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及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包含2个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如下:(1)龙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1”);(2)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2”), 以上项目1、项目2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2022〕24号及顺发改资〔2022〕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龙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及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1设计规模为4万m3/d,占地面积约2.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进水监测间、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站、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出水监测间、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新建d1200污水管350m,新建d800雨水管343m。项目2建设规模为6万m3/d,占地面积约2.555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1座、改良型A2/O生化池2座、二沉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1座、高效沉淀池1座、纤维转盘滤池1座、紫外消毒池1座、出水流量计井1座、贮泥池1座、加药间及出水仪表间1座,以及其他的辅助处理建筑物如进水仪表间、配电间等,同时进行三期工程设备及管线的配套安装。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2月,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为准,实际完工期以完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各考核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1)在开工后 270 个日历天内,工程项目全工艺流程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
(2)在开工后 330 个日历天内,工程建设内容全部达到交付生产调试的条件并经代建单位确认后交付代建单位组织生产调试。
2.4 招标控制价:261973052.95元(包含不可竞争费 9274231.86 元),最高投标限价: 236703170.84 元(包含不可竞争费 9274231.86 元);最高投标折率为90%。其中:
项目1招标控制价: 118696260.49 元(包含不可竞争费 4172853.63 元 );最高投标限价为 107243919.80 元(包含不可竞争费4172853.63元)。
项目2招标控制价143276792.46元(包含不可竞争费 5101378.23元);最高投标限价129459251.04元(包含不可竞争费5101378.23元)。
注:1、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最高投标折率。
2、投标折率=(投标报价总价-不可竞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100%
3、不可竞争费=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
4、暂列金额是指工程保险费。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土方消纳、包完工清场、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包检验、包检测、包风险、包利润、包税费等,实现建设目标且投资可控),具体以发包人确认及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②设备及生产工艺调试、联合试运转、协助发包人完成环保验收③整体项目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代建单位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市政、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编制竣工图及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工作;④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整体移交;⑤派出专人协助代建单位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报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余泥排放、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节能备案等工作;⑥完成代建单位要求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⑦配合发包人开展审计工作并无条件按审计意见整改。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其中:暂列金额需经发包人批准后使用。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3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4.5.4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质量检测、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等企(事)业单位供排水及相关执(从)业人员等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且备案企业类型须为“供排水--施工类企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按照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要求完成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备案,导致开标当天无法获取投标人信用分值、工程业绩、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的,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1名项目总负责人,同时按照两个项目分别配备项目管理团队班子(项目1、项目2分别配备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1名),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两个项目管理团队班子的其他职务,两个项目管理团队班子之间不得兼任。
4.6.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 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 2022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要求
4.7.1 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1、项目2需各配备1名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项目1、项目2施工项目经理相互之间不可兼任且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同一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相互之间不得兼任。
4.7.2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 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 2022年 10 月)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5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1、项目2需各配备技术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工程类 专业 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项目1、项目2技术负责人相互之间不可兼任且不得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同一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 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5月至 2022 年 10 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1、项目2需各配备3名专职安全人员):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 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9.7 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7.2.1 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2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3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顺控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409
邮编:528300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2232002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层
邮编:518000
联系人:曾先生、王先生
电话:17603067230、18898779583
电子邮件:724250466@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1.招标条件
江沙路(南北大涌至槎湾路段)道路工程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本项目 江沙路(南北大涌至槎湾路段)道路工程监理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2〕65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南北大涌东侧,终点位于现状槎湾路,路线定线长度约1223.7米,工程范围内长度约1071.6米,其中,南北大涌至大江路为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为36米;为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为36米;大江路至槎湾路为双向四车道,红线宽度为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本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排水(雨、污)结构、照明、绿化等。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423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质保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结算)。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监理招标内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535,459.73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 5 月至2022年 10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建安费 5200万元 或以上的 类似 工程的监理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例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57-8213332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3789950
传 真:0757-83789960
电子邮件:fsbzzb@163.com
1.招标条件
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1〕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2〕6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东平云谷
2.2项目建设规模: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的中南部,次九路(雾岗路至佛山大道)为新建道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雾岗路,桩号为 AK0+000,东至佛山大道,终点桩号为 AK1+492.91,线路长度为 1.493km,道路红线宽度为 25m,双向四车道,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30km/h。
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标段)为次九路沙岗涌以西段道路范围,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雾岗路,东至沙岗涌,桩号为 AK0+000~AK0+980,线路长度约980m。
2.3定额工期:301日历天,计划工期:301日历天,开工日期均按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9,471,800.5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东平云谷片区道路工程(二标段)施工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注:如提供的营业执照未能体现营业期限,则还应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企业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期限)网页截图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营业期限)。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 一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投标人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2022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即2022年 5 月至2022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11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可以现金、支付宝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3投标人选择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1)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工程各个标段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1)佩戴口罩。来中心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不予进场)。
(2)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来中心人员需出示粤康码及行程卡,并配合中心工作人员登记信息。
特别注意:
(一)所有人员一律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佛山市外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三)粤康码(黄码和红码)异常,不予进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9.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冯工
电 话: 0757-8392162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霍工、梁工
电 话:0757-86283490-805/802
传 真: 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 bjzj_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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