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滩未来产业 南沙奋力跑出加速度
在中科宇航产业化基地,力箭一号遥二运载火箭正在测试;在我国首座深水科考码头,“海洋地质二号”多功能新型科考船正在准备出发……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正以实施《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为总牵引,抢滩未来产业,奋力跑出高质量发展南沙加速度。
抢滩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乘着国家战略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东风,南沙的汽车、造船、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元宇宙、氢能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突出四链融合基本路径,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南沙打造大湾区创新型产业新高地。
在中科空天飞行科技产业化基地,力箭一号遥二运载火箭正在冲刺测试工作。中科宇航(广州)装备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小伟告诉记者:“今年我们将完成3发固体火箭的总装和发射工作,同时完成液体火箭的研制。”据介绍,产业园最大具备年产30发固体运载火箭的能力,这也是我国首个全产业链商业航天产业园。
媒体团在中科宇航调研
太空旅游飞行器也正在中科宇航紧锣密鼓地研发中,最快2025年,中科宇航将具备太空旅游飞行器生产能力。“太空游游客体会的过载比过山车还小,这意味着能玩过山车的游客都能太空游。”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太空游从发射到回收整个过程大约1小时,收费约300万元,可以体验的滞空时间为5-10分钟,飞行高度约为108公里。
企业是发展的主体,没有企业的茁壮成长,就没有南沙高质量发展的升腾景象。在广州海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内,全自动化机器人正在对汽车零部件进行焊接。“2007年落户南沙,产值当时只有5000万元;去年产值接近20亿元,我们与南沙发展同频共振。”广州海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晓欣告诉记者。
创新平台为产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在南沙制造业不断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科技创新无疑是强大的驱动力。明珠科学园、广州海洋实验室、冷泉装置、“风洞”“识海”项目、大洋钻探船、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广东广船国际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南沙区已累计建成各类创新平台370个,南沙正深耕科技创新,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在我国首座深水科考码头,“海洋地质二号”多功能新型科考船正在准备出发,进行深海科考任务。“这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科考专用码头,去年12月交付并投入试运行,最大可停靠4万吨级科考船,我国深海探测基地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基建处副处长许晓东介绍,科考码头岸线总长1000m,泊位长700m,建设5个科考船泊位。
预计明年,科考码头将迎来一艘“巨无霸”,由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首艘面向深海万米钻探的超深水科考船——大洋钻探船。大洋钻探船设计排水量达4.2万吨,具备全球海域无限航区作业能力和海域超过11000米的钻探能力,将成为支撑海洋强国建设的“国之重器”。
在经济活动高度活跃的大湾区,海量的数据资源与数据的高度需求并存。落户南沙的广州数据交易所成立为数据交易搭建高效安全流转的平台,释放数字经济新活力。
“广州数据交易所在全国首创数据流通交易全周期服务,助力南沙乃至全市、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州数据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pdf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3日
(联系人:陈银弟;电话:020-827131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专此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吴思尧,联系电话:81079413)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权责清单
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工作措施》,加强对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组织落实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权责清单。
一、实施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文﹝2019﹞36号)的具体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应急”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实行党政领导、属地管理、综合统筹、行业监管、单位主体的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行业领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衍生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确保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职责分工
(一)全局总体职责。
1.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文化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文化旅游应急救援。
3.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系统直属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专业艺术场馆、文化企业、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旅游问询救援中心等),以及承办的重大文艺活动、重大广播电视活动、大型文化交流活动、文化旅游形象重点宣传活动等大型文化广电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重点文化旅游设施项目工程建设主管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4.负责文物安全防护方面的指导和督导,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文物安全防范领域技术标准及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区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6.指导、督促各区文化广电旅游行政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对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7.负责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局属物业(含代管物业)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处(审批管理处)负责对我局行政审批中涉外、涉港澳营业性演出及相关娱乐场所有关安全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核;负责将安全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纳入全局法制教育工作中。
3.规划发展处负责指导、督促重点文化旅游设施项目建设主管方履行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4.财务处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经费的支持保障工作,并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隐患问题整治等方面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艺术处负责指导、监督局属剧院(场)、画院、雕塑院等专业艺术场馆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处室所承办的重大文艺活动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6.公共服务处负责局属图书馆、文化馆、旅游集散中心、问询点等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单位)和本处室所承办的群文活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局应承担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负责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工作中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文物管理处(文化遗产管理处)负责对全市文物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森林防火、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博物馆处负责局属博物馆、纪念馆、文物总店和本处室承办的相关活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交流合作处负责本处室承办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的应急管理、消防、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市场推广处负责本处室承办的文化旅游形象重点宣传活动的应急管理、消防、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广播电视处负责督促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广州珠江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安全播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各区文化广电旅游行政部门加强对区属广播电视台、持证网络视听服务机构、持证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单位的安全播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4.资源开发处负责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相关综合职能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的游乐设施、消防、食品、交通、森林防火、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工作开展联合检查,督促A级旅游景区经营者依法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5.旅行社与旅游饭店管理处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旅行社、旅游饭店经营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16.产业发展处负责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广州文化发展总公司,以及本处室所承办的文化旅游产业重大会展活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7.市场管理与安全处负责统筹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安全工作;负责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文化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导局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各区文化广电旅游行政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8.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各区文化广电旅游行政部门开展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对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9.科技教育处负责局网站及新媒体的网络安全工作。
20.人事处负责将局机关各处室领导干部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纳入平时、年度考核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免考察范畴和评先评优衡量内容。
21.机关党委负责指导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其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和党支部评先评优、定级的衡量内容。
22.机关纪委负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未认真履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紧急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任。
(三)直属各单位职责。
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风、森林防火、内部安全保卫、防暴反恐等安全主体责任。
(四)各区文化广电旅游行政部门职责。
负责本区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行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三防、森林防火、防暴反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属地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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