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滘镇林头商业街商铺、太平路商铺(15个资产)竞投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受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对北滘镇林头商业街商铺、太平路商铺(15个资产)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交易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型 | 面积(㎡) | 底价租金 (元/年) | 租赁期 | 竞投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租金递增 |
1 | 林头商业街北34号铺位 | 商铺 | 120 | 51123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2 | 林头商业街北35、36号铺位 | 商铺 | 240 | 14002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3 | 林头商业街北55号铺位 | 商铺 | 60 | 16290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4 | 林头商业街北56号(二)铺位 | 商铺 | 30 | 7299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5 | 林头商业街南23号 | 商铺 | 120 | 3650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6 | 林头商业街南31号 | 商铺 | 60 | 2936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7 | 林头商业街南35号 | 商铺 | 60 | 3860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8 | 林头商业街口西楼2号 | 商铺 | 93.5 | 4030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9 | 林头商业街口西楼3号(一) | 商铺 | 98.5 | 6690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10 | 林头商业街口西楼5号 | 商铺 | 102.5 | 5000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11 | 太平路南7号 | 商铺 | 70 | 5810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12 | 林头商业街南27号铺后 | 商铺 | 60 | 8600 | 2年 | 3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13 | 林头商业街南14-19号 | 商铺 | 1218.2 | 21816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14 | 林头商业街南25号铺位 | 商铺 | 60 | 2736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15 | 林头太平路二层 | 商铺 | 157 | 38600 | 2年 | 10000 | 首年租金的50% | 不递增 |
1、标的物使用范围:商业。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具体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出租人按标的物现状交付使用,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转租、转借或改变物业用途。如遇国家、政府建设征收、征用的或片区整体转让开发、村级工业园改造等情况,出租方在30天内将有关情况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在限期内无条件自行完成所有相关的搬迁和清理工作并归还标的物给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回标的物当月停止收取租金,已交租金可退还。承租期间的一切经济往来、国家税收、水电设施及其费用,以及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一概由承租人负责。
2、资产面积:合计2549.7平方米。
3、租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先交租后使用。签订合同时缴交第一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年的缴交时间为2月20日前,承租者到期后应积极缴交上述约定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按每年租金的万分之八支付违约金。如有一期超过3个月期限,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有权终止该合同,收回物业。
4、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50%,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期满后无拖欠租金和无违约的无息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竞得人所缴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足,多出部分由出租人返还。
5、交易及交易后所需的税费等其他各项申请申报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本经联社收取的租金等费用不开具发票,只开收据。
7、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8、资产交付:
(1)资产交付时间: 按合同约定 。
(2)资产交付方式: 先交合同履行保证金和一年租金后交资产 。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凡是拖欠北滘镇林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各类租金的人员或组织,在报名截止前缴交完所欠租金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3、投标人与以后签合同人必须为同一个人,不能代签,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如若承包期间中途转让须经林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
(三)竞投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竞投,按价高者投得。同标价条件下,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四)竞投保证金:
1、竞投人以转账方式将竞投保证金单笔汇入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账户:04098800014065,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北滘林头分理处,并确保资金在2023年2月2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前到账。
2.竞投人必须在银行转账单的附加信息栏或用途栏中注明拟投项目名称,每一银行回执对应一宗资产,请在银行回执备注中写清楚投标资产名称。否则招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竞投。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滘镇林头商业大道北86号)
3、方式:凭竞投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回单原件(注明竞投项目名称),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免费获取竞投文件和进行报名登记。
(六)竞投时间和地点:
1、竞投会议签到和进行竞投登记时间:2023年2月28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2、开投时间:2023年2月28日15时30分
3、递交竞投文件及开投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七)竞投会相关规定:
1. 本次竞投不组织踏勘现场,标的以实物为准,出租人不承诺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和证件,意向竞投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及了解相关情况。
2.竞投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3.竞投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到竞投地点签到并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4.竞投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投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5、竞投前,竞投人须交保证金。竞投竞得人,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不中标者,到经联社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后,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竞投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7、竞投的标的物按实物现状竞投,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竞投会无关。
8、竞得人要在签订合同完成后10天内交清所有款项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竞得人对该标的物中标的权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得后,在办理一切事项发生的税、费,由竞得人全部负责。
1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不对标的物进行合法性审查,竞投人在竞投前应对标的物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人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等相关情况,确保标的物符合自己经营使用要求。
(八)信息公布:
潜在的竞投人可随时关注以下信息公告网址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农业农村局网、北滘镇政府网。
(九)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
地址: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98963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北滘镇林头商业大道北86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673004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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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在我所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紫荆路43-10商铺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及个人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二)标的物所在位置:高明区杨和镇紫荆路。
(三)资产经营用途:商业用途,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相关建设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
(四)具体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合同年限 | 交易底价(元/月) | 合同押金(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紫荆路43号-10商铺 | 3年 | 3000 | 中标价的三倍 | 3000 |
(五)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每季度一付,先付款后使用。
(六)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对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2月27日17: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收取并集中管理,银行账号在报名点领取。
(二)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投标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银行纸质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前,到我所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3000元/月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4.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100元/月(含人民币100元/月)。
5.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竞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业主方)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13902853397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69号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附件:杨和镇杨梅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紫荆路43号-10商铺出租合同模板.pdf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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