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提前积极申报入库评价。
一、时间安排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市科技局将在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省科技厅统一公示公告。
二、评价流程
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
(一) 注册登记。
用户访问“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二) 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信息确认。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
(四)名单公示。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和省科技厅网站(网址:gdstc.gd.gov.cn)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异议核实处理情况表,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五)企业公告。
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企业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三、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科,电话:82340448、82340821,交流Q群:655065202。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885174.html)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3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HCG2022-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三、技术要求”的“二、设计一工程量和物资需要量”中
原:
表2-2 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一期)肥料需要量统计表的单位:吨 |
变更为
表2-2 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一期)肥料需要量统计表的单位:千克 |
2.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三、技术要求”的“二、设计一工程量和物资需要量”的“表4-1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一期)造林作业设计类型表”中
原:
基 肥 |
复合肥0.5千克/穴,钙镁磷肥0.3千克/穴。 |
变更为
基 肥 |
复合肥0.5千克/穴,钙镁磷肥0.5千克/穴。 |
3.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三、技术要求”的“四、设计二工程量和物资需要量”的“2.2肥料需要量”中
原:
按设计要求,本工程共需基肥为复合肥24622.13千克、钙镁磷肥14773.29千克;追肥为复合肥88639.65千克。各作业小班肥料需求量详见表5-3。
表2-2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肥料需要量统计表
单位:吨
地段 |
面积 |
复合肥 |
钙镁磷肥 |
||
小计 |
基肥 |
追肥 |
|||
作业小班1 |
88.35 |
18085.25 |
3931.58 |
14153.67 |
2358.95 |
作业小班2 |
292.80 |
59936.16 |
13029.60 |
46906.56 |
7817.76 |
作业小班3 |
155.55 |
31841.09 |
6921.98 |
24919.11 |
4153.19 |
作业小班1-1 |
8.85 |
3399.29 |
738.98 |
2660.31 |
443.39 |
合计 |
545.55 |
113261.79 |
24622.13 |
88639.65 |
14773.29 |
变更为
按设计要求,本工程共需基肥为复合肥24622.13千克、钙镁磷肥24622.13千克;追肥为复合肥88639.65千克。各作业小班肥料需求量详见表2-2。
表2-2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肥料需要量统计表
单位:千克
地段 |
面积 |
复合肥 |
钙镁磷肥 |
||
小计 |
基肥 |
追肥 |
|||
作业小班1 |
88.35 |
18085.25 |
3931.58 |
14153.67 |
3931.58 |
作业小班2 |
292.80 |
59936.16 |
13029.60 |
46906.56 |
13029.60 |
作业小班3 |
155.55 |
31841.09 |
6921.98 |
24919.11 |
6921.98 |
作业小班1-1 |
8.85 |
3399.29 |
738.98 |
2660.31 |
738.98 |
合计 |
545.55 |
113261.79 |
24622.13 |
88639.65 |
24622.13 |
4.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三、技术要求”的“四、设计二工程量和物资需要量”的“表 4-1 高明区杨和镇2022年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建设项目造林作业设计类型表”中
原:
基 肥 |
复合肥0.5千克/穴,钙镁磷肥0.3千克/穴。 |
变更为
基 肥 |
复合肥0.5千克/穴,钙镁磷肥0.5千克/穴。 |
5.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三、技术要求”的“五、造林技术措施”中
原:
(五)基肥 基肥更新改造林和防火林带改造施放复合肥0.5千克/穴,钙镁磷肥0.3千克/穴。使用肥料要求:氮、磷、钾含量大于等于45%;钙镁磷肥要求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大于等于12%。施肥时应注意与穴土充分混匀后放入穴内,防止肥料受雨水冲刷流失,造成碳泄漏和水体污染。对肥料种类、施肥数量、次数等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 |
变更为
(五)基肥 基肥更新改造林和防火林带改造施放复合肥0.5千克/穴,钙镁磷肥0.5千克/穴。使用肥料要求:氮、磷、钾含量大于等于45%;钙镁磷肥要求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大于等于12%。施肥时应注意与穴土充分混匀后放入穴内,防止肥料受雨水冲刷流失,造成碳泄漏和水体污染。对肥料种类、施肥数量、次数等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 |
更正日期:2022年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杨和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51375
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五楼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22199
邮编:528500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3622199
发布人: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2日
1.招标条件
鹰创园项目一期工程20号九座、十座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聚锦路鹰创园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九座为地上三层工业建筑,建筑高度8.5m;十座为地上五层建筑,建筑高度19.5m,总建筑面积6389㎡(无地下室),建筑基底面积226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320,209.88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4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内容包括鹰创园项目一期工程20号工程九座、十座(钢筋混凝土基础及基础梁、砌筑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320,209.88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建筑业企业”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09月至2022年0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在处罚期)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2022年03月23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03月29日17时30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代表身份证明文件(以下选其一):
①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 授权代理人登记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名形式:投标人携带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报名,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信息后即完成报名。
备注: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04月13日 09 时 3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04月13日 09 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56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招标公告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gdhlzbfs@163.com)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聚锦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聚锦路鹰创园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757-8228330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83284195
传 真:0757-83120345
电子邮件:gdhlzb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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