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佛山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项目规模:依托填埋场现有的规划,在不影响垃圾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建设沼气处理收集综合利用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沼气收集井、沼气预处理系统、沼气收集系统及相应系统管线的铺设)、沼气综合治理系统、沼气综合治理项目所需要的相关建设工程。拟引入填埋气发电专业单位,采用国际上先进、成熟的沼气开发技术,对填埋垃圾所产生的沼气经过采气、冷却、脱水、过滤、净化等预处理后,送入内燃机带动发电机组完成发电。其主要由沼气收集系统、预处理系统、发电系统组成。发电承包方负责设计本项目规模及工艺,并负责并网线路。充分利用填埋场沼气,及保障自用电供应,配置合理的发电机组,应最大程度地避免因机组检修、故障停机等因素对发电生产的影响。沼气预处理和撬装发电机采用撬装式,并按照填埋场现有用电负荷,提供不少于2MW的发电机。
2.3供货周期为:
(1)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投标方负责完成本项目土建基础、设备吊装及沼气收集、安装、调试和试运营,满足自用电条件。
(2)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投标方负责完成并网手续,达到规划装机容量,实现并网发电。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预估907.2(万元),综合电价0.42元/kWh。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标段名称 |
标段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 |
1标段 |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人民币907.2万元 综合电价0.42元/kWh |
2.6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检验检测、包安全文明施工(含项目内所有施工)、包税费、包竣工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承包本合同工程。
2.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方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9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2.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备供应商。
4.2.4投标人须出具在招标人公司无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2.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个3MW及以上的填埋气发电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业绩证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为自行送达或邮寄。
1) 选择自行送达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2)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5:30之前(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邮寄至指定地址, 邮寄递交指定收件人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秦小姐(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方式:18838102335;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8室。邮寄快递时包装密封完好(密封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快递外包装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潜在投标人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具体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选择邮寄的投标文件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4)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出具以下资料随投标文件邮寄至以上指定地址:1、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如下) 2、声明书原件(格式如下)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投标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交易员,现委托秦熙桢(姓名)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对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进行签收,保存,递交及开标现场签到,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投标方交易员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公章)
交易员: (签字或盖章)
交易员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声明书
致: (招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本单位自愿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2.本单位声明邮寄快递时包装密封完好,密封情况我方自行负责,如出现邮寄破损,“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
3.本单位未参加开标会的,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企业交易员录入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办事指南”。)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
邮 编: 528000 |
邮 编:510045 |
联 系 人:潘小姐 |
联 系 人:戴工、秦工 |
电 话:0757—87216218 |
电 话:020-66341720、66341792 |
传 真: / |
传 真:6634179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pdf628@126.com |
2022年7月15日
1.招标条件
大塘镇新城区锦塘路及南方电网北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206-440607-04-01-57402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塘镇新城区锦塘路及南方电网北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大塘镇新城区锦塘路及南方电网北侧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主要内容为刨除原沥青面层后加铺沥青面层、基层修复、提升改造人行道、更换道路两侧的路缘石、平石,交通工程升级改造,提升检查井、砌筑双篦雨水口等,线路全长约1.341km。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819,642.95(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819,642.95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80,358.16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移交,☑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1 月至2022年 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 7 月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5 日 9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5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一 |
邮 编:528143 |
邮 编:528100 |
联系人:潘先生 |
联系人:麦先生 |
电 话:0757-87293251 |
电 话:0757-87781164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687597022@qq.com |
1.招标条件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香湖儿童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2206-440607-04-01-466131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映海路和云海南路交叉口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的内容:1、公园公共部分:公园各处新建沙池、水池、设备井、鲸鱼造型堆坡,埋设给排水水管,场地%6水泥石粉垫层15cm、混凝土垫层15cm,场地新做EPDM颗粒合成胶垫等;2、绿化部分:园内种植苗木、移植原有乔木等;3、电气部分:敷设电缆,安装配电箱、束光地埋灯、造型灯等;儿童娱乐设施部分:园内各处新置莲花造型滑梯、儿童摇摇乐、滑滑梯、秋千、休息凳、水轮车、挖沙机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日期: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043057.42(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4043057.42元,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4625.13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进入交易中心前,需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3)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邮 编:5281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757-6689023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邮 编:528100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57-87710881
传 真:/
电子邮件:gdshz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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