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出台“高质量发展30条” 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亿元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举行“高质量发展30条”新闻发布会。李剑锋 摄
“高质量发展30条”鼓励“工业上楼”。图为摩天工坊。李志伟 摄
三级迭代!广州黄埔惠企政策又“上新”。5月22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举行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30条”)。“高质量发展30条”对黄埔区原有四个“黄金10条”进行优化整合,形成30条63款核心条款,70%的条款将增速、贡献作为参考指标,增设了“产业链招商奖”“工业上楼奖”“动工投产奖”等原创条款,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亿元。该措施于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从四个“黄金10条”1.0版到2.0版,再到“高质量发展30条”,黄埔区持续擦亮惠企政策“金字招牌”,三次迭代,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30条’是未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构建‘1+N’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的大骨架。”广州开发区政研室副主任熊卫国在发布会上表示,接下来,还将围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主导产业,出台更多专业精准高效的行业政策,不断充实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动高质量政策优势转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
奖励最多:
增量越大奖励越多上不封顶
据介绍,“高质量30条”以“企业贡献越大奖励越多、增量越大奖励越多、增速越快奖励越多”为政策导向,引导企业优存量扩增量,推动企业发展与政策供给良性互动,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比如,保留了广受企业好评的经营贡献奖,继续沿用“既奖存量、又奖增量”模式,特别是对批发、零售业增量部分,以增量指标代替增速指标,拓宽了政策覆盖面。以零售业企业为例,按其年营业收入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每新增5000万元给予5万元扶持,该条款可与广州市“促消费38条”中“对零售业企业年零售额较上一年每增加1亿元给予10万元奖励”叠加领取,即企业每新增1亿元合计可获取约20万元扶持资金。
对批发业企业,黄埔区商务局副局长李珺介绍,按其年营业收入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每新增1亿元给予8万元扶持,如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按其当年营业收入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存量部分的营业收入,每2亿元营业收入给予1万元扶持。该条款可与黄埔区《2023年强经济促消费措施》叠加领取,扶持力度全国领先。
“一方面,根据企业的增长速度及经济贡献,在奖励存量、增量的基础上,取消对增量部分封顶额的限制;另一方面,进一步支持委托加工的制造业企业扩大委外业务,采取奖励‘存量+增量’的模式,且对增量部分的奖励上不封顶,鼓励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扩大产能释放。”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谭志彬介绍。
“黄埔区在产业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我们很多支持。‘高质量30条’保留了经营贡献奖,在增量、存量上都有资金奖励,这对我们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有很大帮助。”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吴代锚表示。
“为确保政策及时有效落地落实见效,‘高质量发展30条’将力争30个工作日出台实施细则、30个工作日上线办事指南,尽快推动政策红利直达企业。”熊卫国表示。
力度最大:
研发扶持高达1200万元
近年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依托“2+3+N”战略科技创新平台集群,汇聚了1000余家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了超25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了一系列“卡脖子”技术,创新能级持续提升。
“高质量发展30条”在促进科技企业持续发力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有何创新和突破?
“‘高质量发展30条’对新增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对于获得国家科技部门立项资助的科技项目最高按100%给予500万元配套。同时将全面开启‘陪伴式成长’模式,支撑并服务科技企业从落户并发展成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全过程。”黄埔区科技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季思在发布会上表示,“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研发机构,重磅升级为按研发投入最高给予1200万元扶持,支持力度全国最大。”
“高质量发展30条”围绕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需求,提供全方位政策扶持。在扶持初创企业方面,成立50亿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对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扶持100万元,每家风险投资企业每年最高扶持500万元。
在支持科技攻关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资助、首台(套)突破奖、“揭榜挂帅”奖等条款,以“揭榜挂帅”奖为例,对成功攻克的项目,按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协同创新方面,为鼓励区内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创新资源,特别设立仪器开放共享扶持,每年遴选不超过10家仪器共享示范机构,分梯度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同时,为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人才发展活力,帮助企业人才留下来、用得好,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继续沿用“企业人才奖”,为每家优质企业每年提供10个名额、每个名额最高300万元的人才扶持,并对区内持续经营15年以上企业再额外给予5个名额。
政策最暖:
“全生命周期”护航企业发展
企业需求是政策创新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据介绍,“高质量发展30条”在对企业落户、项目筹建、转型升级等阶段实现精准覆盖,全生命周期护航企业发展。
为吸引优质企业落户,设立项目落户奖,最高给予1000万元扶持。为充分利用好外资,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专门设置引进外资奖,对优质外资企业按照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扶持,单个企业最高扶持1亿元。
为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鼓励企业“拿地即动工”“竣工即投产”,加快产生效益、形成贡献,全国首创动工投产奖,对“带规划方案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给予企业2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提前收地进场施工或地块达到交付条件后三个月内进场施工并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给予企业最高80万元扶持;对提前竣工且竣工后3个月内投产入统的,再给予企业最高80万元扶持,另负责团队最高可获30万元扶持。
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设立转型升级奖,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获3000万元扶持。全国首创支持老工业企业开展基础设施更新,对在本区持续经营15年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扶持。为破解企业用地和工人住房难题,每年储备1000亩工业用地,全力保障企业扩大生产需要,每年筹建9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居住服务。
“过去两年,米奇化工呈现逆势增长,得益于大量的研发投入。”广州米奇化工有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商娜表示,本次“高质量发展30条”含金量十足,为创业型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特别是‘工业上楼’奖励政策,对我们这些暂时拿不到地,又急于扩展生产场地的企业而言,支持力度是很大的,可以缓解我们生产扩张的资金压力,也增强了我们扎根黄埔,做大做强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圈链最强:
“上下楼”就是“上下游”
产业集群化发展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为进一步释放产业集聚效应,“高质量发展30条”重点从产业集聚、企业集聚、载体集聚、品牌集聚等方面发力,推动主导产业组链成群,加快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产业高地。
为发挥链主企业的引领作用,创新推出产业链招商奖,对引进本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且政策有效期内产值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机构,给予10万元扶持。对首次上榜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零售100强的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扶持。
“我们以更大力度增强制造业企业发展黏性,对增强产业链粘合度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鼓励‘工业上楼’,打造产业链上下游抱团式发展朋友圈。”谭志彬表示,此次首创“工业上楼奖”,对新入驻经认定的工业楼宇且每平方米产值达到1.5万元、2.5万元、3.5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租金的10%、20%、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50万元,支持“上下楼就是上下游”企业集聚。
此外,政策鼓励园区集聚,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对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软件名园等特色园区予以重点关注,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推动园区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刘丽春、范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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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上午,黄埔区委常委会、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区属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并进行评议,听取全区经济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广州市委常委、黄埔区委书记、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陈杰主持会议。
会上,26名区属各单位“一把手”以现场汇报或书面形式述责述廉。陈杰认真听取汇报并作出点评。参会人员对述责述廉人员开展评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区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规守纪,带头廉洁自律,勇于担当作为,在做到“三个更好统筹”中经受考验,“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彰显。全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要坚定自觉在严于律己上带好头、作表率,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自觉在严负其责上带好头、作表率,推动实施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筑牢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扎实推进产业立区、“百千万工程”、绿美黄埔等重点任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到实处。要坚定自觉在严管所辖上带好头、作表率,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运行加快整体好转的强大动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铆足干劲,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打赢二季度稳增长攻坚战。要千方百计挖经济增长点,全力推动龙头企业和百强工业企业去库存,稳住全区工业基本盘,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园建设,加快布局一批新型储能科研攻关和产业创新项目,努力打造千亿级新型储能产业集群。要千方百计找内需增长点,全力推进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商圈、新建一批高端酒店广场、策划一批展会活动、推出一批文旅主题活动,大力发展夜经济、网红经济,让商业具有烟火气、根植力。要千方百计寻消费增长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刘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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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
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强李希出席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习近平5月23日下午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审计担负重要使命,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做好新一届中央审计委员会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问题,加强审计领域战略谋划与顶层设计,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李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央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李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的汇报,以及关于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汇报等。
会议强调,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审计委员会推动审计体制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走出了一条契合中国国情的审计新路子,审计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一是深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细化实化制度化。二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三是审计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主动性更强、契合性更高,独特监督作用更加彰显。四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审计成果运用贯通协同更加顺畅、权威、高效。
会议指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要如臂使指,增强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把党中央部署把握准、领会透、落实好。要如影随形,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权无一遗漏、无一例外,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要如雷贯耳,坚持依法审计,做实研究型审计,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做好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今年的审计工作,突出重大问题加大审计力度,促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落实落地情况的监督力度。聚焦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继续盯紧看好宝贵的财政资金,加大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推动落实好“两个毫不动摇”。聚焦推动兜牢民生底线,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金融、房地产、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会议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要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会议指出,今年是审计机关成立40周年。党中央对审计寄予厚望,要传承审计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塑造职业精神,提高专业能力。要全面从严治党治审,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和审计队伍教育整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提高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
中央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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