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狮山镇塘北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塘北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塘北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社区塘北经济社。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塘北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建部分、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54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汛期、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若招标人建设资金发生调整,有权暂缓发出开工令,工期相应顺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045,248.9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塘北经济社文化楼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建部分、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5月0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保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开标四室209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 0757-866996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小姐、陈先生
电 话:0757-8625966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1.招标条件
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魁奇路至东平路段)〕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以 禅发改投函〔2017〕82号、禅发改投函〔2021〕58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东平河北岸(奇槎片)水环境治理及配套工程—科甲路〔规划十二路(魁奇路至东平路段)〕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5〕103号 核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奇槎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起于魁奇路,终于东平路,呈南北走向,全长352米。其中,科甲路(魁奇路至金钗南路)长约180米,规划红线宽为25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40km/h;科甲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长约172米,规划红线宽为15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本项目范围为科甲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绿化、照明、管线综合等。
2.3 计划工期: 14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程工期不因雨天、假期、汛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200800.19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主要招标内容为科甲路(金钗南路至东平路段)长约172米,规划红线宽为15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绿化、照明、管线综合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企业类型:施工类企业)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5 月 0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内,通过扫描微信收款二维码的方式(二维码详见附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00元整,缴纳时备注(备注以下内容:投标人单位简称-科甲路)。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查询”)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查询”)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尽量采取远程解密参与本投标活动,采取远程解密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完成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华祥路环湖小学东校区南面红砖厂5号楼之一
(住所申报)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0757-8271002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房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彭鹏程
电 话: 0757-81011663
传 真: 0757-81011663
电子邮件: gdld81011663@163.com
“南海科创二十条”重磅发布
“1234”核心思路提出
一批科技先进获表彰......
昨日(5月5日),南海召开2023年产业科技推进大会,围绕壮大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营造高效能创新生态4方面,进一步提振信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立足南海实际,推进产业科技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活力新南海提供坚强支撑。
四项举措、20条政策
南海全力推进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驱动力,而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只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才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速科技与产业的相向融合。
围绕建立健全“以问题为源头、以企业做牵头、以项目当龙头”的产业研发体系,全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目标,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以下简称:“南海科创二十条”)应时而生。会上,南海区科技局发布“南海科创二十条”,并提出一个目标、两个支撑、三条路径、四项举措的“1234”核心思路。
“南海科创二十条”整合优化了南海科技政策和企业需求,围绕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强化平台绩效服务管理、提升科创团队服务水平、加强创新生态要素支撑四个部分,20条措施,推动企业创新能力更强、科创平台转化效率更高、人才团队成长更快、科技创新环境更好。
在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上,支持企业开展“揭榜挂帅”和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按照需求应用不同层次,将扶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额度分别为最高5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鼓励企业把专业精细研发站做实做强,同时加大对企业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用真金白银焕发企业创新活力。
在强化平台绩效服务管理方面,南海将支持季华实验室、仙湖实验室、佛山(华南)新材料研究院等24个科创平台迈向更高能级,并加速科技设施开放共享。在提升科创团队服务水平上,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高精尖缺的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加强创新生态要素支撑上,南海将支持制造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研发设备,优先保障科技企业发展场地需求,每年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预留不少于1000亩土地资源和相应的产业载体等。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南海区提出要建立“专业精细研发站”,打造创新联合体,落实推进“科学家+企业家”计划,促成科学家与企业家合作创新、携手创业。活动现场,《南海区企业专业精细研发站和创新联合体服务管理指引》发布,为与会企业解读政策扶持、建立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为南海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推动企业和科创平台互惠共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带来新动能。
表彰先进,授予支票
南海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能
科技创新是“寂寞”育“大志”,通常需要保持十年甚至数十年磨一剑的定力和耐心。南海区数十年磨一剑,立足长远,布局科技创新。
;南海区有各类科创平台24个,涉及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创办或孵化机器人、精密装备、半导体等科技企业达620家,聚集超2000名研发人员;引进各级人才团队315个;各级企业孵化器32家、众创空间28家,底蕴深厚,成色十足。
为表彰先进、示范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敢创新、善创新的良好氛围,大会对广东欧谱曼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优秀人才团队、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等10个科技领军企业、广东铝遊家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授牌。
除了表彰先进,对于通过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南海一直以来坚持以“真投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当天,大会还对广东瑞程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科创团队项目、广东欧谱曼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22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南海区获奖项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22年度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广东汇博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等2023年南海区第一批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授予支票。值得一提的是,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的防治代谢性疾病中医药系列产品创新研发项目,荣获南海区重大项目5000万元扶持奖励。
“‘南海科创二十条’的发布对科创平台、人才团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明确的发展方向。”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孙冬梅表示,此次一方制药能够获得5000万元资金支持,将极大推动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为接下来的中医药系列产品的研发奠定十分优质的基础。
发起倡议、科研设备开放共享
南海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融合
科技创新离不开产业链和创新链,需要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深度融合,协同推进。
着力于推动科学家与企业家互惠合作,南海其实早有规划。2023年南海区企业家大会上提到,南海将着力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打造企业专业精细研发站,持续聚焦科技平台、科技企业、科技人才三大主体,全力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
大会现场,3个创新联合体集中签约,包括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仙湖实验室共建的陶瓷窑炉零碳燃烧产业化技术创新联合体;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意利克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佛山仙湖实验室共建的铝型材工业窑炉零碳燃烧技术创新联合体;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广东中天医药有限公司共建的“中药制剂研发”创新联合体。
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能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帮助企业节约研发制造成本,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南海在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方面可谓下足功夫。4月25日,南海区高新技术协会联合季华实验室,共同承办了“佛山市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系列活动”。4月10日,佛山市科研仪器设备共享联盟筹建工作会议同样在南海季华实验室召开。
现场举行了南海区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启动仪式,南海区24家科创平台将在以后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打造公共开放实验室,为南海企业科技创新带来更多新动能。
接下来,南海区将围绕区委“1114工作”体系,不断激发企业、平台、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加快提升南海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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