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举办2023年水利法治文化嘉年华 喜迎宪法宣传周
12月2日,由佛山市水利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联合举办的“学宪于心 护水于行”2023年水利法治文化嘉年华活动在滨江法治文化公园举行。
一、宪法宣传 法润人心
为彰显水利法治文化的丰富内涵,活动现场安排了一系列新颖又有趣的体验活动。参与者只要参与“学法知多D”答题活动,即可换领“尊宪守法 携手筑梦”纪念卡,免费参与水美佛山扎染体验活动、水光山色彩绘雨伞活动、绿水青山多肉栽培活动、松风木月手绘体验活动、饮水思源品茗活动等体验项目,在参与的过程中学习水安全、水资源等科普知识,增强水治理、水安全、水生态保护意识,感受水文化、水法治的多样魅力。
二、凝心聚力 爱水护水
作为活动的特别环节,活动现场佛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黄礼泉为市、区共六支党员志愿者队伍和一支水利青年干部队伍进行普法宣传授旗。授旗仪式彰显佛山整合、加强水利普法力量,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爱水护水行动的决心。
三、守护江河 法佑碧水
活动共吸引近200名河湖志愿者与市民群众参加,共同参与爱水护水体验活动,见证佛山水利改革发展成效。在省水利厅和佛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水利系统的共同努力与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下,佛山今年入选全省2个推进全域水经济发展试点城市之一,获颁广东省首批水效领跑者城市称号,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建碧道170公里,努力打造20个秀丽湖库,禅城区奇槎泵站工程和南海区西樵镇山根水利枢纽工程荣获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接下来,佛山将继续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深挖水利法治文化内涵,丰富普法宣传渠道,积极引导全社会增强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责任意识,共建共享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书写绿韵佛山新篇章。
12月4日,南海区文艺家驻村计划启动仪式在狮山镇璜溪村举行,首批试点项目现场签约,进一步加强村居文化阵地建设,繁荣乡村群众文化,深入推进文化赋能乡村振兴。
为积极实施广东省“百千万工程”,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推动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工作,区文广旅体局、区文联从今年6月份开始开展“文艺进万家赋能振乡村”——南海文艺家驻村计划。区文广旅体局在6月12日印发《南海文艺家驻村计划工作方案》,今年8月份发布了首批试点项目,通过“人人都是艺术家”计划、“乡村文化艺术修养课堂”计划、“文艺导师结对驻村”计划、“乡村文产专员”计划及村(居)的其他文化服务需求等具体内容,组织发动各级文艺人才、非遗传承人等来到乡村创作、授课、参与文旅产业共创、挖掘乡村文艺需求和文化内涵,以多样的形式和载体调动群众积极性,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家门口的文化宫,方便、安全。文化宫课程以传统书画项目为主,设有青少年班、亲子班、成年班,由专业老师授课,报名踊跃,非常受欢迎……”现场,西樵镇儒溪村党委书记陈旺弟、狮山镇高边社区党委委员邬秀芬、西樵镇百东村李春华雕塑园主理人李春华等分别作经验分享,介绍活化乡村文化的探索和成果。
据了解,南海文艺家驻村计划开展以来获得很好的成效,各类场地得到活化利用,吸引区级文艺大咖参与,家门口的高品质文化课程和服务大受欢迎,镇街各出奇招将驻村计划与当地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特色工作有机结合,在示范效应带动下,越来越多社区响应参与。
截至11月底,全区文艺家驻村计划首批示范项目有22个,实现七个镇街全覆盖。当日,桂城街道江南名居社区、九江镇石江社区、丹灶镇西城社区、西樵镇简村、狮山镇高边社区璜溪村、大沥镇泌冲社区、里水镇河村社区代表与驻村各位文艺家,代表全区首批22个试点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
南海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方华刚表示,要从传思想、种种子、促振兴、易风俗、树品牌、强阵地、聚人气、讲形象等八方面发力,做好南海文艺家驻村计划工作,发挥文化在城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精神追求。此外还要细化、深化、实化驻村计划的相关机制,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区文联及下属的各文艺家协会、社会团体、文艺家们都要做出成果成效。
项目编号: YHZ2023-034
1.招标条件
杨和镇洞心一队、洞心二队机耕路建设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3】1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一队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二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生态补助资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主要内容:新铺混凝土路面,新建挡土墙、埋设混凝土管及其他水陂附加项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投资约为160万元。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应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七天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中标金额的5‰)。
2.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为1600000.00元,不设下限。中标单位需缴纳图纸设计费及预算费40000.00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投标文件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7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纸质版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5.1.9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0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1.11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5.1.12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5.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5.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12月26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7.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一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洞心二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3
联系人:黎先生/梁先生
电话:13724996663/13543628113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76号(鸿业苑)首层03号
邮编:528500
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18029229997
座机:0757-8888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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