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35kV河水、凤铝线#1-#8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5kV河水、凤铝线#1-#8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西投审[2022]4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35kV河水、凤铝线#1-#8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2]20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5kV河水、凤铝线#1-#8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大塱山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35kV河水、凤铝线#1-#8段架空线路改电缆工程。自110kV河口站 GIS 室新建双回路电缆,主要沿规划道路及现状三水二桥走线,路径长约 2×2.2km。新建电缆截面采用500mm²单芯铜芯电缆。拆除原 35KV 河水、凤铝线河口站内-#1 双回电缆 2×0.13km;拆除原 35KV 河水、凤铝线#1-#8 段双回路架空线路长约 2×1.8km,拆除#1-#8 共计 8 基双回杆塔(含 8 基耐张)。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3737743.98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210674.00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0757-87618972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楼701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谢先生、傅小姐
电 话:13798664400
传 真:/
电子邮件:gdty2021@126.com
1.招标条件
三水区桃园西路改建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核〔202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桃园西路改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丰大道至云东海学校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1)三水区桃园西路(南丰大道至云东海学校段)约1.2km主干道的修复,道路与广佛肇城际铁路并行,位于广佛肇城际铁路桥梁和三水北站下方:通过更换路面基层以提高路面整体刚度,将现状半刚性基层改为钢筋混凝士基层、并加铺沥青罩面;(2)路灯工程:对桃园西路与南丰大道交叉口桥墩、城轨高架桥底部、城轨北站桥下等位置实施绿化及灯光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0798.2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670.44万元(最终建安费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涉铁项目范围的广佛肇城际铁路技术标准:①设计速度:200千米/小时;②轨道类型:无砟轨道、无缝钢轨;③铁路形式:桥梁、站房。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工程概算编制报告(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经招标人或相关审批审查部门(含铁路相关部门)审查发现问题后,中标人应在收到初步设计修改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2)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图部门或相关审批审查部门(含铁路相关部门)提出问题后5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交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
2.4招标控制价为:¥237.79万元。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提供三水区桃园西路改建工程设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包含向铁路部门报批方案、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铁路部门的批复)、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服务质量: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同时需满足铁路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要求,并取得铁路相关部门批复。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路桥相关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7.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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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
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100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人:卢先生 |
电 话:0757-66890237 |
电 话:0757-87710881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shz2018@163.com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佛山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项目规模:依托填埋场现有的规划,在不影响垃圾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建设沼气处理收集综合利用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沼气收集井、沼气预处理系统、沼气收集系统及相应系统管线的铺设)、沼气综合治理系统、沼气综合治理项目所需要的相关建设工程。拟引入填埋气发电专业单位,采用国际上先进、成熟的沼气开发技术,对填埋垃圾所产生的沼气经过采气、冷却、脱水、过滤、净化等预处理后,送入内燃机带动发电机组完成发电。其主要由沼气收集系统、预处理系统、发电系统组成。发电承包方负责设计本项目规模及工艺,并负责并网线路。充分利用填埋场沼气,及保障自用电供应,配置合理的发电机组,应最大程度地避免因机组检修、故障停机等因素对发电生产的影响。沼气预处理和撬装发电机采用撬装式,并按照填埋场现有用电负荷,提供不少于2MW的发电机。
2.3供货周期为:
(1)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投标方负责完成本项目土建基础、设备吊装及沼气收集、安装、调试和试运营,满足自用电条件。
(2)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投标方负责完成并网手续,达到规划装机容量,实现并网发电。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预估907.2(万元),综合电价0.42元/kWh。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标段名称 |
标段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 |
1标段 |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人民币907.2万元 综合电价0.42元/kWh |
2.6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检验检测、包安全文明施工(含项目内所有施工)、包税费、包竣工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承包本合同工程。
2.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方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9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2.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备供应商。
4.2.4投标人须出具在招标人公司无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2.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个3MW及以上的填埋气发电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业绩证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为自行送达或邮寄。
1) 选择自行送达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2)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5:30之前(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邮寄至指定地址, 邮寄递交指定收件人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秦小姐(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方式:18838102335;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8室。邮寄快递时包装密封完好(密封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快递外包装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潜在投标人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具体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选择邮寄的投标文件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4)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出具以下资料随投标文件邮寄至以上指定地址:1、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如下) 2、声明书原件(格式如下)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投标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交易员,现委托秦熙桢(姓名)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对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沼气发电新建项目臭气(填埋气)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进行签收,保存,递交及开标现场签到,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投标方交易员签字。
投标人: (单位公章)
交易员: (签字或盖章)
交易员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声明书
致: (招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本单位自愿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2.本单位声明邮寄快递时包装密封完好,密封情况我方自行负责,如出现邮寄破损,“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
3.本单位未参加开标会的,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企业交易员录入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办事指南”。)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
邮 编: 528000 |
邮 编:510045 |
联 系 人:潘小姐 |
联 系 人:戴工、秦工 |
电 话:0757—87216218 |
电 话:020-66341720、66341792 |
传 真: / |
传 真:6634179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pdf628@126.com |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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