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海葵”逼近广东沿海!佛山最大降雨时段在!
台风“苏拉”强度逐渐减弱
其螺旋云系快要无迹可寻
影响基本结束
但是!台风一个接一个!
“海葵”将于明天(9月5日)
登陆或严重影响广东
中央气象台9月4日10时
继续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对佛山会有影响吗?
一起来看!
“海葵”明天或登陆闽粤交界
台风“海葵”的中心已于昨天(9月3日)晚上7点50分前后移入台湾海峡南部海面。预计,“海葵”将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闽粤交界一带沿海靠近,并将于9月5日上午在福建漳浦至广东惠来一带沿海登陆(热带风暴级到强热带风暴级,23-28米/秒,9-10级)。
台风“海葵”穿过台湾岛,受中央山脉影响,“海葵”在出海后在台湾岛高雄近岸海面徘徊接近12个小时,强度逐渐减弱,预计登陆时为热带
“海葵”对佛山有什么影响?
6日起受“海葵”残余环流影响转有明显降雨过程,较大降雨时段集中在7-8日,出门记得带伞哦~
广州南站部分列车停运
受台风“海葵”影响,9月4日广州南往返福州、梅州、汕头等方向的66趟列车暂停开行或调整运行区段,具体受影响列车请以“铁路12306”网站(手机APP)、车站公告为准。
9月4日16时起,对杭深线潮汕开往杭州方向、梅汕线、畲龙线列车停运,当日20时起杭深线汕尾至潮汕区间运行列车停运;
9月5日对杭深线汕尾开往杭州方向、梅汕线、漳龙、畲汕线列车停运;
9月6日12时前对梅汕线停运,漳龙线全天停运。
“海葵”路径及影响
不确定性还是比较大
需要保持关注
请街坊们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
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第三次推进会召开
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第三次推进会8月31日召开,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部署各地按照公安部党委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迅速掀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新一轮高潮,以决战姿态打好最后一个月冲刺战。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将打击整治锋芒对准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重点地区,打防管控建并举,全力冲刺“夏季行动”。要以点带面、聚力攻坚,重拳打击整治非法行医、网上涉枪涉爆等突出问题,清除一批网上涉枪涉爆隐患,打掉一批非法行医团伙,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充分发挥条线指导和片区协同作用,以重大案件侦办和重大活动安保为重点,分条线分区域发起集群战役和区域会战。要继续聚焦传统跨区、新型网络、跨国跨境等区域广、链条长的重大案件,坚持“打集团、打批量、打扩散”,持续掀起“全产业链条斩断、全网络生态摧毁”强大声势。要集中力量、统筹资源,严密社会面巡防,持续开展“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深化重点场所整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特别是要结合秋季开学,强化校园安全检查,上好“秋季开学安全课”,指导强化校园安保力量,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管理和秩序维护,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校园周边安全。要深入基层督导,加强指挥调度,强化宣传引导,掀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夏季行动”热潮。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零容忍打击违法犯罪,全时空巡控社会治安,零距离化解矛盾纠纷,全方位发动群防群治,力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着力营造守护身边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坚决履行好职责使命,做到责任上肩、措施落地,确保工作效果得到有力保障。
据了解,9月8日至10日每晚20时至次日凌晨2时,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二期工程——学生宿舍T6T7栋、食堂N-2、教学科研A组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 项目编号:JG2023-500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 0时0分~2023年9月25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087.4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负责勘察工作)、一家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工作)]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并负责设计工作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不得与招标公告1.2.10所述五个项目的其他参与投标的单位(包括单独投标及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再次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另外四个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1.4.7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8时45分 - 2023年9月25日 9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25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9月25日 8时30分 - 2023年9月25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