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邻里中心酒店项目装修工程(补充公告)
第二邻里中心酒店项目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0122)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第二邻里中心酒店项目装修工程按照招标有关规定发布补充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若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1.修改招标公告 第九条 投标人合格条件 第7项:
原文:
专职安全员须具在有效期内的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现文: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2.修改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第7项:
原文: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现文: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打印页及证书扫描件。
|
|
3. 修改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11.2条11.2.2 条现文中第(11)、(12)条
原文: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现文: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取自平台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原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现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注:本项目原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电子光盘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新东园商业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恒生润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2日
- 项目名称:白云区广海路地块一(石井水泥厂西地块)综合开发项目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015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月12日 16时0分~2023年2月6日 15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108.12
-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1.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点所述资质类别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注: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拟投入的人员含有被拒绝的个人则该投标人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2月6日 15时30分 - 2023年2月6日 16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2日 16时0分 - 2023年2月6日 15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2月6日 15时15分 - 2023年2月6日 15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经按有关程序,现将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制服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广州盛玉服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选单位,上述结果公示时间为 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茶滘街道办事处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1557419,联系人:梁小姐,地址:茶滘路92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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