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杨和镇大布经联社太阳能LED路灯安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核准编号 |
YHZ2022-025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大布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 机构 |
佛山市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 16时00分 |
上限价 |
316013.21(元) |
中标单位 |
广东广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223899.23(元) |
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1日 |
投诉受理 |
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日下午5:30前向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提交书面意见,联系电话:88806591。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11月28日
根据鄱阳村工作实际,为充实村委干部队伍,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以及拓宽农村干部选人视野,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鄱阳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4名,从事村基层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好。
(五)有志从事农村工作,热爱新农村建设事业,能够热心为村民群众服务。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户籍在鄱阳村的在册股东。
(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退役军人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考虑。
(九)参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的不宜任职的条件,有该条件所含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不作为招聘对象。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和股权证(或村开具的股份持有证明)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上传至指定邮箱:xinangz@126.com,邮件标题为报考人姓名。联系人:林小姐,0757-83134152。
(二)资格审核及通知考试
1.报名截止后,由街道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和短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2.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低于1:3比例的,由鄱阳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延迟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构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街道组织人事办负责组织考生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鄱阳村村民委员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鄱阳村村民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任资格。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受聘工作人员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属于石湾镇街道。
附件:1.2022年石湾镇街道公开招聘鄱阳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表
2.鄱阳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石湾镇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1:石湾镇街道公开招聘鄱阳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表
为切实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经营者价格行为,竭力保障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连日来,杏坛市监所多措并举认真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深入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连日来,杏坛市监所多措并举认真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杏坛市监所一方面针对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场所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和疫情防控用品价格是否出现较大波动进行重点监管,认真检查整体面上的物资是否充足、是否出现脱销、抢购、价格是否平稳等情况,特别是菜肉类价格和数量。
同时,指导农贸市场加大备货量和供应。另一方面,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派发《价格提醒告诫书》,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与此同时,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辖区内商户禁止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此外,通过密切关注价格舆情,前移监管端口,积极引导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和价格维权意识,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杏坛市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71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86户次,暂未出现价格较大波动、抢购物资和哄抬物价等现象。接下来将继续加强价格监测,广泛开展价格提醒告诫,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物价水平,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哄抬价格,不得囤积居奇,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杏坛市监所提醒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市政府“互联网+督查”等网络平台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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