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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基坑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12-23     人气:1077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千灯湖创投小镇39度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的批复》......

1.招标条件


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千灯湖创投小镇39度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的批复》(南发改资〔20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佛山市千灯湖创投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二期工程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路北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要是新建A-F座、地下室、设备用房及相关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6181平方米,其中A座为钢结构框架结构,高度约150米,B-F座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高度约24米。地下设有3层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底设计标高一般为-14.25m,最深为-16.25m,基坑开挖深度一般为14.55m,最深为16.55m;拟建(构)筑物多层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采用钢梁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基础拟采用钻孔灌注桩。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支护结构使用年限自支护结构完工之日起计为2年。


2.3 服务周期:暂定15个月,具体以管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开始的日期至基坑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正负零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944,376.09(元)(含税)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本次监测范围为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基坑监测服务,包括完善监测方案、监测点及监测设施埋设、监测服务、按佛山市有关规定租赁相关设施设备并建立信息监测系统以及上传有关监测信息。监测内容包括不限于基坑支护顶部水平位移(含冠梁顶部)、竖向位移(含冠梁顶部)、深层水平位移、锚索应力、地下水位以及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地表的沉降、倾斜、位移、裂缝等监测,监测项目和监测点位以及监测频率以专家论证通过的监测方案、基坑施工图纸、工作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等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最新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①项或②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应资质类别:深基坑第三方监测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注: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评审委员会或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2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1月12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二室211。)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5号


项目管理单位:佛山市千灯湖创投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


联 系 人:卢小姐


电 话:0757-86678605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 系 人:蓝水玲、孔繁聪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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