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方案公告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黎冲旧村侧湖仙公1号整栋(向前综合楼)等一批打包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2110020号)于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 | |||||||||||||
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序号 | 资产 编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递增 规则 | 租赁 年限 | 租赁 用途 | 竞价 保证金 | 合同 保证金 | 免租期 | |||
1 | 20100110001 | 黎冲旧村侧湖仙公1号首层 | 237.00㎡ | 25元/㎡/月 | 无 | 6年 | 住宿服务 | 10万元 | 10.5万元 | 2个月(第二年及第四年分别免交一个月租金) | |||
2 | 20100110005 | 黎冲旧村侧湖仙公1号首层之一 | 45.00 ㎡ | ||||||||||
3 | 20100110002 | 黎冲旧村侧湖仙公1号五至六层 | 664.10㎡ | 14元/㎡/月 | |||||||||
4 | 20100110003 | 黎冲旧村侧湖仙公1号七层 | 332.05㎡ | ||||||||||
5 | 20100110004 | 黎冲旧村侧湖仙公1号二至四层 | 996.15㎡ | ||||||||||
备注:1.交易底价包含租金、物业管理费、配套设施维护费,不含税费; 2. 水电费按商业价格收取; 3. 拟出租起始日为2023年2月1日; 4. 中标后及合同期内不得转让租赁权,一经发现没收合同保证金并视同退租处理; 5. 竞得方承租物业后如需对物业进行投入或改造,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进行,如发现未经甲方同意自行改造则视同违约,没收合同保证金并收回物业处理。 | |||||||||||||
二、本交易标的物暂未办理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所有权属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村向前股份经济合作社,未通过房屋安全验收,无抵押给银行或其他单位进行贷款,不存在使用权争议。 | |||||||||||||
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物业出租、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住宿服务等; 3. 在禅城区内有承包总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物业并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 |||||||||||||
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釆用一次报价(现场限时5分钟内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以加价幅度报价,若加价则所有资产同时加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1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
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
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2022年12月22日下午5: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
七、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4:30—15:00 ;竞价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5:00 ,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竞价文件》为准。 | |||||||||||||
九、联系方式 |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黎冲村向前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西便街1号黎冲行政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83831395 |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
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
联系人 | 梁小姐 | 联系电话 | 83105983 |
荷城街道育才居委会棠美股份经济合作社商铺出租(第四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的项目编号:HCN2022-120
公告的项目名称:荷城街道育才居委会棠美股份经济合作社商铺出租(第四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交易公告
更正原因:标的物租金更正
更正内容:招标公告标的物租金由1000元/月更正为300元/月
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16日
其他补充事项: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棠美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13078119938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棠美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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