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护照加急办理流程/佛山要办出国护照要多少钱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后台录入、复核校对→审批→上送→制证→发证
申请人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备齐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四)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必须到场,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并签署同意其办证的意见;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需提交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七)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八)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佛山办理护照收费标准】首次办理:160元/本;
换发:175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失效重领:175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被盗、损毁补发:175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丢失补发:335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15元/本。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办公电话:0757-83335602
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办公电话:0757-82345150
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办公电话:0757-86334531/81213233
顺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办公电话:0757-22835300
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办公电话:0757-88828430
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办公电话:0757-87732403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出入境部门地址电话一览表办理时限及费用
佛山护照办理时限:
换发普通护照:10个工作日。
外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在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佛山护照办理费用:
护照换发、补发180元/本(含加注费20元)。
其它加注每项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6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三条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
2、曾持有护照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4:00~5:30
电话:0757-114
地址: 汾江南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佛山出入境办证管理处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及费用持普通护照申请加注:7个工作日。
加注费用:每项20元
需要准备如下的资料:
在户籍地办:本人带身份证及照片+照片回执去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可以网上预约。
非户籍地办:身份证、户籍证明、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要额外提供一年或以上有效的本市居住证(即办了至少一年的)、从申请月起倒数连续一年的本市社保证(断过、补交都不算);高等院校在读学生要另加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
如果你是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还要拿申请回单位盖批核章。
以下是流程:
1、上户口所在/居住地出入境管理局官网填表预约;
2、按照预约时间带上证件去出入境管理局填表、交表;
3、按要求用银行卡付费;
4、领取办证回执;
5、在回执上所示领证日期或之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回执领取。户籍地15个工作日,非户籍地须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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