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岗5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3日至3月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接受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45216850@qq.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荔湾区信联路1号社会化退休人员党群服务中心3楼302、303室)。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2023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716279,监督电话:8103479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广州市荔湾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成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间,有5名人员申请为社会组织专家库成员。经研究,拟同意5名人员的申请。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管理办法》(穗社管发〔2022〕33号),我局对拟新增的5名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成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对公示的专家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实名反映。逾期或匿名的不予受理。公示确认后,将纳入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统一管理。
地址: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5室。
联系人:朱锦杰,联系电话:020-83179233。联系邮箱:ssgjdjfzc@gz.gov.cn。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局
2023年2月23日
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成员拟新增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财务管理工作专业人员
马尔媛 广州知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齐延丽 广东正粤税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社会组织管理人员
庄秀英 广州社联困境儿童关爱中心
李夏斐 一家依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吴 伟 广东省惠诚社会工作服务与评估中心
节后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频发时期,也容易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番禺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领导重视。2月2日,番禺区安委办立即下发《广州市番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企业自主组织培训,各镇街集中组织辖区内企业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好本行业领域培训,切实加强春节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同时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考课件,让各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是组织培训班。依托本区有资质的5家安全培训机构配合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班,各培训机构立即制定培训方案与计划,通过靠前服务、送教上门、主题培训等方式,辅助企业做好开工第一课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企业安全、有序开工。截至目前,共组织40场次,6000余人次参加。
三是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认真组织企业内部员工学习培训,重点针对节后安全风险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应急避险措施等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传达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落实复工复产“七个一”,切实提高员工自身安全责任和劳动保护意识、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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