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辆违章一次记12分情形/佛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佛山市车辆违章扣分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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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第十六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第十七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点击查看大图)
佛山车辆违章罚款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说明:查到自己的车辆有违章记录的车主请尽快到佛山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佛山交警车管所将停办车辆的年审、换证等等一切业务,所有后果由车主承担。
注: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500元起,超规定5码多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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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车管所地址
佛山车辆违章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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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子眼违章多久能查到
答:电子眼违章一般在3天内可以查到信息。
【工作原理】
1、电子眼采用感应线来感应路面上的汽车传来的压力,通过传感器将信号采集到中央处理器,送寄存器暂存(该数据在一个红灯周期内有效);
2、在同一个时间间隔内(红灯周期内),如果同时产生两个脉冲信号,即视为“有效”,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当时红灯,你的头轮子过线了,而后轮子没出线,则只产生了一个脉冲,在没有连续的两个脉冲时,不拍照;
3、有些情况是:有的人开车前轮越过线了,怕被拍到,于是他又倒一下车,回到线内,结果还是被照了,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一前一后的,产生了“一对”脉冲信号(这一对脉冲是在同一个红灯周期内产生的),我就是因为这样被排了n次。但是大多数电子警察的感应线圈具有逻辑识别功能,对此情况可以不抓拍。
4、黄灯亮时,拍照系统延时2s后启动;红灯亮时,系统已经启动;绿灯将要亮时,提前2s关闭系统,主要是为了防止误拍。所以很多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差不多就可以走了,一样没事就这个道理。但是建议大家不这样做,因为时机比较难把握哟。
办理条件
申请人持所有资料到车管所办理有关手续,资料必须合法有效。
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驾驶人身份信息变化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的可以不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及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岗(信息录入)
2、档案岗(制证)
3、受理岗(发证)
4、档案岗(归档)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大厅
2、登记注册、提出申请、填写表单、上传材料、提交确认
3、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事窗口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30~12:00 下午14:00~5:30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联系电话: 82962829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10元
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8]318号
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个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涉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原件;
(2)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3)非所有人办理的交通违法,违法当事人需同时提交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工作人员办理本单位车辆交通违法业务时,除上述证明外,还必须提供:
(1)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委托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人工资单或单位个税缴款证明。
3.处理一宗交通违法或多宗交通违法合并处理达到记12分或以上的,需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与违法当事人一同到场办理。
4.对车辆属于汽车租赁公司的,参照上述流程的同时,需提供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时相符合的汽车租赁合同、租赁费用缴款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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