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湾区招商引资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评审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2月27日上午,广州市组织召开全市统计工作视频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落实市政府党组会议相关要求,组织以会代训,对各区、各部门开展法治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知识培训。会议由市统计局陈小华局长主持,陈勇常务副市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从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参谋辅政作用、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凝聚部门统计合力、发挥统计监督效能等六个方面回顾总结了2022年广州统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对2023年统计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各区、各部门开展法治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知识培训。
会议认为,2022年,全市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正确指导下,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着力优化和提升“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强化统计监督效能,大胆开展统计改革创新,统计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18项统计业务工作考核中全部夺得优秀等次,是全省唯一的业务考核项目全优的地市。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统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统计法治监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质效、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的工作主线,切实推动统计工作实现“三个突破三个更加”(业务重点难点有突破、改革创新有突破、基础保障有突破、统计服务更优质、风险管控更严格、统计宣传更广泛),为推动广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2023年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着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推动业务重点难点有突破;二是着力优化完善统计监测方法机制,推动改革创新有突破;三是着力强化部门协同和基层力量,推动基础保障有突破;四是着力优化和提升“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统计服务更优质;五是着力发挥统计监督效能,推动风险管控更严格;六是着力优化宣传手段,推动统计宣传更广泛;七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陈勇常务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对2022年全市统计系统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勉励全市统计系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五经普、改革创新等重点统计工作,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就做好2023年各项统计工作,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实干笃行,心无旁骛做好新时代各项统计工作,不断呈现统计新亮点。二是开拓创新,全力以赴构建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调查体系,不断展现统计新作为。三是强化协同,全力做好“五经普”工作、摸清广州家底,不断在服务大局上显现统计新局面。四是守牢底线,确保数据质量、精准反映城市发展状况,不断体现统计法治监督新气象。
会上,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分别总结了广州统计和国家调查工作情况,市交通运输局、越秀区、黄埔区作经验交流发言。市直相关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同志在市政府礼堂主会场,各区区长、分管负责同志,市、区两级统计局及调查队中层以上干部,区直有关部门和镇(街)分管统计工作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同步参加会议。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受理岗4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至3月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iwanfdj@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30号)。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508577,监督电话:020-8193534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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