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召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
近日,广州市司法局召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市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邓中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甘正培主持会议。市委主题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主题教育牵引作用,紧扣“1条主线”,聚焦“3个为目标”,抓好“10件大事”,不断丰富“六法融合”实践,促进队伍精神面貌持续向好,工作质量有效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认真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找准法治工作定位,发挥法治综合部门职能优势,聚合立法、执法、法律服务、守法普法各领域的法治建设资源,用好“六法融合”工作理念,以精准法治服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关键点,以更多更实举措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着力点,持续推进法治广州建设走在前列,实现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护航新时代广州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全系统党员干部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拿出一往无前的闯劲干劲拼劲,燃起二次创业的奋斗激情,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动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法治广州的生动实践、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州实践,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贡献更大力量。
会上,参会的局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并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法治督察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监所综合协调处等4个部门负责同志作经验交流发言。
局党委委员、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二级巡视员、市管一级调研员,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各监狱、戒毒单位主要领导,各参公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处级领导干部主题教育读书班暨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第二期其他参训学员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人社部门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全市就业驿站建设工作,6月26日上午,广州市就业驿站建设现场推进会在荔湾区逢源街文化站召开,交流近期各区就业驿站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就业驿站建设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广州市人社部门积极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在全省率先把就业驿站开到群众家门口、心头上。建设就业服务驿站被纳入2023年广州市十大民生实事,在做好新时期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方面蹚出一条创新之路,提供“广州样本”。
聚焦民生所盼 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推进会现场,荔湾、南沙、从化区分别展示了就业服务成果视频,分享了就业驿站建设经验,并和现场观众一起探讨如何构建有效、有能量的就业服务驿站。
在荔湾区逢源街道就业驿站实践基地,每天出品的咖啡来自通过技能培训成功跟岗实习的视障咖啡师;在人来人往的广州南站就业驿站服务点,每天为八方来客提供就业服务指引。
自2022年1月广州市首家“就业驿站”在从化区凤二村挂牌以来,就业驿站的建设如火如荼,践行将就业服务延伸至社区(村)基层一线的创新工作模式,至今全市已建成154家就业驿站。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全市将建成超176家就业驿站基层服务点,每个区在本月底前打造2个就业驿站示范典型,形成乡镇(街道)站、社区(村)站、园区站、交通枢纽站、银行站点等多样化站点集群。各区也将加大投入,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资源保障,为就业驿站立柱架梁,共同实现就业服务发展的新蓝图。
驿站坚持政府主导、为民服务两大原则,建立完善“发现、服务、跟踪”机制,实现就业服务全覆盖。通过大数据对碰、进家入户排查等渠道,发现摸清各街镇辖内劳动力底数和就业服务需求,结合典型应用场景制定服务流程,以规范、便捷、高质量的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就业的关心事、烦心事;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对于信息移交、主动登记、走访摸排掌握的失业人员,就业驿站主动联系,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差异性的就业服务需求,并持续跟踪服务成效;整合人社等部门所有政策和服务资源,将就业创业服务指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需求保障、线上线下招聘会、劳动力资源和用工需求摸查以及其他就业创业服务相关事项纳入就业驿站运营范围,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高质量就业服务。
为帮助未就业适龄人口尽快实现就业,驿站一砖一瓦的布置都要力求体现科学性,结合各区人口分布特点,合理化规划驿站分布,就连选址也要尽量选定在就业任务重、百姓需求量大的村居,临近企业集聚地、交通便利地,满足“15分钟就业服务圈”要求。本着“因地制宜”的要求,在现有相关场所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等也可开辟具备同样条件的新服务场所,从而不断扩大服务半径,将岗位和服务搬到人群聚集地,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打造特色区域品牌 荔湾、南沙、从化就业驿站建设亮点纷呈
就业体现民生,吸纳就业还要千方百计吸引群众的目光,做出特色、亮点、深度。各区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资源优势,通过打造社区、乡镇和多元化主题就业驿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招聘对接等各类服务,帮助用工单位招工和求职者实现就业。
“身穿‘绿马甲’,就业我来帮。”听到这句话,荔湾区残障人士阿进激动不已。在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一场创业带动就业宣传体验活动上,失业多年的他有了施展人像绘画天份的舞台,通过摆摊创业增加了自身收入、提升生活质量。2023年以来,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建专业化的就业服务队伍,开展“绿马甲”就业服务专员行动,建成就业驿站26个,跟踪服务区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2119人次,其中求职辅导54390人次、创业指导2496人次、技能培训3473人次、社工介入25人次,不仅为该区重点群体实现就业打开快捷绿色通道,甚至还将粤菜师傅请到教学现场,指点教授点心制作技艺,通过体验式学习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学习新的就业技能、拓宽就业思路。
服务先“扶志”。荔湾区就业驿站把“树立正确就业观念”作为精准就业帮扶的首要任务,做好心理辅导,校正心态偏差,为人岗匹配、稳定就业奠定基础。该区43岁的居民余某原为年薪30万的建筑规划师,不幸失业,心理落差极大。在了解需求并接受就业辅导后,余某转变心态,愿意从低做起,最终经过精准链接匹配入职某市政建设工程公司,薪资虽差了一截,但让他满意,重拾对职业生涯的规划和信心。
针对基层就业服务人手不足、力量较薄弱等情况,南沙区积极探索引入市场力量在各基层社区(村)建设就业驿站,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工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驿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面向劳动者提供一揽子就业公共服务。目前全区已在74个人口密集的村(居)设立基层就业驿站,今年以来举办就业驿站专场招聘会9场,参加企业366家,提供岗位8126个;开展失业人员技能培训班3场,共计117人参训。
南沙区将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与就业驿站建设有机结合,目光锚定在承接粤港澳青少年交流融合、吸引港澳青少年融入大湾区建设等重要使命的创享湾。今年3月,“就业驿站·创享湾”在TIMETABLE粤港澳创新创业基地挂牌成立,以服务粤港澳三地青年创业就业为核心导向,专注于为三地青年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与技能培训,提供全方位创业辅导、政策解读、融资对接等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从化区村级就业驿站则已逐渐打造成为家门口就业的“广州样本”。该区充分发挥平台优势资源,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了就业服务网络联通直达村(居)基层,就业招聘运作模式联通市场、企业、村一级,通过摸查底数、分类建立“人才库”、推送岗位、技能提升、直播带岗、就业公共服务等“六个精准”联通基层就业各群体,是服务老百姓就近就业创业、增收致富的改革的创新举措,同时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以来,从化区相继建成11个就业驿站,已成功帮助2703名农村居民实现就业。目前,就业驿站招聘专区累计提供218家企业,提供1662个岗位工种,提供岗位6537个;直播送岗涉及的313家企业用工缺口,提供岗位2000余个,辐射带动周边村民就近就业,招聘专区企业持续动态更新。
今年广州已被纳入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名单,广州市各级人社部门将聚焦健全服务体系、规范服务制度、便捷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智能化水平、狠抓服务见成效等五方面的创建标准,全力以赴完成包括就业驿站建设在内的创建工作重点任务。
《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将正式施行 ,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进一步提供制度支撑。去年以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制定《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填补立法空白,实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完整保护,赓续城市文脉,更好彰显城市文化魅力,回应市民留住乡愁记忆的期盼。《规定》已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广州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拥有数量众多的传统风貌建筑,目前全市共认定公布的1206处传统风貌建筑,是广州目前除不可移动文物以外,最为量大面广的保护类建筑。立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保护与发展平衡兼顾为目标,采取全过程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模式,全面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总结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方面成熟创新经验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规定》共有十八条,立足"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聚焦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和利用,完善传统风貌建筑修缮管理等制度规定,为保护利用好传统风貌建筑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保什么:明确认定标准,确立保护方式
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保护利用是广州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创新做法。一是明确认定标准,将能够成片、成组、成线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或者位于历史文化街区等的保护范围内作为区域整体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的重要组成,以及能够一定程度反映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艺术价值、民俗 传统、时代特征,或者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建筑物、构筑物,确定为传统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法定化利于留住文化根脉络,彰显广州特色,完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多层次的保护对象体系。二是明确认定程序,规定传统风貌建筑实行名录保护制度,经普查、推荐申报、专家论证、征求所有权人和公众意见等程序后,由区政府批准公布传统风貌建筑。三是明确保护图则编制,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要素,提出修缮要求、合理利用措施等,与文物和历史建筑予以区分,传统风貌建筑强调成片、成组保护,作为历史地段的典型环境要素,传统风貌建筑更注重外观风貌的保护。
二、谁来管: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管理责任
确保传统风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理清各级各主体责任分工,一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和部门职责,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统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传统风貌建筑的工程质量监管、房屋使用、结构安全、修缮的监管等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二是明确区人民政府在认定、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责。三是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规定保护责任人应当履行保障结构安全,按照保护图则的要求使用、利用、维护、修缮等责任。四是建立镇街日常巡查机制,将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三、怎么保:确定保护措施,明晰行为规范
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和管理,一是明确不得擅自迁移、拆除传统风貌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等,并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设定法律责任。二是优化建设管理,明确在不改变传统风貌建筑的外观风貌及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责任人可以进行外部修缮、日常保养等。三是为防止破坏建筑风貌,规定加建、改建、扩建应当保持传统风貌建筑原有外观风貌。四是实行挂牌建档保护,明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需在保护名录公布后六个月内完成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标志牌的设置工作,标志牌包括建筑的责任人、建筑名称、认定时间、建筑特征、历史事件、名人事迹等信息。五是加强安全管理和数字化保护,在房屋安全普查中对传统风貌建筑进行标注并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手段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展示。
四、怎么用:坚持以用促保,鼓励合理利用
广州以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等工作为契机,不断探索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相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次立法是对我市近年来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成功经验予以提升巩固,为激发保护责任人的保护主动性和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坚持"以用促保",明确十二项具体措施,在多功能使用、国有建筑租期租金优惠、引入社会资本多方参与、建立奖补机制、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多措并举推动传统风貌建筑合理利用。二是明确修缮技术支持,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编制传 统风貌建筑修缮技术规范,保护责任人可以申请免费的修缮技术咨询和指导。三是明确修缮审批流程,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修缮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和申请材料清单,提高报批办事效率。四是明确修缮资金补助,非国有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可以向市、区人民政府申请日常维护和修缮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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