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二期文化项目实施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二期文化项目实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2(SZ)WZ0078
项目名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二期文化项目实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二期文化项目实施):
合同包预算金额:4,8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二期文化项目实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二期文化项目实施)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纸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评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纸质投标文件(自行密封)前往开启现场。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数字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细报价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从段20号
联系方式:0757-22978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海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12楼E号
联系方式:0757-82285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丽娟
电 话:0757-82285519
项目概况
陈村镇综合交通提升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9025
项目名称:陈村镇综合交通提升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4,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村镇综合交通提升规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54,5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形成最终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村镇综合交通提升规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村镇综合交通提升规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扫描件)【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要求;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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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大厦附楼
联系方式:0757-2383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方式:0757-22332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
电 话:0757-22332908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投审[2022]19号文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三政数核〔2022〕29 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规模为 17892 ㎡(1.7892 公顷,约 26.8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39800 ㎡,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包括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平疫结合住院楼,精神病防治住院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 工程概况如下:总建筑面积 31800 ㎡,其中地面面积 21600 ㎡(门诊医技综合楼面积 13500 ㎡,平疫结合住院楼 7500 ㎡,架空连廊 350 ㎡,连接门诊医技综合楼和平疫结合住院楼,液氧站面积 50 ㎡,医疗废物暂存间 100 ㎡,生活垃圾暂存间 100㎡),地下室 1 层,地下面积 10200 ㎡。项目二期工程概况如下:总建筑面积 8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00 ㎡,包括一栋 6 层精神病区住院楼,建筑面积 7800 ㎡;架空连廊200 ㎡,连接一期连廊和精神病区综合楼。
2.3 服务周期:60 个日历天,要求:
(1)完成地质勘察,同时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设计修改、项目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等,同时提交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包括提供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等);
(2)完成施工图各专业深化设计,并负责完成规划、消防、人防报批、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关部门审核工作。(包括提供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设计概算提供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等。)
(3)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提供BIM工作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BIM模型及信息录入,进行BIM深化施工模型,建立BIM协同与管理平台(BIM平台),提供其他参加单位的信息模型接口等。(包括提供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BIM 模型(*.rvt)等。)。
(4)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组织评审、审批成果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BIM技术应用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以及BIM成果文件。
(5)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①包括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包括氡浓度检测等审查所需提供的检测项目)及其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建筑工程专项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用系统除外)、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园林绿化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通过人防的专项审查)、消防设计(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②BIM技术应用:按照《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BIM实施导则》,设计阶段应用、施工阶段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创建BIM模型、碰撞检查、完善施工阶段BIM模型、深化BIM模型、沟通协调、进度控制、协助工程量统计和造价管理、施工方案模拟、施工指导、材料过程控制、下料优化、工程档案管理、竣工模型、运维数据维护等为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所有BIM应用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及服务应符合《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BIM实施管理标准》。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工程项目共分两期实施,两期总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24116.31万元,勘察设计费及BIM技术应用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89.2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5万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4.93万元,BIM技术应用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9.3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以及本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企业类及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企业类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须具有勘察企业类诚信登记)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5.2 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提供):
须具备建筑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包含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2 月至2022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8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 9 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 9 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7783275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邮 编:5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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