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荷城街道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D202301038
项目名称:2023年荷城街道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5,800.00元(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
最高限价:¥445,800.00元(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3年荷城街道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2023年荷城街道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项目
备注: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5日,每 天 上 午 00:00:00 至 12:00:00,下午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可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五、 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公示网站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参与响应。
公示网站(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二)中国政府采购网可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是法定指定网站。
温馨提示1:
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提交响应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打卡。如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不予进场。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若有新文件,则适用其规定。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林业工作站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
联系电话:0757-8862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57-88638322
项目概况
松园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3-00014
项目名称:松园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1,932.1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松园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311,932.1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松园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11,932.13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承诺函》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松园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松园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20层
联系方式:0757-66638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方式:0757-82629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工、钟工
电 话:0757-82629337
日前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提出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对校内重点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没有疫情的学校
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我部研制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并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同意,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部代章)
2022年12月27日
教育部网站截图。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二、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实施分区管理。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三、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学校所在地疫情流行期间,多方协同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内聚集性疫情。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建设学校健康驿站,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确定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和器材,根据需要为校内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创造相对独立的住宿条件,并提供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在校园宿舍区等学生聚集区域开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高等学校校医院要统筹管理全校医疗资源,创造条件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就诊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热线电话或在线服务窗口,提供师生医疗咨询服务。中小学校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
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
学校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支持校地协同,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协调属地医院包联学校,安排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工作,健全将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普通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五、做好师生健康监测
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会同社区开展师生中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及时建档立卡,开展健康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学校物资储备
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 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总数较多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要保有1周以上的储备量,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一旦校内发生大规模聚集性疫情,属地要优先保供学校生活物资与防疫物资,优先救治有特殊需要的校内感染者。
七、改进校园公共卫生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空气流通,尽量减少使用无自然通风的室内密闭空间。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消毒用品,人员进出时做好消毒。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从严管理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八、完善师生服务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增强士气和信心。省、市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完善常态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落实师生反映问题台账制度,限时解决反馈,满足师生合理诉求。鼓励学校为师生发放健康防疫包,摸清生活困难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按照属地疾控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师生疫苗接种,保证老年教职员工和低龄儿童接种率和安全,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九、强化各方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责任,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等策略,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有关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困难与问题,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会同多部门力量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本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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