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标段Ⅱ)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改局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佛发改投审〔2022〕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医院自筹资金等。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25号核准,佛山市中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设计(标段Ⅱ)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丝织路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在佛山市中医院总院西院区内改建教学科研基地,并对现有保留建筑进行内外装修改造。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共计约4万平方米。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3.1招标规模:本次招标的设计服务对应改造建设范围为4号楼A楼、4号楼B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及污水站设备安装工程。4号楼建筑面积约为17687.74平方米。
2.3.2招标内容:
本标段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设计(包括公共区域,如楼梯间、电梯前室、公共大堂、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公共会议室、公共办公区域、公共管井、屋顶等),建筑,结构(含加固设计),给排水,消防,电气,智能化(含通讯网路、安防监控门禁、信息管理等),防雷,暖通(含通风、空调、防排烟等),气体,纯水,热水,抗震,节能,电梯等机电工程设计,以及列入限额设计范围内的专项工程设计,如生物资源库工程(含软件系统)、中医临方研究中心及加工室、中心试验室、骨研所实验室、P2+实验室、动物实验室等,但不包括未列入限额设计范畴内的专项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如实验仪器设备、电脑、分体空调、3D打印机等)。
本项目已设置了双回路10kv电源,如需要设计发电机,则发电机房拟设置在5#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及消防弱电系统需要接入项目一期的监控中心,将一期的网络机房系统迁移到本标段计算机中心,此项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服务内容之内。
注:本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项目建安工程概算不超过10000.00万元。
2.3.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657,600.00 元。
2.4 设计服务周期:
各阶段时间要求:
①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
②施工图设计(含加固设计):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5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③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7个日历天。
④施工图审查合格后,设计人需在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概算。
⑤设计变更完成工期要求:服务期间需要发生设计变更的,设计人需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工作。
⑥设计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提交设计范围内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招标人、报建审批部门、审图机构和市财政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段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注:具体设计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设计基础资料》。
2.5承包方式:按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3项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资质类别:设计类)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2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场现金收取。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保单)时:
如投标人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递交手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1月30日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30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1月30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1.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中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3067123
招 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3座2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何紫薇、张芷君、黄兆强、霍志恒、宋荣焕
电 话:18025988512、13415464067
电子邮件:gczqzb@163.com
项目概况
重症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7313001
项目名称:重症监护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症监护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5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症监护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症监护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28日 至 2023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4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3层及1座2栋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桂丹路120号南海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757-6682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九江家长注意了!
2023年九江公办小学
和初中的新生预报名系统
预计将于2023年1月4日左右上线
详细安排一起来看看
2023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入学政策预告知书
根据南海区教育局的招生时间安排,九江镇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新生报名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份(2023年1月份先进行预报名)。现将2023年公办学校入学政策预告知如下:
一、报读类型
户籍生是指户籍在九江镇,并在九江镇报名入读的学生。
借读生是指非九江户籍,但在九江居住申请借读,视为借读生。借读生又分为政策性借读和普通借读(积分生)两种类型。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佛山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九江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可以由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入读九江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非九江户籍,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在我区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九江镇的积分生是指参与我镇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积分学位有限,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二、招收顺序
先满足户籍生,再到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入围的普通借读生。(注: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九江镇学位情况而定。)
三、政策调整
购房80方类政策性借读条件已取消。根据佛山市政府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的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佛山不再执行购房获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的政策,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
四、关键材料准备
(一)户籍生:户口本
(二)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条件证明材料(具体以九江镇2023年4月份公布的招生方案要求为准,可部分参考往年的情况先行准备)
(三)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详见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九江镇的积分办。
五、温馨提示
1、小学的入学年龄为年满6 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 月31 日及之前出生)。初中入学对象为在全国学籍系统获得学籍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地段(片区)的划分以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当年公布的为准,届时请留意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信息。
3、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4、今年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新生报名将继续沿用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系统预计将于2023年1月4日左右上线,请关注“南海教育”“南海九江”微信公众号,留意最新动向。
九江镇本次预报名主要采集以下报读类型的学生信息:
①学生为九江镇户籍
②父母一方为九江镇本地户籍
③在九江镇连续居住满5年以上(含5年),并同时在南海区内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九江户籍人士适龄子女(简称“双五类”)。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根据自身条件先选报“其他”类型,具体能否录取以4月份正式报名后的审核结果为准。
5、插班转学须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转入,插班生的招收条件和招收办法由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制定,详情请留意2023年6月底公布的插班生方案。
六、咨询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86589026;
📞86507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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