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各有关单位:
注册计量师注册已于2022年9月被列入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根据《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6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2〕30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启动注册计量师注册行政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和受理范围
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受理范围为在我省辖区内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授权计量技术机构中承担计量检定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请注册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三)受聘于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
(四)取得所申请注册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中核准的专业项目可视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三、申请注册须提交的材料
按申请类型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分别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初始注册。
1.《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包括电子证书)及复印件;
3.《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
(二)延续注册。
1.《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
1.《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及复印件;
3.申请新增计量专业类别的,还需提交《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或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及复印件;
4.申请执业单位更名的,还需提交执业单位更名的相关文件及复印件;
5.申请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执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被新的执业单位正式聘用。
四、注册流程及收费
申请人提出申请,由省市场监管局政务中心受理(5个工作日),送省市场监管局许可注册处审核后按程序报批(20个工作日,经局领导同意可延长10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由政务中心制作和寄送证件(10个工作日)。
办理注册计量师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办理方式及地点
(一)线下办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靠近地铁1、3号线体育西路A出口)二楼登记注册大厅1号至7号窗口。
(二)线上办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 :00-17:30;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 :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咨询电话:020-12345。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注册计量师注册政策规定的宣传培训,积极做好注册指导工作,确保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本辖区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解决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执业单位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把好本单位申报资料审核关,确保注册计量师注册相关项目考核、资料申报等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三)加强技术指导。省计量院要发挥计量专业技术优势,积极为全省各执业单位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工作和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
附件:1.注册计量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注册计量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3.注册计量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4.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销申请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佛山植物园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信息公开 | |||
合同名称: | 佛山植物园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佛山植物园)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406004560736892 |
中标人名称: | 广州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4553518867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佛山植物园) | 合同金额: | 119685730.98元 |
合同单位(甲方): | 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佛山植物园) | 合同单位: | 广州市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349日历天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2/10/31 |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且须保证苗木种植成活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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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内容: | 详见合同条款。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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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022-2025年轨道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2025年轨道设备及配件打包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G2022(SZ)XZ0106
2.3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4 招标范围:主要为轨道设备及配件类等物资,详见用户需求书。
2.5采购有效期:36个月。
2.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80148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的业绩。
(同类项目是指采购清单内相关轨道设备及配件等物资项目)
注:(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于2022年11月4日17时30分至2022年11月11日17时30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11月25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郭志锴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F
联系人:张庭 电话:020-37860742
传真:020-37860700
11.疫情防控提醒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疫情防控提醒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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