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佛山交通违法记分有重大调整
司机朋友们注意!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
4月1日起有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大家常见的:
压线扣3分变为扣1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扣3分变为不扣分
公安部发布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办法》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对交通违法记分做了调整。
相比“2016版”交通违法与记分,2022版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从12分、6分、3分、2分、1分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档。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在这次调整中
与私家车出行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广州太古汇16日恢复正常营业
2月16日早上,广州太古汇发布恢复正常营业的公告。
公告称,2月15日,根据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广州太古汇商场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疾控部门对商场内重点区域进行了环境采样,并对顾客及工作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所有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过全面消杀后,广州太古汇于2月16日恢复正常营业。
广州长隆欢乐世界恢复正常运营
2月15日晚间,@广州长隆 发布公告,长隆欢乐世界2月16日起恢复正常运营。
公告称,2月15日上午,根据政府疫情防控要求,长隆欢乐世界启动了防疫应急工作预案,暂停运营一天。目前,经卫生防疫部门对全园区环境样本和所有入园游客及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广州长隆欢乐世界将于2月16日(本周三)起恢复正常营运。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东后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2年
2月24日10:00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举行“东后2#楼(二次)”招标竞投会,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资产 用途 |
建筑 面积 |
投标 保证金 |
租赁 期限 |
租金 (不含税) |
投标底价 (进场费 不含税) |
东后2#楼一层 |
工业、仓库、商业 |
2478.06m2 |
50万元 |
8年 |
33元/月/m2 |
128万元 |
东后2#楼二层 |
3135.04m2 |
17元/月/m2 |
||||
东后2#楼三层 |
3135.04m2 |
16元/月/m2 |
||||
注:1、本项目整栋招标。进场费和租金单价不含税(只开具电子收据,需开发票的另补税额)。 2、递增情况:租金每满5年递增10%。在合同期内的前60日为免租装修期。 3、进场费一次性按中标价缴交,租金按先交款后使用的原则,在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交 清当季度的租金。 |
本项目有土地证【佛府集用(2009)第0600070802764 号】,主体建筑未办理报建手续。招标人可尽量协助办理有关证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风险,一经存入投标保证金即表示承认、接受本项目的现状,愿意按约定支付租金和遵守租赁合同的约定。
二、投标人的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且,该项目不接受有污染的企业,如化工行业。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以投标价高者得确定中标人。
四、领取资料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索取招标详细资料。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五、实地查看
本次招标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自行查看资产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2月23日17: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报价书
本次资产租赁项目采用于招标竞投会前提交投标报价书的竞标方式,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17:00,投标人需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报价书递交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每位投标人对单个资产只能提交唯一投标报价书,如投标人开标时对单个资产出现两份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书,均视为无效投标,并取消该投标人对该资产的投标资格。投标报价书需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在信封表面签投标人的名称。
八、确认投标资格
请投标人于2022年2月24日9:30至10:00时间段内,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公章(企业公司参与投标须携带)到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由交易所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逾时确认投标资格,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九、招标竞投会
经确认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2月24日10:00在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参与招标竞投会。
十、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东后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600307773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开标室地址:张槎一路125号2座3层之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82210420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村东后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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