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加强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详细内容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加强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2-03-24     人气:1395     来源:禅城区民政局     作者:
概述:按文件《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按文件《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佛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第二版)》相关指引,为保障婚姻登记业务正常开展并结合我区实际,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如下调整:

  一、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一)先预约,再办理

  我处婚姻登记业务实行全预约制,且不设有现场号。通过短信形式提醒婚姻当事人按照预约时间分批分段前来,并提前告知已预约的婚姻当事人所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需要准备的材料,尽量缩短当事人逗留现场办理的时间。

  预约途径: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可通过“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https://www.gdhy.gov.cn/网页进入。

  (二)暂停结婚颁证仪式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暂停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和现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关闭颁证大厅,不举行颁证大型活动。

  (三)控制人数,加强防护管理

  (1)已预约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含特殊人群的陪同人员)要求一律佩戴口罩并进行粤康码和行程卡查验,经检测体温正常、粤康码、行程卡显示均为“绿色”无异常,方可进入婚姻登记大厅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2)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以下人员谢绝进入婚姻登记场所:体温检测异常有发烧迹象者;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者;行程卡带“*”且未做好核酸检测“7天3检”者;非婚姻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理需家人陪同的除外)。疫情严重国家入境来佛人员需在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解除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才能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二、婚事新办倡议

  疫情当前,我处向广大新婚朋友倡议“红事缓办”,将婚礼推迟到疫情解除或缓解,防止疫情防控期人员聚集发生交叉传染。确实无法缓办的婚礼,建议简化程序,提倡举办简朴温馨的结婚仪式,不举办人群聚集的结婚宴席。避免因婚丧嫁娶等聚集活动带来的疫情风险。衷心希望广大新婚朋友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2年3月22日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