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镇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后备干部公告
为全面推进南庄镇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经南庄镇委研究,决定招聘一批农村后备干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农村后备干部30名。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有志从事农村工作,热爱新农村建设事业,能够热心为村民群众服务;
(三)参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的不宜任职条件,有该条件所含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不作为招录对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35周岁及以下,带头致富能力强的经济能人,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村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10日);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九)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
报考者需填写《南庄镇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后备干部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可在信息发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并打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股权证(如股东证遗失,可到所在村委会开具原始股东证明)、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如党组织关系不在南庄镇的需所在党组织开具证明或提供流动党员活动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上述所有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底色不限,1张贴报名表处,1张同步提交)。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大道西13号南庄镇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106室,南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8533263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减少录用人数。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公布将在南庄镇政府官网“信息公开”栏公布,网址:ww.chancheng.gov.cn/nanzhuang/。
(一)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二)面试
按招聘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选未能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可研究决定该岗位面试是否开考或变更进入面试人选比例。
五、资格审查
考试结束后,由南庄镇党建工作办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报考资料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考生笔试和面试两项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得分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需在招聘单位通知的体检时间内完成体检,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七、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如有疑问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757-85332630,联系人:邓先生。
附件:南庄镇2023年公开招聘农村后备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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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购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3(SZ)WZ0003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购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购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 1、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购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购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1)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四楼、六楼
联系方式:0757-83209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57-83309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希艺
电 话:0757-83309135
项目概况
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23JC035
项目名称: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88,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响应,属同一总公司的分/支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公司参加本次响应【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应资信证明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必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服务须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必须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能分包,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作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5月10日 至 2023年05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
联系方式:0757-83921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25、526、527单元(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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