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关于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中南街道办事处拟采购街道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邀标,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南街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含2011年-2015年档案,2022年档案)
项目预算:限价9万元以下(含税),按实际产生文件材料数量及归档情况进行结算。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声像档案管理规范》方法及《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荔防控办〔2020〕82号)要求,规范整理。
2、2022年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含综合档案和疫情防控档案及专题文件汇编,实体档案和系统著录。
3、对2011年-2015年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和系统著录,达到移交进馆标准;
4、遵守保密工作有关要求。
三、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已在荔湾区在册备案。
3.具备履行服务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且分工明确。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其他团队成员中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考虑。
4.具备本项目需求相类似项目经验。
5.派驻工作人员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行业处分记录。派驻人员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有完备的接种新冠疫苗注射记录。
6.签订档案整理服务保密协议。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价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价资料:纸质资料
①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备案证明;
③近2年类似服务政府项目材料;
④报价承诺书(附件1)、档案材料整理报价表;
⑤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报名材料应以文件袋密封装存,并在封面上注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报名材料”及档案公司名称。
五、中标单位确定
我街将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比选并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比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20—81504520,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496号中南街道办事处3楼306室
七、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如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街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候选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附件:1.报价承诺书
2.综合档案材料整理报价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
附件1
报价承诺书
荔湾区人民政府中南街道办事处:
我司已详细了解2021年度综合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询价要求。
我司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报价或贵单位可能接受其他任何报价,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司的任何报价费用。
我司理解,贵单位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有异常,有权中止本次询价,另行选择报价单位进行询价。
我司清楚知道本次服务报价采用单件报价的方式,费用按照实际整理数量结算,但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额。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程量变化的影响而做任何调整。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档案材料整理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报价金额 (单价/元) |
备注 |
1 |
文书档案 |
件 |
|
|
2 |
文书扫描 |
面 |
|
|
3 |
全宗卷 |
件 |
|
|
4 |
实物档案 |
件 |
|
|
5 |
照片档案 |
张 |
|
|
6 |
疫情档案 |
件 |
|
|
7 |
文件汇编 |
件 |
|
|
8 |
会计档案(不含装订) |
卷 |
|
|
9 |
会计档案(含装订) |
卷 |
|
|
10 |
基建档案 |
卷 |
|
|
11 |
设备档案 |
卷 |
|
|
12 |
民生档案(低保、经济核对) |
件 |
|
|
13 |
计生档案 |
卷 |
|
|
14 |
2011-2015年文书档案按现行移交标准整理 |
件 |
|
|
15 |
2011-2015年文书扫描 |
面 |
|
|
16 |
2011-2015年文书档案按现行移交标准电子数据资料核对修改补著录 |
条 |
|
|
17 |
党员介绍信整理(不超20人/ 件) |
件 |
|
|
2023-01-06 17:1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为拓宽监测人员的业务范围、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能力,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环境监测站以打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环境应急监测队伍为目标,组织工作人员对大气、地表水现场快检设备的分析操作进行了培训,通过实操“复习”巩固和加强站内人员的现场业务水平。
(分析组成员通过实操学习大气类现场快检设备使用)
此次培训旨在进一步加强巩固我站工作人员个人业务水平,深化打造由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组成的监测队伍,在新冠流行高峰期人手不足的大环境下保障我站环境监测能力。我站今后将继续开展各类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为从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支撑。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
穗埔府征前公〔202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政府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附件2),现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和土地现状
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旺村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三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旺村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4.4898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3.9903公顷(耕地0.0848公顷、园地1.9634公顷、林地1.2770公顷、草地0.2617公顷、其他农用地0.4034公顷)、建设用地0.4995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还原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4.4898公顷(耕地0.1921公顷、园地2.2033公顷、林地1.3568公顷、草地0.2617公顷、其他农用地0.4759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范围见附图(附件3)。
二、征收目的
征收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
三、补偿标准
详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该批次用地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未发生实际的征地补偿费用。
(二)留用地安置。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相关规定,留用地项目不需再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征收的土地属于被征地单位留用地的,不计提养老保障资金。
五、补偿款支付方式
该批次用地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未发生实际的征地补偿费用,无需支付征地补偿款。
六、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一)补偿登记期限。该批次用地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未发生实际的征地补偿费用,无需办理补偿登记。
(二)异议反馈渠道。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书面签名意见向我区进行异议反馈。异议反馈联系人:陈小姐,电话:82119639,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4楼417室。
七、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1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附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附件下载: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