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龙塘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坑山地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HNCZC2022052
高明区更合镇龙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2年7月22日11时0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高明区更合镇龙塘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坑山地发包项目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明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龙坑”。
2、资产规模:面积386亩。
3、发包年限:25年。
4、土地用途:依法依规用于农业种植,不得种植桉树,同时不能改变林业用途。不得新建或扩建畜禽养殖场,用地建设需符合相关用地政策。
5、交易底价:人民币200元/年/亩(每年每亩贰佰元),每5年承包单价递增50元。
6、付款方式:每年付,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交第一年的承包款给甲方,剩余承包款按照合同规定缴交。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0000元(柒万元整)。签合同当天付。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自动转为第25年的部分承包款。
9、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因经营所需的一切税费、投资均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
10、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4、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填写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200元/年/亩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50元/年/亩(含50元/年/亩);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每次停顿时间间隔均为30秒。
(5)当竞标人报价(填写报价表)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龙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8927295663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7月12日
西黎村停车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西黎村停车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CNJ2022-054)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黎股份经济合作社 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黎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99,959.07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西黎村停车场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内容为在村的4个出入口设立4个双向停车起落杆;西黎村大道及环村路不设停车位,其余水泥路面都划分出停车位,凤凰路大元屋前的空地及文化室侧泥地设置临时车位,采用石粉铺设(详细方案见设计图纸)划分车位,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99,959.07元。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注:需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以及由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发出的《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中关于新版建造师注册证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工程要求提交 3000.00 元的投标担保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7月25 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7月 25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3号二楼,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电子屏以及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黎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最低价法 。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黎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黎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0757-8823316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晔利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云开街4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彭仕权
电 话:0757-88822866
传 真:0757-88822866
电子邮件:250394651@qq.com
2022 年 7 月 12 日
近日,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召开了违法建设零增量工作会议。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和分管负责人、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首先由容桂街道综合执法办就网格员巡查考核奖惩机制、伦教街道综合执法办就设置违法建设网格化巡查制度作经验分享。随后,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钟义对近一年来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据了解,2021年6月以来,顺德全区共拆除新发现违法建设75244.47平方米,更建立了“天上看、地上查、群众报”的多位一体监管体系,新增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余厚坚提出,对新增违建治理工作,主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既要高度重视,更要严格落实,坚决打好新增违建治理攻坚战、持久战;二是既要落实技防,更要压实人防,利用无人机扩大巡查覆盖面,提升巡查效能,同时调动村居做好日常巡查监管;三是既要及时处置,更要源头严控,落实快查快处,建立审批执法联动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四是既要加强宣传,更要调动各方,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形成浓厚社会氛围的同时,督促物管单位切实履行巡查报告和配合取证的行业责任。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