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村街: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辖内社区协调发展——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图)
(图: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
为贯彻落实《荔湾区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辖内社区一体化发展步伐,5月5日下午,西村街道高质量发展专班在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园林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同志及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受邀工程专业评审专家等18人参加会议。
会上,评审专家与各职能部门认真审阅《西村街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听取编制单位介绍项目改造内容。各相关部门就各自职能提出完善建议;专家组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给予认可和肯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意见,包括:完善现状调研数据、合理设置公共设施、根据实际改造需要调整预算等。编制单位对各职能部门的相关建议及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详尽记录。经过专家组充分论证和探讨,会议评审通过《西村街大岗元社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下一步,西村街将以打造为宜居的生活环境和提升居民幸福感为目标,结合各职能部门和专家意见,继续深化方案,聚焦民生问题,立足西村实际情况,打造书香社区。

2023-05-08 14:22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家化妆品包材生产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形同虚设,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企业设置有吹瓶车间,生产原料主要为PET胚管,吹瓶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配套了“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吹瓶车间正在生产,但执法人员核查其废气治理设施时,竟发现UV光解设备内无UV灯管,活性炭箱内无活性炭,整个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就是一个“空壳”,只有抽风机在“独自”运作。
UV光解设备及活性炭箱内“空空如也”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单位需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备因维修、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应当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其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规定标准。配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的,需定期更换活性炭。
该企业表面配套了废气治理设备,但废气治理设备并未正常运行,实际产生的废气并未真正有效处理,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随即立案查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提醒,企业不仅要算成本账,更要算好“生态账”“发展账”,只有环境好了,企业才能获得长足发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加强督导与服务,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守法合法经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9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反馈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入库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商务建函〔2023〕77号)要求,我局已组织开展申报、第三方评审等工作,并初步拟定了“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 日—5月14日(共7天)。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姚先生,电话:88902682
电子邮箱: yao_zhikang@gz.gov.cn
附件:
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
单位名称 | 支持方向 | 拟支持额(万元) |
广州宝桑园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 | 蚕桑产业化应用 | 222.8642 |
广州宝桑园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 | 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 | 21.5274 |
广东丝源集团有限公司 | 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 | 59.3302 |
广东省羊城健康管理 有限公司 | 保护利用丝绸文化遗产 | 122.9709 |
华南农业大学 | 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 | 30.6827 |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