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29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反馈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入库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商务建函〔2023〕77号)要求,我局已组织开展申报、第三方评审等工作,并初步拟定了“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 日—5月14日(共7天)。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姚先生,电话:88902682
电子邮箱: yao_zhikang@gz.gov.cn
附件:
中央财政2023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资金安排方案
单位名称 | 支持方向 | 拟支持额(万元) |
广州宝桑园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 | 蚕桑产业化应用 | 222.8642 |
广州宝桑园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 | 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 | 21.5274 |
广东丝源集团有限公司 | 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 | 59.3302 |
广东省羊城健康管理 有限公司 | 保护利用丝绸文化遗产 | 122.9709 |
华南农业大学 | 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 | 30.6827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规划建设科技创新走廊和珠江高质量发展带的工作部署,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广州国际科技创新城段)公共空间设计》项目,并结合各方意见于2023年3月综合确定优胜方案,自项目开展以来,番禺区分局组织专家和社会力量围绕方案出谋献策,助力番禺高水平规划建设珠江高质量发展带。
加强重要专题研究。开展设计范围内《工业遗产调查与评估》《生态本底调查与评估》专题研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在城乡建设中以“绣花”功夫突出抓好珠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听取多专业专家意见。为保障设计方向,召开概念方案中期专家咨询会议,邀请各职能部门及各领域专家把关,从深度解读项目、注重落地实施性、构建高品质城市空间、深挖历史文化资源、强调生态设计措施、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优化慢行系统可达性、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等八个方面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为保障设计质量,召开概念方案比选专家评审会,邀请规划、文化、生态、风景园林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三个方案从整体公共空间概念方案、重要节点详细设计、历史文化、生态设计、科技创新、落地实施性六个方面对方案进行评审并为下一阶段深化设计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众满意度。方案前期开展公众问卷调查,市民群众反响热烈,问卷回收量1468份,开放性建议555份,并形成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方案后期进行概念方案比选阶段公众投票及意见征集,回收票数3536份,开放性建议455份,并征求了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意见,从落地实施性、效益性、公共空间连贯性及可达性、生态环境、文化传承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图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设计处领导调研指导
图2工业遗产调查与评估、生态本底调查与评估专题研究专家评审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推信用、强监管、优服务”各项措施,持续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质效。
一是扩大承诺制审批事项,深化许可信用建设。在针对中小型(住宅、办公、商业)项目、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事项全部免于办理技术审查,出具承诺书办理智能电子报批即可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机审+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的基础上,2022年12月,该局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助企纾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批)的通知,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扩大建筑工程报建“机审+承诺制”范围。除中小型项目、产业区块范围内工业项目外,增加已审定设计方案的公益类项目(如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划拨类的政府投资类项目)和地块配建的独立用地公服设施项目实行“机审+承诺制”。由建设单位利用该局发布的二维智能化检查工具进行自检,并书面承诺送审图纸、电子报批文件等资料符合规划强制性指标、建筑退距、建筑间距等要求,可免予提供技术审查报告,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机审复核后作出审批决定,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24日,该局已办理217宗“机审+承诺制”案件。
二是持续开展承诺规划核实,落实信用建设机制。2022年11月,广州市颁布5.0版联合验收工作方案,规划条件核实作为联合验收专项之一,该局继续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指引》,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继续实行承诺制,落实广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领域的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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