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乐平镇三江村沙塘西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渔翁撒网之二”(土名)农村集体资产招租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村沙塘西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该社位于乐平镇三江村沙塘西组“渔翁撒网之二”(土名)的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得租赁权的基本流程及违约责任:
(一)租赁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
2、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资产的申请意向人须以转账方式,按要求将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于2022年7月30日17:00正前(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汇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并于本资产交易日当天(2022年8月1日)上午9:00-10:00准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交易开始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10:00。
(二)资格核定
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定后的交易保证金账户相关款项到账情况作为申请意向人参加租赁申请及竞价资格的依据。
(三)租赁申请及竞价
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本公告要求及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资产现状,了解资产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及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后,即成为租赁申请人,同时视租赁申请人对本公告要求、《承诺书》及资产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违约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取得租赁权的方式
1、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项目租赁申请人直接以招租(竞价)底价获得资产的租赁权,不再进行竞价流程,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招租资产竞得人。
2、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成为竞价人,招租资产进入竞价流程,一般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的为招租资产竞得人。如若到场竞价人均不应价的,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可采用现场摇珠方式在到场竞价人(所涉报名标的物)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
3、以暗标方式竞价的项目,若最高报价金额相同时,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采用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违约责任
最终获得资产租赁权的竞得人(包括直接确定和摇珠确定的)不按规定签定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或合同保证金的,招租资产所属村集体有权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村集体原因不能跟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竞得人有权要求村集体向其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二、招租资产(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类型性质 |
标的物建议用途 |
标的物面积 |
交易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交易保证金编号 |
租赁 期限 |
租赁起止时间 |
招租(竞价)底价 |
租金递增情况 |
合同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竞价叫价递增幅度 |
1 |
”渔翁撒网之二”(土名) |
农用地(禁养区) |
农业 种植 |
约31.21亩 |
10万元 |
0322098 |
共6年 |
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 |
109235元/年 |
每3年递增10% |
按照最终成交价的50%计算 |
无 |
三、标的物的交付:
(一)申请意向人在标的物招租公告期间应主动联系招租资产村集体联系人,实地了解标的物的使用面积、四至权属情况、水利排灌、林地规管、供水供电、道路通行、建(构)筑物等现状情况,申请意向人不清楚标的物情况也不到现场了解情况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成功获得资产的租赁权后不得以交付现状情况有变为由不履行竞得人义务。
(二)标的物自租赁开始时间之日(即2022年8月1日)由村集体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四、标的物使用规定:
(一)竞得人需要按照标的物类型性质及用途使用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禁养区及限养区的有关规定: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禁止在村庄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河涌禁养区(左岸涌500米、乐平涌500米、刘寨涌200米、欧边涌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主要交通干线(南丰大道S269省道、塘西大道)路基两侧5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如有违反,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鱼塘,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村集体无关;
2、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禽畜禁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禁养区、限养区(以下简称两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
五、租金收取方式:
(一)租金缴交按年缴,首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租金签订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二)次期及今后使用期限租金根据该资产每年起始年限提前缴交,先交租后使用资产。
六、合同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合同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七、特别说明及其他规定:
(一)本项招租农村资产以整项资产确定招租(竞价)底价,租金计算与标的物面积无关,本公告关于标的物面积的信息只是提供给申请意向人作为使用参考,申请意向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后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二)竞投资产租用期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准填土,不准违法搭建地上建(构)物,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地类。
(三)合同不得转让,具体细则约定以本公告附件版本的合同为准,竞得人及村集体都有权利及义务按照附件的版本签定合同。
(四)在交易结果公示期5天期满并无异议后,交易双方应在公示期结束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五)请申请意向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物,报名成为租赁申请人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参与竞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六)特别提醒:本次竞投活动只要有人成功报名,无论是否有人应价均会选定成交竞得人;故租赁申请人报名成功的,即视为作出同意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的邀约,且该要约不可撤销、撤回,如最终被确定为竞得人却不办理相关成交签约手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交易保证金:
(一)有意投标的申请意向人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汇入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编号及投标人姓名,例如“0322001张三”(备注栏信息作为区分竞投项目及申请意向人的凭据,申请意向人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申请意向人汇款时间以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二)若确定的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拒不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则村集体有权没收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如村集体拒不与竞得人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应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后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回。
(四)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提交资料后,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
(五)交易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号:4444 2601 0400 110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九、竞投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请意向人需于交易日当天(2022年8月1日)上午9:00-10:00带齐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乐平镇府前路1号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57-87390317)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申请意向人未能按要求到场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不得参与竞投。
(二)竞投报到时需带备以下资料:
1、凡个人(自然人)参加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2、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竞投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竞投会相关规定:
(一)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需做好人员进场管控,请各位配合相关工作,适当提前到场办理进场手续,请所有到场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须知》(详见附件)要求执行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场参加。
(二)申请意向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三)申请意向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四)申请意向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须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凡个人(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需提供公证机构见证委托的书面文件。
(五)招租资产(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招租和竞价,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招租竞价会无关。
十一、信息公布:
(一)潜在的申请意向人可随时关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栏目、三水三资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二)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所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三)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所(http://www.ss.gov.cn/gzjg/ssqlpz/ggzyjy/ncjtzc/jygg/index.html)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一)出租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江村沙塘西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13924530068
(二)交易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7390317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7月15日
大塘镇健康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塘镇健康路工程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2207-440607-04-01-550141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资金 。 本项目 大塘镇健康路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塘镇健康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采用30km/h,设计起点位于规划园南路,路线自北向南,终点止于正在施工的庙岗路,路线全长0.465km,道路宽度为2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交通信号及监控预留管井。(1)道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新建沥青路面约6895.13m2、建菱砖人行道约1633.64m2、盲道砖约290.88m2以及对地基处理和边坡支护等;(2)给水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新建球墨铸铁管(DN300)约460.30m、阀门井10座、排气井2座、排泥井1座、地上式消火栓5套以及相关阀门及管件安装等;(3)排水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Φ300)约254.96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Φ500)约300.00m、钢筋混凝土排水管(Ⅱ级Φ1000)约138.00m、环保型雨水口34座等;(4)绿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新种白兰146株;(5)照明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新建照明配电箱一台、8.5m单臂LED路灯32套、11m三灯头路口泛光路灯4套及相关电气线路的敷设等;(6)交通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新划交通标线、标记以及道路标志牌标志杆的设置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245589.4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245589.47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81502.00 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月至2022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
邮 编: 528100 |
邮 编: 528100 |
联 系 人: 潘先生 |
联 系 人: 关小姐 |
电 话: 0757-87293251 |
电 话: 0757-8776378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gdzhijiags@163.com |
1.招标条件
三水区桃园西路改建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桃园西路改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丰大道至云东海学校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1)三水区桃园西路(南丰大道至云东海学校段)约1.2km主干道的修复,道路与广佛肇城际铁路并行,位于广佛肇城际铁路桥梁和三水北站下方:通过更换路面基层以提高路面整体刚度,将现状半刚性基层改为钢筋混凝士基层、并加铺沥青罩面;(2)路灯工程:对桃园西路与南丰大道交叉口桥墩、城轨高架桥底部、城轨北站桥下等位置实施绿化及灯光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0798.2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670.44万元(最终建安费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涉铁项目范围的广佛肇城际铁路技术标准:①设计速度:200千米/小时;②轨道类型:无砟轨道、无缝钢轨;③铁路形式:桥梁、站房。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报告(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经招标人或相关审批审查部门(含铁路相关部门)审查发现问题后,中标人应在收到初步设计修改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2)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图部门或相关审批审查部门(含铁路相关部门)提出问题后5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交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
2.4招标控制价为:¥237.79万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三水区桃园西路改建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包含向铁路部门报批方案、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铁路部门的批复)、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服务质量: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同时需满足铁路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要求,并取得铁路相关部门批复。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路桥相关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7.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
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100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人:卢先生 |
电 话:0757-66890237 |
电 话:0757-87710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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