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南庄镇吉利村视频监控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NCZB2022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利村视频监控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22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明确相关事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项目名称由“吉利村视频监控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修正为“吉利村视频监控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一期)”,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3月24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方信息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7-85398026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丝厂路35号(吉利购物广场北门正对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33号B座802房
联系方式:13827783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827783017
佛山市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加强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29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重新修订了《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公布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建议者,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8日,联系电话:0757-88806591。
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加强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一)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资管委”)是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机构,下设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资管办”),负责其日常工作。
(二)镇资管办负责收集上会申请、组织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镇资管委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拟文工作。
(三)镇资管委依据本管理办法有权决定建设项目的最高限价、招标方式、评标办法等事项。
(四)镇资管委会议纪要经镇资管委主任审批后,由镇党政办公室印发。
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规定
(一)建设工程及分散式采购项目上会限额起点为1万元,10万元以下的上会备案,10万元及以上的上会研究。集中采购项目上会限额起点为50万元。
(二)使用镇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类项目,各单位申请上会前,均须到镇财政办公室进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填写附件9、10),审核通过后才能申请上会。
(三)镇资管委会议将不定期召开,项目由镇资管委主任、分管镇财政的领导在会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会。各单位应提前提交项目有关资料,会议通知发出后收到的上会项目一般安排到下次会议。
三、财政资金工程管理
(一)使用镇财政资金的工程立项
1.100万元—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工程不需进行工程立项,按照政府采购手续实施。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立项有关要求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立项。
2.如需向上级部门立项的工程,按照上级部门立项要求实施。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预算编制、监理等工程服务类项目的管理
1.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预算编制、监理等工程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且符合进入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条件的,须进入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工程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100万元或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2.工程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召开办(所)会议审议后,可直接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选取方式由建设单位办(所)会议决定。同时提交镇资管委会议说明或备案。
3.工程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提交镇资管委会议审核通过后,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选取方式由镇资管委会议决定。如因项目建设时间紧迫,需尽快动工建设等特殊情况的,由建设单位召开办(所)会议审议后,填写《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事前实施审批表》附件4经镇资管委主任、副主任会签审批同意后,可先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同时提交镇资管委会议说明。
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预算编制、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等有关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本办法第三、(二)1.2.3点规定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
4.工程造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建设单位在预算编制完成后送镇财政办公室,由镇财政办公室委托审价机构对工程预算进行审价,审价后的价格作为提交镇资管委会议研究的参考限价。
(1)审价机构按合同要求,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审价工作,并出具审价报告书。
(2)镇财政办公室及建设单位分别在审价报告书上加盖公章后,由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实施。
(3)由建设单位向镇财政办公室申请出具《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
(三)工程项目上限价的确定及工程暂列金
1.应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镇资管委会议决定或按事前审批有关手续办理。
2.建设工程暂列金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设定,暂列金不能超出工程预算造价的10%,暂列金用于工程的不可预见费用。
(四)招标代理
1.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熟悉业务及服务优质的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代理服务。
2.各代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3.若发现代理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禁止在杨和镇进行代理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程的实施规定
1.工程的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发包手续。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分拆,或以时间紧迫为理由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插手或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由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下简称“镇交易所”)负责组建杨和镇小额工程实施企业库(以下简称“镇工程企业库”),并负责日常管理。该企业库内应具备我镇小额工程所需的专业资质。
4.镇财政资金建设工程项目限额标准及实施方式。
(1)工程造价在1万元—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建设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组织实施。
(2)10万元以下项目由建设单位办(所)会议审议确定后,报镇资管委会议备案。10万元—30万元以下项目,如因项目建设时间紧迫,需尽快动工建设等特殊情况的,可先由建设单位办(所)会议审议通过,填写《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事前实施审批表》附件4,经镇资管委主任、副主任会签审批同意后可先实施,同时提交镇资管委会议说明。
(3)工程造价在30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相关上会申请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研究确定,采用摇号发包方式组织实施。如因项目建设时间紧迫,需尽快动工建设等特殊情况的,可先由建设单位办(所)会议审议通过,填写《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事前实施审批表》附件4,经镇资管委主任、副主任会签审批同意后,可先到镇交易所进行摇号(凭镇资管委会议事前审批表、《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审价报告原件),同时提交镇资管委会议说明。
(4)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审核通过后,凭镇财政办公室的《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预算审核价在300—400万元的工程要严格控制变更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若确实要发生,必须先报镇资管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5)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审核通过后,办理工程立项及凭镇财政办公室的《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另外,符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核要求的项目,必须向镇财政办公室申请前置审核,通过后方能够进行公开招标。
(6)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而要实施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项目或其他应急项目,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可采用直接发包方式,项目实施后应提交镇资管委会议备案,相关办理流程建设单位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进行。应急工程结算不作价格下浮。工程造价5万元及以上应急工程作结算审核,以结算审核作为结算依据。
5.工程发包方式的规定。
(1)直接发包规定
①根据工程的造价,按照本办法中的(二、财政性资金工程管理)——【(五)工程的实施规定】——(4.镇财政资金建设工程项目限额标准及实施方式)实施。
(2)摇号发包规定
①以最高限价的九五折实施摇号发包;
②建设单位需向镇交易所提交资料:《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预算审价报告。镇交易所收到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摇号发包。
③邀请镇工程企业库中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公司参加摇号。所属工程专业库中符合要求的公司数量为5家及以下的,则向所属工程专业库的所有公司发出邀请参加摇号发包会议;若该所属工程专业库中符合要求公司数量多于5家的,则由建设单位在镇交易所的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选取3家公司发出邀请参加摇号发包会议。
④若镇工程企业库中没有符合项目资质的公司,可由建设单位从库外推荐符合项目资质的公司3家或以上,再按上述程序组织实施。
⑤只有按规定派人到场参与摇号的公司才被视为有效响应。现场摇号由镇交易所主持实施,建设单位需派1人到场参加。
⑥摇号确定实施公司。
(A)对应邀的公司授权代理人身份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与摇号。
(B)现场摇号第一轮,按照到会签到表顺序先抽出各应邀公司的编码代号。
(C)第二轮将各应邀单位的编码代号放入摇号箱,抽出的号码为中标码。
⑦若摇号会只有1家有效的公司到场,则该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若摇号会没有公司参与或出现弃标的,则重新申请组织摇号或提交镇资管委会议研究同意后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实施。
⑧摇号的相关资料由镇交易所统一整理归档。建设单位应当在镇交易所摇号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与实施公司签订合同。如实施公司放弃签订合同的,则重新组织摇号或提交镇资管委会议研究同意后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实施。
(3)工程采购规定
①按照上级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②采购意向公开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在广东省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完成采购计划备案等手续。
③工程采购采用3种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镇资管委会议决定。
④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进行采购信息公告,项目采购公告、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公开下载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采购文件公开下载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个日历天。
⑤建设单位需要对工程内容作变更的,须重新报请镇资管委会议通过后才能重新组织采购。
⑥开标会由镇交易所及建设单位各安排不少于1人(含1人)到会,否则需重新组织开标。
⑦开标后,将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无异议方能签订施工合同。
(六)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并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同时,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如发现需要增加工程,必须做好现场签证及造价预算,而且增加工程造价不得超过中标价(合同价)的10%。工程确实需要变更的,由施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做好现场签证资料,提交办(所)会议审议后,填写《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事前实施审批表》附件4,经镇资管委主任、副主任会签审批同意后可先实施,建设单位将情况说明同时提交镇资管委会议作说明。增加工程造价达到10%或以上的不予审批。
(七)工程监理
1.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除外)需要确定工程监理;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根据需求提请镇资管委会议讨论决定是否需要工程监理。
2.建设单位应当以工程进度、质量等对项目监理作具体量化考核,发现有监理公司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无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等违反有关监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将禁止在杨和镇进行监理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损失追究其责任。
(八)工程验收
1.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文件由建设单位归档管理。
2.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项目的设计、监理(如有)、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
(九)工程结算审定
1.增减工程量必须进行结算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整理好合同、工程施工图、工程监理报告、验收文件、增减工程量现场签证记录及相关会议纪要文件等有关工程资料,并向镇财政办公室发出工程结算审价申请,镇财政办公室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2.工程竣工结算书一经审批,建设单位依此转入固定资产账。
3.对未经镇政府同意增加工程规模、内容和标准的投资建设金额不予确认。
四、政府采购管理
(一)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的数额标准
1.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项目)是指纳入《佛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货物类、服务类、装修及修缮工程类项目。
2.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集中采购项目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购,采购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决定。
3.50万元—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集中采购项目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购,采购方式由镇资管委会议研究决定。
4.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5.采购单位的涉密采购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二)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的采购程序
1.0—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使用单位年度预算资金、镇内专项资金,且资金达到2000元以上的货物类(固定资产)及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装修、修缮类工程项目。填写《杨和镇政府(办所)采购项目定点(自主)采购申请及备案表(一)》附件5,按规定程序逐级提交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并按要求备案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购。
2.不属于上述范围的0—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其他集中采购项目均填写《杨和镇政府(办局)采购项目定点(自主)采购申请及备案表(二)》附件6,按规定程序逐级交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并按要求备案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购。
3.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根据镇资管委会议决定的实施方式,凭财政办的《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由采购单位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理采购手续。
4.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凭财政办的《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由采购单位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理采购手续,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另外,符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核要求的项目,必须向镇财政办公室申请前置审核,通过后方能够进行公开招标。
(三)分散采购项目的数额标准
1.分散采购项目是指《佛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外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2.1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分散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纳入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服务类除外)以自主采购的方式实施。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纳入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服务类项目,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及本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100万元—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分散采购的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4.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项目以公开招标实施。
(四)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
1. 1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分散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纳入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服务类除外),由采购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自主采购。其中,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以直接委托形式自主采购。10万元—100万元以下货物类及服务类,由采购单位邀请三家或以上供应商,在质量、技术、服务要求等同等条件下,价格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货比三家或服务比三家备案表交镇资管办备案。10万元—100万元以下项目,如因采购时间紧迫,需尽快实施采购等特殊情况的,可由采购单位办(所)会议审议后,填写《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事前实施审批表》附件4,经镇资管委主任、副主任会签审批同意后可先实施,同时提交镇资管委会议备案或说明。另外,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以直接委托的形式实施自主采购,经村(居)委会会议审议并经驻村(居)领导及驻村组长确认可先实施后报镇资管委会议备案或说明。
2. 100万元—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分散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凭财政办的《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理采购手续,以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或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3. 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项目。由采购单位提交上会相关资料报请镇资管委召开会议,经镇资管委会议讨论通过后,凭财政办的《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的意见》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理采购手续,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另外,符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核要求的项目,必须向镇财政办公室申请前置审核,通过后方能够进行公开招标。
(五)集中采购及分散采购相关要求
1.集中采购(定点采购)项目0元起点,采购单位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进行政府采购。
2.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分散采购项目,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采购单位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及办理相关采购手续。
3.货物类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登记备案相关要求。涉及货物类固定资产采购项目验收后请填写《杨和镇政府采购货物类固定资产登记备案表》交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六)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项目采购
1.建设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内、《佛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召开办(所)会议审议后,可直接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选取方式由建设单位办(所)会议决定。同时报镇资管委会议备案。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镇资管委会议审核通过后,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选取方式由镇资管委会议决定。如因项目建设时间紧迫,需尽快动工建设等特殊情况的,由建设单位召开办(所)会议审议后,填写《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事前实施审批表》附件4,经镇资管委主任、副主任会签审批同意后,可先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同时报镇资管委会议备案。
4.向中介服务机构购买中介服务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5.具体实施细则将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该办法如有后期修改,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五、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日常监管,由镇资管办联合镇纪检监察办不定期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审查,审查项目由镇资管办或镇纪检监察办抽取产生,发现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另从相关规定处理。
六、本办法未约定的相关事项,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要求的,可由镇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
七、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采购及工程不适用本法。
八、本办法由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附件:
附件2:杨和镇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项目上会签批表(各办所).xls
附件3:杨和镇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项目上会签批表(各村居委会).xls
附件5:杨和镇政府(办所)采购项目定点(自主)采购申请及备案表(一).doc
附件6:杨和镇政府(办所)采购项目定点(自主)采购申请及备案表(二).doc
附件7:政府采购项目自主采购(货比三家或服务比三家)审核备案表.doc
近日,大良市监所联合交警部门组成叉车“治乱”检查组,深入开展叉车上路交通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叉车非法上路行为。
现状:市民经常反映叉车违规占道行驶
近段时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以及交警部门收到群众反映,经常有叉车行驶在公共交通道路上,与正常车辆抢道,驾驶人员没系安全带,车辆未见上牌,噪音、尾气污染问题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重拳出击,精准布控
严厉打击叉车违法上路行为
针对叉车违规上路现象,大良街道着力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大力开展叉车乱象治理攻坚战。3月21日-23日,大良市监所联合大良交警中队,深入开展防范化解“叉车”违法上路风险工作,组成叉车“治乱”检查组,重拳出击,精准布控,严厉打击叉车违法上路行为。
检查组提前规划布控检查范围,选择大良辖区叉车违规上路问题突出的凤翔路、南国西路以及105国道等路段,采用“定点设卡”加“机动巡逻”的方式,灵活、机动地开展执法行动,发现叉车违法上路的第一时间予以制止。
3月21日-23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共核查叉车22辆,扣押封存违规上路叉车6辆,现场对非法上路叉车的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发出《顺德区叉车专项整治行动处理通知书》要求限期落实整改。
宣传先行、教罚结合
标本兼治地开展叉车治理
今年以来,大良市监所稳步推进叉车综合治理,已经对红岗、凤翔、大门、五沙等多个叉车数量集中的区域开展排查治理,针对各叉车固定及流动出租点、物流仓储、专业市场等重点场所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叉车违规使用问题,同时积极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叉车违规上路大整治。
针对叉车出租以及使用单位,大良市监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召开辖区叉车经营单位专门会议,宣贯叉车大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印制一批叉车检验、办证办事指南派发,要求叉车经营单位尤其是销售单位积极引导叉车购买者办理检验、办证手续,同时签订《叉车经营单位承诺书》。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叉车作为特种设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一种,需要严格纳入到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对安全性能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要求都很高,需办理使用登记证,做到定期检验,不仅叉车本身要符合各项标准,叉车司机也必须持证上岗、按规操作。更重要的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场地范围有严格要求,仅限于工厂厂区、旅游景区以及游乐场所等“三区”范围内使用,如果需要转移叉车,则需要使用专用车辆搭载运输,严禁驾驶叉车非法上路。
下一步
大良市监所将继续深入开展叉车专项整治
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联动
常态化开展叉车非法上路等乱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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