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应诉“四不”问题整改推进会(图)
(图:荔湾区“四不”问题整改推进会现场)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应诉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四不”问题(不答辩、不举证、不出庭、不履行)专项整改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区行政应诉“四不”问题整改推进会。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左俊旦主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区属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的分管领导、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的具体情况,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分享,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讲解了行政应诉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对如何更好避免“四不”问题作出具体指导。
李建华同志强调,行政应诉工作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反映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面镜子。按时答辩、全面举证、出庭应诉和严格履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工作中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各参会单位要进一步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应诉案件全流程督促跟踪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
龙津西路恩洲南横44号,该房屋于1996年倾斜加重,并于1996年8月9日由房管部门牵头清空,停止使用,房屋已空置多年。现整体向西北方倾斜且偏离70-80公分,第三层阳台墙体与对面相邻的恩洲南横32号紧贴,形成附靠状,对自身整体结构及周边楼房构成安全隐患。为妥善解决恩洲南横44号房屋排危修缮问题,现逢源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逢源街恩洲南横44号房屋排危修缮项目。
(二)服务内容:采用增加内框架,夯实地基等方式进行原状维修,并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对相邻的恩洲南横32号房屋被压损坏部位进行修复;恩洲南横44号房屋修缮后安全鉴定及周边房屋(恩洲南横32号、恩洲南横42号、恩洲南横46号)进行鉴定;清运余泥和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围蔽和安全防护。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控制在人民币80万元内。资金来源:区财局专项经费。
(四)项目建设工期:120天。
(五)项目建设地点:龙津西路恩洲南横44号。
(六)项目建设单位:逢源街道办事处。
二、公告时间(五个工作日)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
三、统一看现场时间
2023年3月3日上午10点;地址:华贵路华贵横街25号。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 3月7日17:00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交报价文件地点: 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一楼社区建设办公室(华贵路华贵横街25号)。
(三)交报价文件联系人:钱先生,电话:020-81382415
五、承包意向人资格
(一)承包意向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包括: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施工资质材料,并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经营,在荔湾区有从事2年以上拆违工作、并相应熟悉危房修缮施工工艺的单位优先。
(二)加盖公章的报价书。
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提供报价书及排危项目服务方案。
六、报价方式及服务费的计取
本次询价的计费方式采用固定价且唯一报价形式,中标单位根据询价文件的内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在下浮0-5%范围内自行报价,本投标价为暂定价。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七、承包人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逢源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建设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告知。
逢源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8日
(图:“法治为民 美好同行”法治宣传活动现场)
为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社区氛围,近日,龙津司法所在和业广场举办“法治为民 美好同行”法治宣传活动。
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和普法宣传志愿者在活动现场设摊,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龙翔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此次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份,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龙津司法所在法治宣传工作中一直坚持利用好各类宣传时机,确保法治宣传工作有亮点、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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