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村旧大基2号厂房公开协商结果公示
兹有我经济社“文宗村旧大基2号厂房”项目经“户主会议”表决通过,对以下资产合同以公开协商方案签约,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资产名称 | 计租面积 | 拟出租租金 | 租金递增幅度 | 拟出租期限 | 资产经营用途 | 承租方 | 测绘费 |
文宗村旧大基2号厂房 | 3278.3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16.5元/月/平方米 | 每一年为一个递增周期,每个周期在上一个周期的租金基础上递增3%。 | 3年,即2022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 作于厂房、仓库之用 | 林阿滨 | 4558.49元 |
本项目出租面积经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测绘费由文宗经济合作社支付。
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17786848199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委会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文宗经济合作社
2022年12月28日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受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对北滘镇莘村冲口孖屎坑农塘等(3个资产)租赁经营权竞投项目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交易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面积(亩) | 底价承包金 (元/年) | 租赁期 | 竞投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承包金递增 |
1 | 冲口孖屎坑农塘 | 养殖 | 8.5 | 12155 | 5年 | 12155 | 12155 | 每3年递增10% |
2 | 1队沙水塘 | 养殖 | 2 | 20000 | 10年 | 20000 | 20000 | 每3年递增10% |
3 | 东丫租119 | 种植 | 0.7 | 2625 | 5年 | 2625 | 2625 | 每3年递增10% |
1、标的物使用范围:鱼塘养殖、农业种植(详见资产交易情况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具体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出租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使用,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转租、转借或改变物业用途。遇到政府或因征收、拆迁或“三旧”改造需要收回物业时,出租人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人收回租赁物业,自收回物业当月停止收取承包金,已交承包金可退还。承租期间的一切经济往来、国家税收、水电设施及其费用,以及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土地整治的费用,一概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进行土地整治时,不得影响周围水利及地下管线。
2、资产面积:合计11.2亩。
3、承包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先交租后使用,每年的 11月 30 日前交清下一年度承包金。先交当年度承包金,合同方可生效。若承租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按期交纳承包金的,有权对承租方加收日息5‰(按当年承包金作为基数计算)的滞纳金,逾期达三十日的,则视作承租方严重违约,莘村股份社有权立即单方无责解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和已缴交但未使用的承包金,并赔偿因此给股份社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公开招投包的费用、因追诉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4、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竞得人所缴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足,多出部分由出租人返还。
5、交易及交易后所需的税费等其他各项申请申报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本股份社收取的承包金等费用不开具发票,只开收据。
7、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8、资产交付:
(1)资产交付时间: 按合同约定 。
(2)资产交付方式: 先交合同履行保证金和一年承包金后交资产 。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1、中国户籍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投或联合竞投;其中一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2、凡是拖欠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或村委会各类承包金的人员或组织,报名截止前缴交完所欠承包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3、投标人与以后签合同人必须一致,不能代签.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签订合同一年内合同不能过户,其他承包期间中途转让须经股份社同意。
4、凡是拖欠承包金或罚金的,已缴交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转化为填补所欠集体资金。
(三)竞投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竞投,按价高者投得。同标价条件下,原承租方(使用方)享有优先权;没有原承租方的,出让方(出租方)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没有以上两种情况的,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四)竞投保证金:
1、竞投人以转账方式将竞投保证金单笔汇入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账户:04068800006468,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莘村支行,并确保资金在2023年1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前到账。
2.竞投人必须在银行转账单的附加信息栏或用途栏中注明拟投项目名称,每一银行回执对应一宗资产,请在银行回执备注中写清楚投标资产名称。否则招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竞投。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北滘镇莘村东工业区1号)
3、方式:凭竞投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原件(注明竞投项目名称),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免费获取竞投文件和进行报名登记。
(六)竞投时间和地点:
1、竞投会议签到和进行竞投登记时间:2023年1月6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2、开投时间:2023年1月6日15时30分
3、递交竞投文件及开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七)竞投会相关规定:
1. 本次竞投不组织踏勘现场,标的以实物为准,出租人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2.竞投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3.(1)报名成功的竞投人,以快递方式将填写好的《竞投报价表》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北滘镇莘村东工业区1号〕,收件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7-26606819,请竞投人及早投递,确保在2023年1月6日12时前寄到,若投标邮件未能在截止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寄件人负责。竞投人同时应将快递回单复印件送达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确认快递寄出方便查收。
(2)开标当天主持人现场公开拆封《竞投报价表》快递件。
(3)出租方确认收到《竞投报价表》快递件后,即视为有效报价。开标的结果不受竞投人是否在场签到影响。
4、竞投前,竞投人须交保证金。竞投竞得人,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不中标者,到股份社办理退还手续后,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竞投的标的物按实物现状竞投,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竞投会无关。
6、竞得人要在签订合同完成后10天内交清所有款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竞得人对该标的物中标的权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得后,在办理一切事项发生的税、费,由竞得人全部负责。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不对标的物进行合法性审查,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人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经营使用要求。
(八)信息公布:
潜在的竞投人可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网址及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公告栏,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农村局网、北滘镇政府网。
(九)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
地址: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98963
出租人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址:北滘镇莘村东路一号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606819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2年12月29日
1.招标条件
大江市场综合楼配电房10KV线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市场综合楼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大江市场综合楼配电房10KV线路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为:907186.38元。
2.3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从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共45日历天,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壹仟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可超过中标价的10%。
2.4 项目预算金额:907186.38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2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 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非法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代表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4.1点至第4.5点”要求的报名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报名),到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5.2 接受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0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5.3 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华宝南路1号基德福科技创新园1栋A30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大江村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及张槎街道交易所公告栏和佛山市禅城区门户网发布,以佛山市禅城区门户网发布信息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江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江海路1号
联 系 人:陈惠仪
电 话:0757-8221420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晨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福宁路213号一座写字楼1403室23单元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757-82130782
传 真:/
电子邮件:1072724351@qq.com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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