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创智湾花园建设工程造价审核招标公告
创智湾花园建设工程造价审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创智湾花园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 2203-440605-04-01-502298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佛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造价审核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创新灯塔社区信息南路东侧(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2.2 项目建设规模:创智湾花园建设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3271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5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6.54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7栋住宅楼,1栋公寓,1个商业社区(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1间幼儿园,2层地下室、地块内园林景观以及其他配套用房和商业用房、设备用房设施等。建安费估算约5.6亿元。
备注:上述建筑面积为暂定量,实际面积数以招标人确定的最终方案为准。
2.3 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通过政府财政部门或佛山市财政局或建设造价主管部门的审定(或备案)及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491,000.00(元)。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服务范围:
2.5.1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之前已委托的造价审核服务内容不纳入本次服务范围)。根据预结算编制的相关程序、规定及有关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送委托人审定,并完成对数审核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最终审核工作。对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有关工程费用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专业意见、解答回复委托人的所有需回复的疑问及依据资料,审查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对造价资料的整理、标识、归档等规范化进行督促整改、检查,确保工程造价资料满足财政部门进行工程造价审定的需要;同时还应按委托人要求,负责将资料按规定、按时归档。
2.6 承包方式:þ固定折率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
2.7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造价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造价审核服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月,即2022年 5 月至2022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3)(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标分离办法 。
9.4 进行现场开、评标的,交易(分)中心须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供应商、竞拍人)、评审(标)专家等办事人员进入交易(分)中心的需现场填写疫情防控承诺(见附件)。所有来访人员,落实信息登记、查验粤康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疫工作管理台账。
9.5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佛高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
邮 编: |
528222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 系 人: |
张工 |
电 话: |
0757-86689351 |
电 话: |
0757-83332518 |
传 真: |
/ |
传 真: |
0757-8333257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gydfs@126.com |
2022年11月4日
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 2022年11月05日 至 2022年11月09日 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第一候选人 | 广东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39907.47 | 吴梦君 | 粤2442014201508468 |
1.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过程及结果: 无 。
2.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 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
3.废标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定为废标, 查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13825558302
地址:顺德区勒流 邮政编码:528322
招标代理:广东城安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2220285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栋1711房 邮政编码:528325
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6369666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政和中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322
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黄连社区居民委员会 |
日 期: | 2022年11月04日 |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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