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2020佛山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申请指南
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一) 广东省户籍居民跨地市就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还须提交一年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权限)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本人到户籍地或就业地、就学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续签网上续签: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http://www.gdcrj.com)——点击“网上预受理”——选择相应出入境部门办证大厅——填写用户信息——选择预约时间(可选择10个工作日内的任何一天合适的时段)——按预约时间直接到出入境受理大厅优先办理
窗口续签:广东省户籍居民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个人游签注,可通过电话申请、邮政代办、手机出入境连线、自助一体机、24小时办证大厅等渠道办理。
有效期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为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为7个工作日;非广东省户籍居民申请为30个工作日。(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费用:
(1)个人: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赴港澳从事旅游、商务、培训、就业签注(一次有效)15元,(二次有效)30元,多次有效(三个月/一年)80元。
(2)团队: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15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30元/项。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咨询电话:0757-22835300
投诉电话:0757-22835300
节假日值班电话:189232892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容奇大道中1号
咨询电话:0757-22835300
投诉电话:0757-22835300
节假日值班电话:无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南苑路2号
咨询电话:0757-22835300
投诉电话:0757-22835300
节假日值班电话:无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持我市签发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申请对象
居住在本市的居民,经香港有关部门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申请方式(一)首次申请、换发、补发、过期重领通行证。
1、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二)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及相片检测回执。持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可免提交照片及回执。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交验本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在我市工作的本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免交居住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逗留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
2、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3、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澳门逗留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4、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
5、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签证种类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多次签注,其中赴澳门就学的每次签发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工作时限及收费标准
工作时限
(一)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外省户籍人员申请的,在30日内办结。
(四)调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收费标准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签注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签注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签注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
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时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指纹信息,并自愿授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指纹模板信息同时存入港澳地区的通行证持有人,达到粤港澳三地口岸自助通关年龄的可以使用自助通关:
(1)对于内地口岸,7周岁以上(含)都可以使用自助通关,但下列情况除外:从同时通航港澳的空港或海港口岸出境的,暂不可以使用自助通道;持团队游签注的须团进团出也不能使用自助通关。
(2)香港口岸。通行证持有人(包括重新申领)首次到香港的,须经人工通道通关。此后,16周岁以上(含)的持证人,都可以使用自助通关。但持逗留签注的赴香港暂住人员不能使用自助通关(备注:学生或劳务的只能经人工通道通关;以受养人、受训人员身份,或经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及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在港暂住人员首次入境香港须经人工通道通关,此后可凭香港身份证使用自助通关)。
(3)澳门口岸。11周岁以上(含)的授权持证人,都可以使用自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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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寒假来临前夕都是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高峰期,为方便在校学生等工作日不方便办证的群众,12月的第一、第二个周日早上(12月4日、12月11日),在校学生可到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出入境新证!
办理时间:12月4日、12月11日
预约方法
1、需在办证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可先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网址:www.gdcrj.com)网上预约受理,填好相关资料,带齐所需资料,以便加快办理速度。如果您需要周末办理出入境业务,请提前预约哦!
2、还可以通过电话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哦!预约电话114。计划办证的市民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出入境”,关注后点击菜单“业务办理”-“出入境业务预约”,即可实现微信预约,填好相关资料,带齐所需资料,以便加快办理速度。
3、因新办证件需要10个工作日,港澳个人游再签需7个工作日,为避免影响市民出行计划,请提前安排好办理时间。
4、港澳个人游再签业务可以通过24小时自助服务区或者微信、互联网(www.gdcrj.com)、邮政代办等多种渠道随时办理。亦可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一门式”24小时自助服务区或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一门式”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地址在这里!
美国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入境,超过这一期限,该签证就是无效签证。一般美国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
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通常表示从签证签发之日到签证过期之日的这段时间内该签证有效并可以被用于相同目的的旅行。要确定您能用该签证赴美旅行多少次,请查看签证上的入境次数(”entries”代表入境次数)。如入境次数为多次(“M”代表可多次入境),那么签证所有人可在签证失效日期前持该签证多次赴美旅行,但每次旅行的目的必须相同。如果签证的入境次数为一次,那么您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持该签证入境美国一次。
签证的入境次数可以为任何数字,最少为一次,最多为“M”次(代表不限次数或多次),但每次的入境目的必须相同。如果您需要经常赴美旅游,并持有可多次入境的旅游签证,那么您无需在每次赴美旅行之前都申请新的旅游签证。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持有可多次入境的旅游签证,但您不能在入境之后持此签证在美国工作或留学。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在这个时间段内,您被允许在美国入境港口向美国移民视察员出示您的签证,并请求进入美国。持有签证无法保证您一定被准许进入美国。您也不应将签证的失效日期与获准在美停留的期限相混淆。签证所有人在美停留的时间由美国入境港口的移民视察员决定,显示在您的进出境记录表上(I-94表或发给免签国家公民的I-94W表)。签证的失效日期与每次入境时获准的在美停留期限没有任何关联。
签证停留期限
如果申请人被准许进入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官员将进出境记录表上规定申请人在美国的停留期限。每一次被准许入境美国后,申请人都应该根据进出境记录表上规定的具体离境日期确保自己在获批的停留期限的最后一天或之前离开美国。没有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离开美国将导致申请人失去合法身份。
1、有效期超出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的有效护照;
2、预约面谈确认信;
3、DS-160表格确认页;
4、6个月内的2英寸x2英寸(5厘米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1张;
5、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6、签证申请费收据;
7、当前收入证明、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
8、行程表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
9、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10、犯罪/法庭记录(无论在何地被捕或定罪,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
11、如申请人是学生,请携带成绩单和学位证明/文凭,以及银行月结单、固定存款单等资金证明;
12、如在职,需携带单位开具的就职证明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企业家和公司高管请携带所在公司的职位证明以及薪酬证明;
13、如探亲,申请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与邀请人之间具有真实、未间断的亲属关系,并提供邀请人在美国的移民身份信息。下列文件可能对申请签证有一定帮助:户口本或其他能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近年来与美国亲属的合影、亲属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如亲属在美属于短期停留,则应提供其护照及美国签证复印件)等。如果申请人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超过入境美国时批准其停留的期限,请在面谈时出示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证明书原件;
14、如果申请人以前去过美国,请携带相应身份或签证状态的证明文件,特别是以前使用的所有美国签证(包括过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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