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支撑)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2-04248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支撑)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支撑)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支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禅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技术咨询(支撑)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个)。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元/%)”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7.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性质上可视为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B403
联系方式:0757-8399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2591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2591160
项目概况
佛山市城市展览馆(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2(SZ)WZ0019
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展览馆(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城市展览馆(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585,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城市展览馆(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 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若进行分包,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
5.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城市展览馆(2022-2024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1)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规定,并按照佛山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规划城建档案馆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吉祥道10号档案中心4-6层
联系方式:29270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57-83209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良杰
电 话:0757-83209175
1.招标条件
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2-440608-04-01-102082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铁南方(佛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1#地块)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1#地块)用地面积 82608.56 平方米(123.91亩),整体容积率 2.6,计容总建筑面积 214782.26 平方米,预计总建筑面积为 301633.76 平方米,其中园林景观设计面积约6万平方米。
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本项目为中铁•岭南山水居项目(1#地块)景观设计,主要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内除建筑占地空间以外(包含架空层)的景观设计:园林构筑物设计、园林小品设计、绿化设计、架空层设计、室外照明亮化系统、绿化喷灌系统、整体项目导示系统、景观给排水设计、水体专项设计、地形高差处理的边坡及挡土墙设计、牌楼及门房设计、周界围墙、景墙设计、主要车行环路(不包含桥梁)、园路、及场地铺装设计、室外家具及营销道具(导视系统、精神堡垒等)等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服务内容要求。
2.6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设计应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体现地方特色、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办函〔2021〕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2年11月22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区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因疫情防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南方(佛山)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86288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40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何超群
电 话:0757-88289983
传 真:0757-88289983
电子邮件:gdhzzb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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