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佛山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泰和路103号
邮编:528500
传真号码:0757-88231015
电子邮箱:gaoming@fssi.gov.cn
网址: http://sb.gaoming.gov.cn/
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保险关系股
88233251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养老失业保险股
88230221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工伤保险股
88231796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医疗保险股
88222091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荷城办事处
88231115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杨和办事处
88803233
佛山市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明城办事处
88837938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更合办事处
88848338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355号更合镇政府西副楼一楼大堂
职工医保缴费方式
银行代扣
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
请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办事处地税窗口办理
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禅城区
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农村户籍居民统一由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请留意村委会的通知。
南海区
目前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申报实行家庭户缴费和村居代收代缴模式并行,居民要根据所选模式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及时申报。
村居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成员发生增减变动的,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顺德区
1、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的。
(1)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的,请派员到所属村居办理申报手续。如果需办理协议扣费账户或协议签订人个人资料变更的,请到所属村居重新签订协议。
(2)无资料变更调整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在原协议扣费帐户存足保费即可。
(3)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参保人,若去年扣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到所属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2、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基本医保费的,请派员到所属的村居办理。
3、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由政府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参保并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高明区
户籍居民
高明区户籍居民(民政部门统一申报的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除外)2019年度参保扣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都结转为2020年度参保,无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如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低保对象、特困供养、重度残疾等特殊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三水区
具有广东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市直机关离休干部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须知
市直机关离休干部在市内未联网的定点医院或已获批准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出院1年内,持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办理报销手续:
1、本人身份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卡;
2、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出院小结);
4、费用明细清单;
5、农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6、批准异地就医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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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比例:【统一3080元】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2年度市平工资3850元的80%,即3080元确定。
医疗保险(统一3080元)小 计7.6%234.08单位缴纳5.6%172.48个人缴纳2%61.6相关信息: 二○一四年佛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计算标准
查询网址:http://www.fss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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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跨区参加居民门诊医保申报指南
禅城区、三水区
佛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查询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6328022
电子邮箱: nanhai@fssi.gov.cn
网址: http://www.nhrsj.gov.cn/cms/
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稽核与内审科
8622603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保险关系科
86394133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养老保险科
86221441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失业保险科
86285773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工伤保险科
86221676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医疗保险科
86221496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生育保险科
86331334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
86397694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四路5号
按照社保局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佛山市参保人在市内医院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的费用结算和住院登记时,须凭社保卡或身份证才能办理。
因此,市民的“旧观念”要更新啦,以前看病着急什么证件都不带就上医院的习惯要改改了,现在随着社保政策实施的更为严格,看病要像去银行、机场一样,养成必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的习惯。
须刷身份证或社保卡确认身份
此举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保基金支付安全,针对冒用、盗用参保人身份门特开药、住院治疗的事件频频发生,杜绝冒用、盗用参保人资料开药和住院的行为,保障参保人权益。
新规定要求,参保人在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结算费用时,须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医院在刷卡器读取社保卡或身份证信息后,才能为参保人办理结算。而当参保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同样须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医院工作人员对社保卡或身份证进行复印,入住病区后,医务人员根据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再次进行身份核实,确认人证相符后,在证件复印件上填写“人证相符”字样并签名,保存在病案中备查。
不带社保卡或身份证麻烦多多
医院收费人员核实参保人身份后,通过特殊审批登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资料后,方可通过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方式办理现场结算,耗时较多。
若参保人员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参保人就只能去社保局零星报销了。
若参保人因行动不便,需要由家属代办结算时,代办人也须带齐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医院收费员经核对代办人人证相符后,方可刷卡结算。
参保人若遗失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挂失补办期间,凭挂失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办理就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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