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详细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23     人气:1591     来源: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作者:
概述: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提前积极申报入库评价。

  一、时间安排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市科技局将在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省科技厅统一公示公告。

  二、评价流程

  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

  (一) 注册登记。

  用户访问“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

  (二) 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信息确认。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

  (四)名单公示。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和省科技厅网站(网址:gdstc.gd.gov.cn)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异议核实处理情况表,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五)企业公告。

  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企业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三、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科,电话:82340448、82340821,交流Q群:655065202。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885174.html)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3月22日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