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驾驶证换证自助机办理指南/佛山驾照换证体检流程
办理对象:目前为广东省内机动车驾驶人。
车管业务自助服务机办理对象为:自助机系统有数据的驾驶人。
市公安局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台)。
市车管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1台)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内(3台)
南海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地址:南海区南新三路24号(1台)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地址: 三水区同福路10号(1台)
目前可以受理以下业务:
备注:晚上需刷居民身份证才能通过门禁系统进入24小时自助服务区。
在24小时自助服务区车管业务自助服务机上操作,可一次性完成业务受理、递交资料、扫描证件、照相、缴费等操作流程;群众在车管业务自助服务机上办理一宗车管业务只需排一次队,一次性办结,整个过程约3-6分钟,大大节省了办证时间。
办结时限:一般通过自助机办理期满换证,如果手续资料齐备的,大概2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证。
操作流程:
备注:
1、驾驶证登记状态为“正常”的即可正常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如驾驶证有现场执罚违法或已到违法部门开具了违法处罚决定书,但并没有缴款的就会影响驾驶证更换,即是驾驶证状态为“违法未处理”的则不能正常办理到期更换。如果只是电子眼拍摄的违法,且未到处理部门登记于驾驶证内的,则可先办理期满换证后再处理交通违章,但违章处罚扣分就会记录于处理违法时间后。
2、香港或澳门户籍的,需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佛山公安机关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有效期内驾驶证、4张白底小五分彩照以及《广东省数字相片质量技术检测回执》一份、佛山辖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办理驾驶期满换证,原驾驶证遗失了亦可以正常办理,办理时只需告知前台旧证遗失,到时填写驾驶证遗失声明即可。
4、无论是持外地驾驶证人员还是持本市外区驾驶证人员,均可在佛山市内跨区办理补领、换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等业务。但是驾驶证档案编号会随之而改变,核发机关亦会改变。
佛山24小时办证服务区:http://fs.bendibao.com/live/2016919/88684.shtm
体检项目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这是学车体检第一步。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实际在学车体检内容中与视力相符。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体检须知
1. 必须由本人体检,不得代检代办。
2. 自备白背景彩色一寸近照一张。
3、如果近视、远视、散光等,请自备眼镜。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近照3张(相片尺寸:32mm×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相片质量检测回执。
2014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3、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 。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4、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 ,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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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查询
违章查询网站:http://122cn.net/content/20090421160420625838.htm
查询说明:
佛山交通违章查询与处理一直是困扰车主的麻烦事,随着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普及,佛山交通违章查询与缴费这个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近日,由广东省交通权重单位、联合银联支付系统打造的网上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广东交通在线”正式运行,从此,车主不用再去交警部门和银行排队接受处罚和缴款,不论在何时何地只需登录“广东交通在线” ( www.122cn.net),佛山交通违章查询完毕就可在网上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即时完成缴款。
缴费方式
网上缴费
缴费网站:http://122cn.net/content/20090421160420625838.htm
缴费说明
1、 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 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 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窗口缴费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以上各项处理完后到指定银行(处罚决定书背面)缴纳罚款。
缴费地点
南海车管所
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电话:86252509
顺德车管所
地址: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段
电话:228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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