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及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大良)〔2022〕23 号批准(备案)建设,建设单位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代建单位)为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及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及二期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路以东、凤山东路以北、县东路以南,地块北侧为大良街道办事处,东侧为人民礼堂历史建筑群,西侧紧邻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在建)。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6681.7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9526.69平方米,拟分两期(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为一期工程、地块二为二期工程)建设,其中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的地下建筑面积共40971.84平方米,包括:停车场38429.11平方米、 停车场设备用房 2542.73平方米, 西侧人行天桥(总长约122.197米,跨径组合为1m+19.696m+33.544m+30.311m+22.616m+15.03m)等。二期工程地上建筑面积共2584.91平方米,包括:地上商业577.63平方米,供电用房68.90平方米。市政配套(绿化)管理用房1138.38平方米。市政配套绿化面积约34096.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共25969.94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23691.31平方米、 商业办公设备用房 2278.63平方米。项目地块紧邻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负二层平面与地铁有三处连通接口。项目西侧与地铁最近距离小于10米,拟建地块大部分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3860.60 万元。其中: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6148.21万元,工程费用约47166.40万元;二期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7712.39万,工程费用约23038.62万元。
2.3 计划工期:
2.3.1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0个月;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完成全部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设计工作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工作及采购工作时限要求:24个月,以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作指令为准,完成全部施工及采购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范围:
2.4.1.1 设计部分
1)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设计:
(1)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防雷施工图设计等)、人防施工图、西侧天桥施工图设计、室内引导标识设计全阶段、室内装修设计全阶段(公共区域)、区域展示模型等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
(2)具体内容包括: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防雷施工图设计等)、人防施工图、西侧天桥施工图设计、室内引导标识设计全阶段、室内装修设计全阶段(公共区域)、区域展示模型等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不包含BIM设计(辅助)、管线平衡、管线迁改、交通疏解、树木迁移、文物保护、文物保护安全评估、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白蚁防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商业策划及商业运营设计、社会稳定性评估、水土保持、第三方监测、环境影响评估、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专题单位(交通顾问、商业顾问、机电顾问)、招标代理、交通影响评价全阶段设计、永久外电、永久用水、燃气设计、车位划线、施工图强审、工程监理、检测、监测、地铁保护监测、永久供水、通讯信号、宗地图测量及宗地图、充电桩深化设计、电梯扶梯深化设计、卫生防疫专篇、地铁接口减震降噪专篇、特殊消防设计专篇等的设计工作。
2)二期工程设计:
(1)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二期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防雷施工图设计等)、景观园林施工图设计、轨道交通接口及改造专项施工图设计、幕墙深化设计全阶段(含部分景观及场地钢结构)、室内室外引导标识设计全阶段(含2个精神堡垒)、室内装修设计全阶段(含城市展厅、公共区域、办公)、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
(2)具体内容包括:建筑主体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防雷施工图设计等)、景观园林施工图设计、轨道交通接口及改造专项施工图设计、幕墙深化设计全阶段(含部分景观及场地钢结构)、室内室外引导标识设计全阶段(含2个精神堡垒)、室内装修设计全阶段(含城市展厅、公共区域、办公)、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报审工作。不包含BIM设计(辅助)、管线平衡、管线迁改、交通疏解、树木迁移、文物保护、文物保护安全评估、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白蚁防治、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商业策划及商业运营设计、社会稳定性评估、水土保持、第三方监测、环境影响评估、用地预审,规划选址、专题单位(交通顾问、商业顾问、机电顾问)、招标代理、交通影响评价全阶段设计、永久外电、永久用水、燃气设计、车位划线、施工图强审、工程监理、检测、监测、地铁保护监测、永久供水、通讯信号、宗地图测量及宗地图、充电桩深化设计、电梯扶梯深化设计、卫生防疫专篇、地铁接口减震降噪专篇、特殊消防设计专篇等的设计工作。
3)其他设计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若有)、协助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
4)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含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不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
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图(若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注: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计划分两期(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实施,其中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的建设由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二期工程的建设由地块二最终受买方负责组织实施。因此,本合同设计费的支付按约定比例分担(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结论)。即:
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承担本合同设计费结算总额的55.18%;地块二的委托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承担本合同设计费结算总额的44.82%。
设计人应分别按要求向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及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并按照约定的支付节点计算应付款进行请款。设计人在请款时,应按相应比例分别向上述两个单位或其指定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已预缴增值税的税收缴款书。
2.4.1.2 施工部分(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部分检测、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消防、防雷、人防、西侧天桥、景观园林、幕墙(含部分景观及场地钢结构)、室内、室外外引导标识(含2个精神堡垒)、室内装修施工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施工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如需时);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总协调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等;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工作;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并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或发包人结算审核、决算编制、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合同、图纸等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4)承包人报价时考虑如下工作,发包人在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完成施工图设计、规划、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规费由发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需负责重大变更专家评审(如需),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踏勘费、专家费、场地费、会务费等)由承包人承担。
③除天然基础的地基检测费、桩试验检测费、防雷检测费、室内环境检测费、消防系统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外,项目的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和发包人供应材料)、节能检测费(包节能材料检测及节能系统检测、保温系统主要组成材料性能检测、外墙保温系统性能检测、建筑外门窗检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等)、主体结构检测费等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若当地政府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费用的缴纳主体的,相关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缴纳,由于政策法规的更新导致相关检测工作由发包人直接委托实施的,则该部分费用仍由承包人支付,并签订三方协议。以上相关检测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包含或视为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合同价内。
④向监理人或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本工程的临时用地(包括办公场所、建设材料的摆放等相关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该地点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其中,在施工现场应为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不少于30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含办公室、办公家具桌椅、水电费等)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其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合同价内,发包人将不再因此补偿任何费用。
⑤部分前期工作已由招标人已另行委托单位实施,招标人将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
2.4.2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38,520,497.25元,其中: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0,790,824.36元(其中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占比55.18%,二期工程占比44.82%),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27,729,672.89元。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投资可控。
2.6 质量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采购物品达到交付使用标准。
2.6.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无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注:如提供的营业执照未能体现营业期限,则还应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企业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期限)网页截图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营业期限)。
4.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项资质,或②项资质及③项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成员满足):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注:不限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4.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且以具备上述4.2(2)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条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须同时具备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及“建筑业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其对应资质类别】。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6 项目总负责人如具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5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成员提供)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4.8.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对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9.1专职安全人员 3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2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2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1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设计成员)近三年(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时间或业主批准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20000万元或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关键页以及③初步设计审查合格书(备案表)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业主批准证明等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所承担业绩须符合上述指标)
4.1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近三年(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或单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关键页以及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所承担业绩须符合上述指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7.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9.5 招标人公开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8层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欧阳工
电 话:0757-2230817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霍工、梁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5/802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1.招标条件
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 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停车场及配套项目招标核准事项的批复》(顺政数招核(大良)〔2022〕27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文秀路以东、凤山东路以北、县东路以南,地块北侧为大良街道办事处,东侧为人民礼堂历史建筑群,西侧紧邻佛山地铁三号线大良站(在建)。大良站公交换乘及停车场项目包括地上市政公共绿化、公交首末站、配套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套、设备配套用房。其中地上分别为地上市政公共配套、商业配套,负一层为公交首末站、商业配套、设备用房,负二层为商业配套、配套车库、设备用房,负三层为公共停车场及设备用房。
本项目为地下建筑工程,地下建筑面积共44000平方米,包括:公交首末站5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其中人防面积30000平方米)31000平方米、 配套设备用房80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56575.31万元。最终范围以政府投资明确的范围为准。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24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具体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845067.5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公交首末站、配套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套、设备配套用房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的确认为准],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投标人中标后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如有需要)等。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
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16 号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0757-299385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6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57-22228717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南海丹灶段)项目110kV 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佛政数监管〔2020〕15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季华路西延线工程主路全长约 10.005km,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沿线途经三水区白坭镇、南海区丹灶镇、西樵镇。对道路建设的高压架空线进行下地改造对道路建设的高压架空线进行下地改造,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隧道约925M(含工作井长度),新建四回路220KV电缆长度约4×1.055KM,新建四回电缆终端杆塔4基,四回路终端塔1基;新建 220KV双回路架空线2×1.55KM,新立临时杆塔6基等。项目总投资为23296.03万元,建安费约 19839.35万元。
2.3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含移交)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 本项目工作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各专业条款部分。
2.4.1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主导办理项目的报规报建报审,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发承包管理,合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联合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联合验收手续和结算、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全过程服务。
2.4.2 工程监理: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管理,包括概算审核;预算编制或审核;设计阶段造价控制;设计方案的对比、优化及管理;设计优化过程的造价分析对比;设计变更方案的对比;参与招标阶段的策划及合同条款拟定;动态管理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合同管理;材料价格管理;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进度款审核;资金计划管理;结算编制;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等。
招标控制价为:¥8121812.05元,投标费率上限4.093%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现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并达到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指定承担工程监理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由牵头人承担。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二家。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需持有“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监理工作单位需持有“监理类企业”的诚信档案,承担造价工作单位需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
4.4.2承担监理工作单位须在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资信备案登记。
4.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 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监理工作单位提供)
4.6.1对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4.6.2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监理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6.4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 2022年9月)为拟派监理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监理工作单位提供)
4.7.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11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处以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11月2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开标二室211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 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
7.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乡工
电 话:0757-8541360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创优(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一街区28号一栋413室(住所申报)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0757-85528929
传 真:/
电子邮件:cygd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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