD2023(SD)WG0025地块的《佛山市顺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应于2023年6月3日9时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随机保证金账号,并向此指定账号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23 年6月3日9时之前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后(提示:竞买人须充分了解银行划转账的流程和时限,须跨省跨行支付的建议尽早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方获得竞买权限。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且保证金必须以人民币支付。
六、该宗地的公告期自 2023 年5月5日至 2023 年5月25日止;网上报价期限为 2023 年5月26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6月5日10时止。
七、上述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具体的竞价规则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参与本次挂牌竞买出让的购地资金必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股东借款等。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竞买资金承诺书、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佛山市商住用地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经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佛山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九、需要到挂牌地块现场踏勘的竞买人请与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十、本次网上挂牌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十一、自本次公告起至网上挂牌截止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网上挂牌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录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680/TPBank/newweb/framehtml/onlineTradex/index.html)或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载本网上挂牌文件。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联系电话:0757-22837810(梁先生)、22837811(陈小姐)、22837812(欧阳先生)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曾工)
一、2023年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政策有调整吗?
答:“名额分配”即近年来已实行的“指标到校”政策,按省的政策规范表述为“名额分配”,名额分配已成为户籍生升入优质公办高中的主要途径。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3〕3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名额分配招生工作成效,推动义务教育走向更加优质均衡,在保持名额分配政策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推进落实“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2023年名额分配实施办法。
不变之处:名额分配招生学校范围、名额分配计划比例50%、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名额分配办法等均保持不变。
调整之处:名额分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值从原来的20分调整为40分(一个梯度间隔),第二批次招生学校的名额分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近三年统招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的平均值下降40分。
二、什么样的考生具备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答:考生要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一)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
(三)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者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
名额分配报考资格不需考生申报,中考服务平台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查阅。
三、对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有疑议怎么办?
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由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在中考服务平台打印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于5月5日至10日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区招考办负责对区内各初中学校的审核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市招考办将在广州招考网同步公示全市各初中学校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如果考生对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初中学校和市、区招考办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核查和处理。有未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到毕业等不符合资格条件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四、参加名额分配招生的普通高中有哪些?
答:名额分配招生学校涵盖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学校名单将在名额分配电脑派位仪式结束后与名额分配结果一并公布。
五、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范围怎么定?
答:省、市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初中学校分配招生名额,学校有: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市铁一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协和学校、广东华侨中学。
区属普通高中面向本区初中学校分配招生名额,如:广州市第七中学、广州中学、广东仲元中学等。
六、民办初中参加名额分配吗?
答:参加。全市的初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除外),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参加名额分配,按各初中学校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考生数来计算所分得的名额。
七、海珠区考生可以填报越秀区区属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志愿吗?
答:不可以。老三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名额分配按三个独立的招生区域进行,区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只面向本区内的初中学校。海珠区的初中学校,不能分配到越秀区区属普通高中名额。
八、名额分配计划怎样分配到学校?
答: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教育集团内倾斜的名额分配:示范性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内的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每30个符合资格考生,先分得1个集团核心校的名额。
第二步,省、市属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根据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占比,先计算各区分配名额数,再计算初中学校分配名额数,最后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名额随机分配。
第三步,区属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根据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占比,先计算初中学校分配名额数,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名额随机分配。
九、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有什么建议?
答: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安排在第二批次,设3个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填报。
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是否办理跨区,都只能填报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名额分配计划志愿。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广州招考网或《报考指南》查阅学籍学校分得的名额,综合考虑确定自己的目标学校范围。
从近年录取情况来看,名额分配已成为户籍生升入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的主要途径,建议考生充分利用志愿容量,按照合理梯度安排志愿顺序,最大限度把握名额分配录取机会。不应盲目冲高和放弃名额分配批次的录取机会;也不要盲目地“保底”,否则一旦被名额分配批次的学校录取,就不能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学校的投档录取。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应结合考生个人学业成绩、所在初中学校和所在区的实际情况,参考所在初中学校近年名额分配投档录取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勿生搬硬套他人填报志愿策略。
为方便考生和家长填报中考名额分配志愿时参考,市招考办已将2021年、2022年中考第二批次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按初中学校重新整理发布,详细请查阅http://gzzk.gz.gov.cn/zkzz/zkxx/lnfs/content/post_8925367.html。
十、名额分配录取有什么要求?
答:录取最低控制线要求:第二批次招生学校的名额分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近三年统招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的平均值下降40分,计算结果去尾取整;且名额分配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等级要求:5科均达到C级及以上才能投档示范性普通高中,5科均达到D级及以上才能投档非示范性普通高中。
需要注意的是,中考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达到名额分配录取最低控制线只是录取的必备条件之一,每所初中学校分得的名额分配计划不同,考生成绩及志愿报考情况不同,投档录取后招生学校在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录取分数往往也不同。
十一、名额分配怎样投档录取?
答:普通高中名额分配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投档录取规定具体规定和说明见广州招考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及配套问答。
梯度投档通俗来讲,就是先用梯度投档控制线将考生按成绩分成若干档,投档时先投第一档考生,第一档考生全部志愿投完后再投第二档考生……依此类推。同一档内的考生,则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的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就不再投档;第一志愿全部投完后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梯度投档简要示意图:
十二、举例。如果我名额分配第一志愿报A校,第二志愿报B校,但A校不够分,B校够分。比我分数低的同学第一志愿报了B校,分数又达到了B校名额分配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是不是我就没有机会读B校了?
答:假设该初中学校只分配到1个B校名额,且只有2位考生填报B校名额分配计划志愿,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高分考生分数比低分考生高一档,按照规定,先对高分考生所在档的考生进行投档,完成后再对低分考生所在档的考生进行投档,高分考生会被录取;第二种情况是高分考生和低分考生处在同一档,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先投第一志愿,低分考生会被录取。
1.招标条件
桂城南四路、南五路及天佑北路道路排水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2〕53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长度约1.25千米,其中排水工程主要包含新建600x600~600x1400边沟、新建d1000雨水管道;道路工程主要包含南四路车行道范围的路面结构破除与恢复,南五路和天佑北路管道修复范围的破除与恢复,南五路和南四路人行道破损范围的破除与恢复。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718,612.6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2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粤建质〔2016〕2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质〔2016〕242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施工类)查询的结果为准。)
4.5.2 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3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4.5.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1)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为9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类别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业绩在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中的相关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的网址和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保单)时:
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投标人下载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1)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121075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1106室B单元
联 系 人:王工、黄工
电 话:0757-81260317
电子邮件:fslk2021@163.com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