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或将迎第二波高峰!能覆盖XBB的疫苗,钟南山:很快面世!
5月22日上午
在2023年大湾区科学论坛
生物医药与健康分论坛上
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钟南山表示
能覆盖XBB变异株的疫苗
有2个已经初步被批准
很快能面世
趋势方面
钟南山表示,此前根据团队的预测,4月底、5月初的这个新冠病毒感染小高峰,“确实是我们预料到的”。不少老百姓第二次阳性,“尽管绝大多数人二次阳性比第一次(症状)轻,但是也有少数的特别是有基础疾病的人还是(症状)重。”他表示,预警工作还要继续做下去。
疫苗方面
钟南山透露,能够覆盖目前流行的XBB变异株的疫苗,已经有2款获初步批准,还有3、4种很快能获批。“发展更加安全更加有效的疫苗,我们能够走在国际前面。”
药物方面
钟南山谈到广东的贡献——来瑞特韦(RAY1216)。性能上,该药与Paxlovid差不多,但特点是半衰期的延长。这意味着在药代动力学上,来瑞特韦可以更长时间维持较高的血药浓度,这也是其可作为单药使用的原因之一。“现在看这个药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广东和全国一道在抗疫工作中、在生产建设恢复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交出了一个比较好的答卷。”钟南山认为。回顾这三年,有一个突破值得关注,就是科研体制的变化:面对重大事件,可采用新型体制、通过大协作开展核心技术攻关。
在钟南山看来,大湾区科学论坛生物医药与健康分论上,既有从事基础研究的专家也有从事临床的专家,就是一个体现。他回忆道,来瑞特韦从基础研究到动物实验、临床研究,再到企业转化,到最后获批共花了18个月。“这短短18个月,要是少了任何一个单位都完成不了。我做了五十多年的科学研究,从来没有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大的突破。为什么?因为不同的力量在同时起作用。”
“最后临床证明来瑞特韦不仅能改善症状,而且确实能降低病毒载量89%。这是广大科学家和各个地方、各个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钟南山说。
6月或出现XBB变异株感染波峰
结合大数据模型,钟南山团队对全国2023年新冠第二波疫情(XBB变异株)进行了趋势预测。钟南山介绍,根据预测模型,第二波疫情4月中旬起峰,5月底波峰约4000万/周,6月底波峰约6500万/周。不过他也提醒,这是基于模型的计算预测,“可能不准”。
“我们对新冠病毒形成群体免疫了吗?我认为回答‘是’也‘不是’。”钟南山说,“是”的回答,是因为多项研究表明,感染新冠病毒后,人体内中和抗体在4个月后出现降低,特别是对于XBB变异株的保护作用较差。但是,人体内还存在结合抗体,可激活细胞免疫,在感染6-7个月内仍然有保护作用。
钟南山说,“不是”的回答,则因为再过一两个月,在去年12月感染新冠病毒的人群,体内的抗体和免疫都会降低。“病毒变异太快,因此不能一劳永逸,有可能再次感染”。
对于可能逐渐增加的感染波峰,钟南山提醒,有基础疾病的重点人群是预防和救治的重点。根据钟南山团队对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患者的最新研究,重症患者影像学表现超过一半不是重症肺炎,病毒对循环、神经、肾脏等系统的影响也非常大。
钟南山呼吁,接下来要以预防为主,加强广覆盖的疫苗接种,特别是有基础疾病人群、免疫低下人群、老年人群需要新的疫苗注射。
钟南山说,国内正在研发多价mRNA疫苗、亚单位蛋白疫苗,这类广谱疫苗可以预防德尔塔、奥密克戎BA.5、XBB等变异株,即将通过评审上市,及时注射覆盖XBB变异株的疫苗,可减少额外死亡。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在今年5至6月,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详情一起来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5-6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培训领域“平安消费”的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
三、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各种名义实际开展了中小学生艺术、体育、科技以及其他非学科类培训的公司、机构、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确保实现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和掌握校外培训机构实际招生人数和收费明细清单、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要聚焦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针对所有招收学员的缴费清单和转账凭证,重点核查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以任何形式的个人账户(包括微信、支付宝)收取培训费用问题。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要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二)规范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严防校外培训财务风险。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教监管厅函〔2023〕2号)的要求。各地重点核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设置独立的财会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未设置财会部门或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机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清晰界定举办者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边界,不得将校外培训机构与机构举办者混淆,包括举办者不得混淆个人账户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账户、不得将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和财产视同为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的资金和财产。校外培训机构预收的费用属于机构的负债,严禁将其视作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的利润和资金。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强化成本意识,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加强成本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须依法保障培训机构的法人财产权,培训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所有资产和资金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举办者个人、股东等)不得侵占、挪用、抽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不得从培训机构分红、取得回报或分配剩余财产,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年度财务结算、完成所有课程交付、依法税收后才能分配办学结余(利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本机构负债规模,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财务风险。校外培训机构在新开校址、作出重大决策、支付大额资金之前,应当认真评估未来可能出现的市场竞争风险、举办者(股东)纠纷风险、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的风险,以及政策调整、出生人口变化等因素,审慎决策、稳健经营。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影响正常运转的财务风险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守护学生家长缴费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两个全面纳入”的要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要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机构一核定”原则核定风险保证金,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四)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积极探索加强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有效方式,支持消委会组织通过调查、体查、参与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委会组织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完善校外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广泛受理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消委会组织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推进多种渠道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学生家长退费投诉纠纷。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消委会组织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倡议书、宣传片、动画条漫等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加强对学生家长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消费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避免消费陷阱。
(七)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并有效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将隐形变异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排查重点内容;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做好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精准有效建立防治隐形变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网站等四张清单,针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要开展专题治理;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要加强日常检查,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督促培训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包括实际控制人、所有股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外培训领域的执法检查,约谈、提醒、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从严规范招生、培训、财务要求。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和帮助校外培训机构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消委会组织对照各项工作任务时间点,按时完成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医院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能力,保障患者就诊环境安全,推动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5月19日上午,建设街“两新”组织暨南大学穗华口腔越秀院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院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培训和演练。
培训会上,负责培训的同志对灭火器、防毒面具的种类和正确使用方法、应对突发情况如何逃生等基本常识进行了详细讲解与演示,参加培训人员轮流操作,踊跃参与、态度认真。
随后,按照先前制定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实操演练,模拟了医院起火事故,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时,紧急进行“救火”处理。灭火组、疏散组、救护组、设备组和警戒组迅速行动、分工协作,参演人员在第一现场通过疏散组的引导,弯腰、捂住口鼻撤离到“安全地带”,医务组及时对伤员进行“抢救和护理”,整个演练过程既紧张激烈又井然有序。
院区行政黄院长总结指出,通过此次消防培训演练,有效提高了全院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处置能力,增强了医院消防安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为维护医院的和谐稳定和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不放松,遇到突发事件能随时出动进行应急处理,营造“消防安全人人抓,幸福美满你我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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