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广州市三支队伍全部成功入围全省决赛
2月27日,第十一届广东省安全(普法)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广东选拔赛初赛在省应急管理厅和21个地市应急管理局开赛,来自全省的70支队伍同台竞技,总分前十名的队伍进入决赛。
经过激烈角逐,我市共有三支队伍成功入围全省决赛,分别是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获得全省第二名、广州市代表队(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全省第七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获得全省第十名。
本次比赛还设立了“十强”选手、最佳教练员、最佳领队、最具人气奖、最佳助力奖等奖项。其中,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选手李俞锋、伍志豪,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选手候群荣获“‘十强’选手”。广州市代表队教练饶法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教练王林、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教练范华礼荣获“最佳教练员”。广州市代表队领队王延尚、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领队吴长海、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领队刘小辉荣获“优秀领队”。广州市代表队、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荣获“最具人气奖”。广州市郑佳佳、庞勋、欧阳志敏、孟美、黄万达荣获“最佳助力奖”。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2月27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在南沙区东涌镇召开2023年广州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会议暨执法标准化建设现场会。
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东涌镇执法标准化建设情况,围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及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座谈。
会上,东涌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就执法标准化建设情况及执法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白云区、番禺区围绕执法标准化创建工作和执法工作情况、重点难点和下一步解决方向分别进行了发言。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处长罗正华通报了去年执法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郭娟就日常办案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润培对下一阶段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检查就是执法”、“执法就要刚性”、“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二是深入剖析,深入挖掘现阶段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充分利用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契机,剖析不足,立行立改,规范、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对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做好检查、整改、验收、复查的闭环管理。三是突出重点,树立“强监管、严处罚”的执法导向。要强化“最大化”执法,尤其是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执法力度,要办铁案,办有震慑力的案子,加强震慑力和影响力。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学习,提升队伍监管执法办案水平,树立良好的应急管理队伍形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标准要求、更实的工作作风,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法规处、基础处、危化处有关负责人,及各区应急管理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局领导、执法部门负责人、我市开展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工作的1个县级示范点和11个镇级示范点标准化建设负责领导或经办人共65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岭南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22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适应24小时应急值守;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岭南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6.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发布公告日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5日,其中3月4日、5日只接受网络报名。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复印件。 报名地址: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三楼,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20-81868282。(2)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njzhzx@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岭南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岭南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地址:荔湾区光复南路扬仁里5号之六),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岗位咨询电话:020-81868282,监督电话:020-8185095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岭南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岗位需求表.doc
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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