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工伤保险肾功能损害程度判定/佛山工伤保险争议申诉与仲裁
详细内容

佛山工伤保险肾功能损害程度判定/佛山工伤保险争议申诉与仲裁

时间:2020-09-23     人气:1078     来源:     作者:
概述:  肾功能损害程度分期肌酐清除率血尿素氮血肌酐其他临床症状肾功能不全代偿期50-80毫升/分正常正常无症状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20-50毫升/分20-50毫克/分升2-5毫克/分升乏力;轻度贫血;食欲减退肾功能衰竭期10-20毫升/分50-8......

  肾功能损害程度分期

肌酐清除率

血尿素氮

血肌酐

其他临床症状

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0-80毫升/分

正常

正常

无症状

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20-50毫升/分

20-50毫克/分升

2-5毫克/分升

乏力;轻度贫血;食欲减退

肾功能衰竭期

10-20毫升/分

50-80毫克/分升

5-8毫克/分升

贫血;代谢性酸中毒;水电解质紊乱

尿毒症期

<10毫升/分

>80毫克/分升

8毫克/分升

严重酸中毒和全身各系统症状

  注:血尿素氮水平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不单独作为衡量肾功能损害轻重的指标。

  推荐阅读》》》

  佛山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佛山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佛山办理工伤保险认定流程

  》》》》》佛山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工伤保险的认定,赔偿,参保,缴费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佛山工伤保险指南。

 



  一、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持有异议的。

》》》相关信息《《《

工伤
佛山工伤认定办法
佛山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佛山工伤保险待遇
佛山市工伤行业风险分类表
佛山工伤赔偿标准
佛山工伤鉴定标准
佛山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佛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佛山工伤保险争议申诉与仲裁
佛山工伤待遇项目及标准简明表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