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通行证换发条件/2020佛山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指南
佛山港澳通行证换发的申请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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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港澳通行证换证地点
佛山港澳通行证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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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条件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2、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前往照顾的;(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没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3、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4、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5、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
6、自2011年4月1日起,申请人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含当日),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在2011年4月1日仍定居香港,可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
7、自2009年12月1日起,申请人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含当日),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在2009年12月1日仍定居澳门,可以申请前往澳门定居与父母团聚;
8、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办理材料一、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拟团聚的香港或者澳门亲属(以下简称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三)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四)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
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二、澳门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澳门定居申请
申请人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在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事由填写超龄子女;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提交在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如属申请条件第二种情形的,还须提交澳门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证明书;
(四)交验出生证明或者出生公证,并提交复印件;
(五)交验亲生父母的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六)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澳门定居的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意见内容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澳门定居(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该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出具。
(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
三、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前往香港定居申请
申请人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本人及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须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事由填写香港超龄子女,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须在港澳关系人姓名栏签署姓名;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交验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四)交验出生证明或者出生公证,并提交复印件;
(五)婚生子女交验亲生父母的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六)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意见内容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香港定居(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该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出具。
(七)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窗口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工本费40元
港澳通行证补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1份,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需提供书面的遗失声明,并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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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8月11日的公告,如无特殊情况,自8月26日起,三水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恢复办理广东省居民、持佛山市居住证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含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下同)。
顺德区赴澳门旅游签证预约办理指引
为有序做好赴澳门旅游签注办理工作,顺德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预约办证规定及流程如下:
一、实行全区集中办理。全区办理持证申请签注业务(包括澳门旅游签注),需前往顺德区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进行办理。
请市民上微信公众号“顺德政务百事通”、“广东出入境”或小程序“国家移民局”、“粤省事”预约后再前往办证。
点击查看:预约攻略
二、办理对象为16-70周岁的,须本人到前台进行申请;办理对象为16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的,可授权他人代办。
三、赴澳门旅游签注的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疫情期间建议市民通过快递取证;如需自行取证的,须预约后到顺德区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领取。
特别需注意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申请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赴澳门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
>>>全国各地风险等级查询入口
佛山港澳通行证个人旅游网上申请
电脑端预约
点击打开》》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
特别提示:
1、填写申请资料必须使用中文简体字,不能使用英文或中文繁体字。姓名:如果遇到难以输入的字符,请用全角问号(?)代替字符。
2、"出生日期"、"通行证号码"、"通行证有效期至"三项是重要比对项,请确保正确填写。
3、请勿重复提交同一类别的申请。因重复申请都将视为无效申请被拒绝受理,使您不得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1个工作日后,您可以通过电话96897(12580电信)用受理号查询或在本网站查询办证进度情况。
5、凡16周岁以下申请人提出申请,须事先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如果选择邮政速递方式领证的,邮件收件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佛山旧版港澳通行证更换电子版的方法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基本特征
办理电子港澳通行证的好处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日前,公安部公布了2015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
2015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11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顾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60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至59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父母投靠子女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向受理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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