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经我局核查,决定对增城区内广州市卫斯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使用单位的5台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有异议,可向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为加快以质量标准为核心的质量技术创新及应用,推进广东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全面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在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产出质量创新成果方面的重要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组织开展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现就公开征集我区意向申报国家级、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企业和机构,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公开征集意向申报国家级、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州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和《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的规定,现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工信兑现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申请“主营业务收入奖励”或“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或“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扶持条款的企业或机构需符合《广州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和《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穗开经信规字〔2018〕2号)扶持条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申报指南,请按照指南要求准备相关事项的申请资料。
三、申报时间
(一)资料准备及咨询时间
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31日
(二)政策兑现系统正式申报时间(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递交)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5日
备注:如逾期未申请将不再受理。
四、申报方式
请登陆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选择《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对应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奖励”或“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或“行业协会或联盟资金扶持”受理事项,按照办事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五、咨询方式
(一)业务主管部门(政策解读、项目扶持相关事宜)
联系人:姚芳(区工信局),联系电话:82111546
(二)“一门式”受理部门咨询(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附件上传、系统操作等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82114062
附件: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政策工信兑现事项申报指南.doc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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